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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559-899
  • 标      题:关于批转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甘南州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4-05-12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

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甘南州公共服务

领域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4〕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甘南州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1日

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甘南州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构建安全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银行卡应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银发〔2011〕64号)精神,结合甘南州实际,现就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金融IC卡应用的重要意义

金融IC卡是以智能芯片为介质的银行卡,相对于传统的磁条卡,具有功能强、安全性高、支付快捷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联网通用工作不断深化,应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银行卡成为社会公众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卡产业的高速发展,对银行卡的应用安全、社会功能拓展、与国际支付体系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提出要“加快完善银行卡消费服务功能,优化刷卡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用卡范围”。因此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能够有效提高我国银行卡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降低风险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并有利于增强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能力,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的结合,实现一卡多用,便民惠民。

当前甘南州正处于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奋力实施“五大甘南”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有利于改善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提高行业金融应用水平,提升甘南州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把推动金融IC卡应用作为服务藏区、服务民生的重要工程抓好、抓实,为促进甘南藏区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做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完成金融IC卡应用推广各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全面完成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全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形成增量发行的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

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促进金融IC卡在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零售服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实现有效融合。

(二)基本原则。

金融IC卡应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原则。“政府引导”是在州政府和人民银行的引导与推进下,对全州金融IC卡应用工作进行统一政策指导和协调。“市场运作”是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自主管理和运作。“统一标准”是要严格执行银行卡国家标准和金融行业标准,推动跨行业支付应用的IC卡使用金融IC卡标准。“鼓励创新”是要鼓励金融IC卡应用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满足产业新业态、应用新模式带来的发展需要。

(三)主要任务。

1.优先改造受理环境。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州所有商业银行要完成ATM机受理金融IC卡环境改造,并可处理电子现金跨行圈存业务。同时各商业银行要加快完成POS机受理金融IC卡及电子现金小额支付功能改造,确保具备受理接触式和非接触式金融IC卡能力。

2.积极推进金融IC卡发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州所有全国性商业银行要统一面向公众公开发行金融IC卡,并力争金融IC卡发卡比重不低于新增发卡量的50%。地方性商业银行也要逐步开始发行金融IC卡,并力争发卡比重不低于新增发卡量的30%。

3.大力拓展行业应用。重点加强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通过开展试点不断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公交领域可刷卡乘车,主要商场、超市、餐饮宾馆以及水费、电费、煤气费、移动通讯费等实现金融IC卡刷卡和电子现金消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更多民生领域,实现多领域、跨行业的一卡多用。

三、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各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成立全州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科技科。各商业银行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金融IC卡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推动和保障金融IC卡推广工作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州政府有关部门,促进公共服务领域多应用的开展。各商业银行要按时保质完成本单位金融IC卡的发行与受理,并按照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战略目标、业务创新及技术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推动金融IC卡应用取得实效。

(三)加强应用试点。各商业银行要结合实际,充分认识金融IC卡应用发展的巨大潜力,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主动开展应用试点,优选选择公交、超市、商场等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进行推广使用,并积极拓展市场范围,以此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整合现有资源。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员、网络、系统和终端资源,加强金融IC卡应用宣传,妥善处理好金融IC卡与磁条卡的兼容受理,保障持卡人权益。

四、努力加强合作,建立金融IC卡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机

(一)建立全州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州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州人社局、州交通局、州旅游局、州住建局、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教育局、各商业银行、有关公用事业单位及企业为联系协调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推动金融IC卡在相关行业领域应用。日常协调由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负责统筹。

(二)建立重大事项协商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和协商解决金融IC卡应用推广中的重大事项,通报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情况。推进机制联系协调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交换工作信息,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相关协调单位召开金融IC卡应用工作联系会议。

(三)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和支持金融IC卡在本行业应用。州人社局要组织加快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不断扩大应用覆盖面,充分发挥社保卡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功能。州交通局要推动金融IC卡在城市公共交通及公路收费上的应用。州旅游局要推动在景区实现可刷卡通过闸口、购物、餐饮住宿。州住建局要推动相关企业实现可刷卡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及煤气费等。州工商局要推动州内主要超市、商场及个体商户实现金融IC卡电子现金消费支付。州卫生局要推动医疗机构现金收费环节可刷卡支付,州教育局要推动高校等单位把金融IC卡作为校园卡的有益补充,实现在食堂就餐支付等应用。其他公用事业单位及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应用,实现多点应用格局。

(四)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要积极加强与行业主管单位的协作,为金融IC卡推广应用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并依据职责规范各发卡机构市场行为,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五)各商业银行要加快金融IC卡的发行和受理机具的改造、布放,积极主动与相关行业机构联系,制定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创造必要的应用条件和环境。

(六)强化媒体宣传和行业宣传。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金融IC卡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IC卡的认知度,为推动金融IC卡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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