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1日
甘南州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
(州政府金融办、甘南州银监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州农牧业快速发展,较快建立政府主导,银行、企业及农牧民共同参与、良性互动、互助共赢的长效机制,形成政银企共同服务“三农”的强大工作合力,根据省、州关于推动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南发〔2013〕24号)及《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牧村改革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甘南发〔2014〕1号),结合甘南州农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金融服务“五大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甘南州“168”现代农牧业发展行动计划、“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加快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推动金融创新,加强联系互动,促进农牧业产业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的
通过建立政、银、企及农牧民互相交流和协商互动长效联系机制,积极为政府产业政策项目、银行贷款投向、农牧业资金需求搭建有效对接平台。以小额农牧户信用贷款和蔬菜种植、牛羊养殖贷款为依托,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推动农牧金融产品创新,不断解决基础金融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岗”问题。积极推动双联惠农贷款深入开展,切实加大对农牧业专业化和农牧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牧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农牧产业现代化和跨越发展。
三、工作方式
(一)加强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省、州关于加快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州、县(市)政府确定的农牧业产业规划和企业承接的具体项目需要,一方面要通过政策宣讲、活动展览、讨论问题等方式方法,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另一方面要更具促进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银企项目对接会和主管部门项目推介会,加强政、银、企之间农牧产业项目的信息交流和共享,银企双方也可根据业务和经营需求自由商议选择对接项目。
(二)加强调查研究,解决矛盾问题。
组织银行信贷管理部门深入农牧企业和农民群众中了解信贷需求和贷款意向及经营状况,通过调研协调解决银行放款难、农牧民贷款难的供需矛盾。同时,加强协调解决银行与农牧业贷款主体在贷款管理制度流程和抵质押物方面在藏区实际中执行的困难,使银行优化业务流程,探索符合当地农牧企业和农牧民实际的贷款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励发展自助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品种,做到一次申请,统一授信,周转使用。
(三)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推动工作。
要结合我州县市不同局域农牧业发展实际,选取草场和林地所有权划分相对清晰的地区作为抵押物先行试点,并做好草场权和林权的登记确认工作,积极为县市银行机构探索通过草场权和林权贷款抵押方式创造条件,不断开发符合当地农牧民需求和实际的贷款业务品种。积极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对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要进行大胆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优化信用环境。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展板、宣传资料等载体,加大对国家惠农、强农金融政策和基础金融知识的宣传,主动宣传银行业务办理流程和不同金融产品特点,宣讲信用制度和法律业务常识,及时推广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为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部门职责
(一)州银监局: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立支持农牧产业发展方向;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牧业主管部门进行贷款与产业项目的对接;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的支持范围;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协调试点地区银行机构做好草场权和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
(二)州政府金融办主要工作职责。加强与各县市政府、州直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州、县政府关于产业政策调整和农牧业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并及时更新项目对接表;向州政府及时汇报银行业支持农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贷款担保机构简化对抵质押物的公证、登记等手续。
(三)农牧局主要工作职责。推荐农牧业重点支持发展项目;了解掌握农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贷款需求;审核并向银行推荐符合“牛羊蔬菜”贷款贴息的申请人,做好贴息资金的落实;确定试点地区做好草场承包权的确认和登记工作,为创新贷款抵质押物和优化信贷产品做好基础工作。
(四)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审查和落实相关涉农贷款的财政贴息和奖励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金融支持农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和财政贴息;积极筹措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做好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争取落实;制定财政补贴贴息政策,并积极予以落实。
(五)扶贫办主要工作职责:结合我州“1236”扶贫攻坚行动,积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牧业发展提供平台;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支持发展农牧村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并引导其向金融资金有效结合,更好地支持产业发展;创新社会帮扶资金使用方式,形成帮扶资金带动金融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的模式。
(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三农”职责,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确定农牧业支持重点,大力发展县域涉农业务;调整信贷结构,贷款投向对接农牧业产业项目,增强农牧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信贷流程,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探索扩大可用于贷款担保的财产范围,试点草场权和林权抵押贷款,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和联保贷款方式;积极加大金融知识宣传。
五、支持重点领域
(一)大力支持高原生态畜牧业。
围绕《甘南州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发展规划》,结合建设“五大示范区”、“三个基地”和“两大保障体系”开展工作,重点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联户牧场、牲畜暖棚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玛曲、夏河、合作的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扶持壮大畜产品、农产品、草产品和畜副产品系列加工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三者的联动;围绕发展壮大农畜产品市场流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活畜及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支持酥油、曲拉、毛绒等畜产品专业市场的建设,重点支持农畜产品流通企业改造提升、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物流冷链体系建设。通过资金流向促进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重点支持培育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实力雄厚的高新技术畜牧业精深加工企业,金融支持把畜牧业打造成甘南州战略主导产业。
(二)大力支持高原特色种植业。
结合各县市局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支持青稞、油菜、汉藏药材、经济林果、大棚蔬菜等区域性优势产业及林下经济和设施农业发展,形成种植业产业带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力争使金融支持加快特色种植业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致富产业。
(三)大力支持高原生态旅游业。
依托独特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加大金融对旅游业二次创业的跟进配合,提高重点景区项目的信贷满足率,加大旅游工程配套建设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大对乡村旅游业、特色农家乐、藏饰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把藏毯、唐卡、服饰、民间手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培育成重要的地方特色产业。
(四)大力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对农牧民购买农牧业生产资料、养殖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发展集约化生产等方面的有效信贷需求,尽量予以满足。
(五)大力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积极扶持发展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通过资金引导,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牧民、服务农牧民、引领农牧民方面的作用。
(六)前期支持农牧业资金延迟转移项目。
对于部分年初已经批准立项但财政资金暂未到位的农牧业项目,在财政资金延迟转移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运用项目批复、财政拨付资金账户等进行担保投入前期搭桥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等年底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偿还。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州银监局、农牧局、财政局及州政府金融办的协调联系,坚持重点支持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千方百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以及民间资本的联合投入方式,对农牧产业项目做到早介入、早立项、早报批、早投入,主动参与甘南州农牧业转型发展,促进带动农牧业经济增长。
(二)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互利双赢”和科学发展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政府指导,正确处理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通过有效支持农牧业经济发展,实现农牧业增产增收,也要加强风险防控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安全。
(三)政、银、企之间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制定相应的配套落实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自领域工作优势,推动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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