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9-02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曹钧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项高原特色优势农作物本土小油菜品种繁育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75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及<分产业篇方案>和<甘肃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和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1〕5号)要求,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甘南州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及《分产业篇方案》。其中在《分产业篇方案》中,我局结合全州油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油菜产业篇方案》,《方案》中将建设良种繁育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划。将依托州内涉种企业、技术推广单位及科研院所,建立油菜新品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白菜型油菜原原种隔离扩繁基地30亩,年生产原原种1500公斤,建设原种扩繁基地2000亩,正常年可生产优质白菜型油菜原种20万公斤。建立杂交油菜制种基地500亩,正常年可生产优质甘蓝型油菜杂交种5万公斤。总计生产良种子25公斤,供种面积达到20万亩。同时通过以冶力关大景区、古战阿子滩川大景区和阿木去乎飞机场片区和G213线、S306线和合冶路等沿线沿岸为重点,打造“三片三线”油菜花观赏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联系电话:0941—8239980)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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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1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马彪顺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卓尼县确定为“高原生态中藏药材种植特区”的建议》(第70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卓尼县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发展循环农业为目标,在全州率先在各类农作物上大面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量和禁止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源污染,实施了“化学农药化肥不进县,促进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加快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减量和禁止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为打造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奠定了一定基础。“卓尼当归”和“卓尼柴胡”已被农业农村部认证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下一步将根据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对产地环境“生产基地在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的规定,结合“五无甘南”创建,将中藏药材种植基地认证为有机农产品基地,叫响高原生态中藏药材品牌。同时加大“外引内培”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下联合作社带农户建基地,上联市场开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户的收入。

    感谢您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联系电话:0941—8239980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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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11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彪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污水和垃圾处理打捆成公益项目的建议》(第19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抢占生态文明制高点,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全方位、分层次、有步骤地纵深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甘南的整体形象和气质内涵全面革新,营造了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文明有序、风情浓郁的城乡环境,得到了中央和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甘南社会各界的衷心拥护和海内外游客的高度称赞。

    总体来看,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在全州上下齐心合力、同频共振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包括:环卫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缺乏市场化运作模式等。为此,州住建局作为全域无垃圾专责组组长单位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在规划、条例、方案中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卫生保洁新模式,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积极研究环境治理领域PPP、BOT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民间资本、企业资金进入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环境清洁领域,从根本上改进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首先,在2018年3月19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甘南州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甘南办发〔2018〕4号)中明确提出了:“各县市要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将乡镇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经费列入县市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项目整合、收费补偿、驻村帮扶、社会捐助、村民投入(投工投劳)”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其次,在2018年5月31日颁布实施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第八条明确提出了:“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然后,在2021年3月31日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五无甘南”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州、县市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开放环卫清运保洁市场,将城乡可供经营的环卫、环保和废品收购等项目逐步推向市场。”

    虽然我们倡导各县市积极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卫生保洁新模式,但目前除卓尼县城区环卫保洁由中财鼎盛(卓尼)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开展日常运营管理和甘肃巴盟建材公司在合作、夏河两县市采取PPP融资模式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以外,其余县市尚无企业参与环卫设施建设和卫生保洁领域。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州各县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尚未完善,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且县市污水垃圾处置费收费不规范、标准低。因此,许多实力较强的企业不愿意参与我州卫生保洁领域,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回收成本预期较长。二是我州各县市在发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的能力有限,对PPP、BOT融资模式了解不够深入,在利润分配、税收减免、提高处理费标准等方面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较少,也是企业不愿意参与我州环卫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要原因。

    下一步,我们将以科学谋划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把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放在全局、长远、重中之重的位置去定位思考,拿出实招硬招,着力破解终端处理设施不足、环境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有效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农牧村环境连片治理等项目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撬动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金进入城乡环境清洁领域,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开展的投入力度。树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理念,采取一个或多个乡镇共用的模式,加快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城乡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住建局环整科  

