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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601-721
  • 标      题: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我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4-06-11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我州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4〕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014年4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部署强化棚户区改造政策,提出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成立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协助政府用好、用足国家的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同时,为加大我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我州也成立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我州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国开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政策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政策

按照“政府主导、省级统贷、统一授信、分项实施、统一还款”的原则,推动实施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一)政府主导。省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分解棚户区改造计划、统筹融资总规模。由省财政厅统筹资金管理,省住建厅统筹项目管理。

(二)省级统贷。省政府指定省扶贫开发公司作为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一借款主体,负责向国开行融资。

(三)统一授信。国开行制定授信服务方案,以债贷结合的方式对省扶贫开发公司进行统一授信。各县市政府指定一个实施主体(县市融资平台),与省扶贫开发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分项实施。各县市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五)统一还款。各县市承担还款责任,将应偿还本息按时足额汇缴至省扶贫开发公司,由其统一还款。

二、融资模式

(一)支持范围。具体为纳入国家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支持以新建安置房、购买安置房、货币补偿安置等不同方式开展棚户区改造,具体包括对棚户区的征地、拆迁、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建安置房等。基础设施配套部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二)额度和品种。国开行以“预授信+核准”的方式,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提供200—300亿元的预授信,按照项目成熟度分批核准和发放贷款。贷款品种具体为:过桥贷款,可用于项目资本金,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中长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利率均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目前为5.9%。

(三)资本金。包括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县市政府财政资金和国开行过桥贷款。

(四)还款来源。在统一评审授信时,以省政府与省扶贫开发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项下的代建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在授信核准阶段,还款资金需经当地人大审议并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并向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开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

(五)担保方式。资本金过桥贷款和中长期专项贷款均统一采用省政府《委托代建协议》项下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三、贷款资金管理

(一)签订“四方协议”。国开行正式核准后,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公司、县市政府、县市实施主体(县市融资平台)就落实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县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是贷款资金的借入、使用和偿还的最终责任人。

(二)合同签订。根据具体用款需求,国开行与省扶贫开发公司分项分批签订信贷合同。县市申请提款时,项目资本金必须按比例先期到位。

(三)贷款使用。县市实施主体(县市融资平台)向国开省分行提交项目用款申请及用款支付资料,国开行按信贷管理的要求进行资金支付。

(四)本息偿还。各县市需依据借款合同要求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未筹足还款资金,由省扶贫开发公司向省财政厅提出扣款申请。省财政厅对县市财政实施扣款,并将资金归还国开行。

(五)偿债资本金。各县市政府应建立国开行贷款还贷准备金,由县市财政按融资份额,按照不低于融资总额15%的偿债准备金于每年年初汇缴至县市财政在国开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确保国开行贷款正常还本付息。

四、项目筹划及职责分工

(一)各市县政府根据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任务,明确拆迁的棚户区户数、面积、规划四至边界,确定拆迁安置办法,新建安置的户数、面积、规划四至边界,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及审批中明确指定代建单位为县市融资平台。县市融资平台汇总项目及财政等授信所需资料后,根据项目总投资,提出贷款需求报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同时向国开行提出预授信申请。

(二)州发改委、州住建局根据甘肃省棚户区改造任务,协助各市县向住建厅报送棚户区改造规划变更报批手续,指导各市县确定拟纳入开行贷款的棚户区改造片区,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

(三)州财政局结合各地财政状况、负债水平、偿债能力等,对统一授信的额度提出判断意见,并负责向国开行提供评级授信所需的州级财政和县市财政报表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建立国开行贷款还贷准备金。

(四)州审计局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项目竣工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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