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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601-821
  • 标      题:关于成立甘南州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我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4-06-11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甘南州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

我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4〕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更好地用足用活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融资资金,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南州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我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冯文戈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刘小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 武 副州长

成 员:李世忠 州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王建军 州发改委主任

杨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王延祥 州住建局局长、州城发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吕宏彦 州国土局局长

宫永祯 州审计局局长

袁志华 州城发公司副总经理、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周 梅 合作市市长

张志红 夏河县县长

李生文 临潭县县长

焦维忠 迭部县县长

韩明生 卓尼县县长

郭子文 舟曲县县长

王 力 玛曲县县长

杨永华 碌曲县县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县市编制利用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计划;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衔接协调,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指导编制各县市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回收等事宜;解决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政府金融办,李世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志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贷款项目单位之间的工作。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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