    联系电话: 8210819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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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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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曾闹面、杨先吾、刘卫红三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拱坝镇林区群众生态补偿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你们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中“能建立生态补偿和扶贫开发协同机制,明确生态补偿主客体、标准、原则,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按照生态、地域及交通条件的不同,科学设置人均护林面积以便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问题”,我局多年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政策方面落实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一是甘南林区于2004年底启动了非天保工程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于2009年启动了天保工程区内新增造林且未享受管护经费的公益林补偿工作。2011年随着天保工程二期启动,甘南林区全部天然林并轨纳入公益林区划界定范畴,同时按照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方案对国有公益林继续以森林管护费形式给予专项补助,对集体和个人公益林则直接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2017年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更加规范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7年全国再次对公益林进行了区划,我州于2018年全面完成了公益林区划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全部纳入了森林生态补偿范围,并向国家和省上上报了区划成果,国家对我州上报成果给予了肯定,并在2019年落实了生态补偿资金。目前我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全面建立,全州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已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三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补偿国家实行动态管理,经我们多年不断努力,积极争取,补偿标准逐年提高,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0元/亩、国有省级公益林6元/亩,国家级公益林集体及个人16元/亩,省级公益林集体及个人15元/亩(其中0.25元/亩用于公共管护资金)。集体个人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以集体林改结果为依据,将集体及个人公益林面积按户主姓名、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摸底造册,并在兑现村公示七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主要领导、乡财政所及林业站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式两份报送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当地信用联社,资金兑现花名册在乡镇财政所和林业站各保存一份,由信用联社通过“一折通”将资金足额兑付给农户。

    在此,感谢你们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工作。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            

    人:孙英                  

    联系电话:0941-8213669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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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汪芝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临潭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潭县烈士陵园座落于临潭县城关镇大坡山下,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10亩),是为纪念在对越反击战及临潭县社会主义建设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是临潭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也是临潭县缅怀先烈、开展悼念活动的红色基地。临潭县烈士陵园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共安葬为临潭县建设中英勇牺牲的烈士12名。2014年-2018年累计投资50万元,新建了烈士陵园护坡围墙,巷道硬化、更换新墓碑,并对园内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烈士陵园面貌有了一些的改观。但近几年来,由于资金短缺,没有进行修缮提质改造,陵园设施破旧空缺,与当前经济发展整体建设水平对照,落差十分明显,陵园内道路、房屋、墓穴、墓碑和围墙、面貌破旧不堪,亟待修缮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纪念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省、州关于加强对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的要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提质、管理工作,自2019年年初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对全州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对烈士陵园内安葬的烈士信息进行了完善确定,制作了甘南州烈士英名录,对陵园卫生不定期进行整治,特别是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集中进行全面整治,烈士陵园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有所改善。结合人大代表建议,2021年4月9日,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专程赴临潭县烈士陵园进行调研,详细查看了陵园现状,听取了临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关于对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的设想、前期规划情况,临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将临潭县烈士陵园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临潭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临潭县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计划表中。4月21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康纯梅一行莅临临潭县调研指导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通过实地查看、询问情况、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临潭县甘南农民起义纪念馆、临潭县烈士陵园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和褒扬纪念等工作进行全面调研。对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日常管护、发挥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为今后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指明了方面,明确了措施办法。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通过多次调研了解,积极向州上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州上领导的支持和认可,拟同意2021年对烈士陵园进行提质改造,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由州财政和县财政共同负担,计划对烈士陵园大门、园内道路、台阶、纪念碑、办公室、园内厕所等进行修缮、新建、提升、改造,并将甘南农民起义纪念馆也纳入到提质改造项目计划中,力争通过州县两级政府共同努力,为大力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提供设施较为齐全的活动场所。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积极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加强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报衔接,争取得到省厅在项目建设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倾斜,在天津援建工作中积极争取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努力在“十四五”期间,把我州8个烈士陵园和2个烈士纪念馆建设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庄严肃穆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同时,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和烈士精神内涵,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讲好烈士故事,传播红色文化,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赵承业

    联系电话:0941-8211358

     

    甘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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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拉毛才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提高区域范围内的生态护林员保障待遇的提案(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林业生态脱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6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以来,截止目前,为碌曲县累计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464人(其中生态护林员1422人、草管员42人)、资金3433.6万元,占全县贫困户567户的258.2%,占全州生态护林员总数的12.2%。2020年6月,全州新增生态护林员584人,其中碌曲县新增生态护林员422人,占全州新增生态护林员总数的72.26%。同时,每人每年管护报酬8000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管护报酬按照全省规定标准统一执行,州上无法随意调整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补助标准。为此,我们在国家、省上调研中多次提出,将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0000至12000元,但至今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另外,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补助来说相对较高,但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每人每年(一家按4人计)就可以增加2000元的收入,可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通过近年来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和草管员,全州总人数已达逾万人(其中碌曲县落实生态护林员1422名、草管员42人),持续巩固增强生态林草管护人员队伍,并严格按月及时、足额进行劳务报酬兑现。同时,每年定期对选聘的管护员进行防火训练、管护技能培训、业务提升,对新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进行岗前培训,让其掌握基本管护常识技能,并在年终进行考核,不断增强管护人员素质、技能,从而更好适应生态林草管护要求。

    再次感谢您们对生态建设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科

    人:丹俊   联系电话:0941-8211678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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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才让吉代表:

    您好,2021年2月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合作市美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站”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林草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州实际,对此我局高度重视。

    2020年8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合作市美仁、玛曲县阿万仓等39处全国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这标志着我国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正式开启。2020年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州林草规字﹝2020﹞296号),下达合作市美仁、玛曲县阿万仓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各70万元,资金已到位。2021年,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提前下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州林建便函字﹝2020﹞52号),下达合作市美仁、玛曲县阿万仓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费各30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县市财政局。目前,两县市已初步完成国家自然公园范围内的基本现状调查和前期基础数据的处理等工作。合作市已完成《美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初稿编制,等待评审。待总体规划完成批复后,将启动国家草原公园建设,并争取成立相关保护管理机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甘南州草原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管理科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41-8221236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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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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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杨映代表:

    您好!2021年2月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专门机构,加快推进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整合优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最核心、最基础性工作,事关我州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生态安全。自2019年底省上召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启动工作会议以来,我们始终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州林草保字〔2019〕406号、州林草保便函字〔2020〕4号),形成了政府总负责,林草总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甘南州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州政办发〔2019〕99号),明确细化了工作任务与措施,筹备组建了甘南州自然保护地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行业专家库(州林草保函字〔2020〕5号),成立了省州技术指导组,以跟班作业的方式,“点对点、面对面”为县市提供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技术问题与困难。经连续多次修改完善,我们对划入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重要建制镇村、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为国家和省州“十四五”及后期重大交通(G248线江果河至迭部公路-扎古录镇至迭部段)、旅游等项目落地预留了空间,现阶段已编制完成《甘南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于2021年3月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国家和省林草、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确保“十四五”时期各类涉及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管理科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41-8221236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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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马彪顺代表:

    您好!2021年2月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助我县加快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进度”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2020年我州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区调查摸底和整合优化工作,根据自然资函〔2020〕71号、甘林明电17号文件要求对划入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建制镇村、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为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及后期重大交通、旅游等项目落地预留了空间。目前,经多次征求州县意见,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报国家审核。同时,今年初,根据国家林草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重新启动,卓尼县已邀请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总体规划进行全面修改,并于4月、5月两次报国家林草局专家评审。目前根据国家林草局5月18日反馈的评审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将于5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管理科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41-8221236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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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马彪顺代表:

    您好!2021年2月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加快批复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为健全完善卓尼生态产业发展夯基固本”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州实际,是我州自然保护地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积极汇报衔接省林草局,推动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建于2009年9月28日,于2019年3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期间一直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洮河林业局代行管理。2012年委托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但未上报国家批复。2018年11月,经卓尼县政府与原洮河林业局协商,决定由卓尼县文旅局和洮河林业局大峪沟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牵头,再次聘请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12月21日,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经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林草局。2019年6月,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总体规划进行初审,由于总体规划中涉及旅游规划项目过多不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而被否定退回,要求全面修改。同时,随着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启动,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又被暂缓审批。2020年我州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整合优化工作。2021年初,根据国家林草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重新启动,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总体规划进行全面修改,并于4月、5月两次报国家林草局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于5月底已再次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待审批后可按规划设计内容进行相关生态建设,促进卓尼旅游及生态产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管理科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41-8221236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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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杜学鸿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退耕还林林地保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退耕还林事业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退耕还林林地保护问题的建议”非常切合当地退耕还林后续管护实际情况,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到省林草局有关处室进行争取落实,现答复如下:

    我州自2014年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来,目前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3.53万亩、还草1.7万亩。对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没有配套相关后续政策,且管护难度大问题,我们专题向省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汇报,并多次向国家、省上调研组积极争取,但根据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国家拔付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只有两部分:前一轮退耕还林分为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补助;生活补助)和种苗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分为退耕还林补助和种苗补助。而按照国务院发布的《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对退耕还林的管护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由退耕还林农户履行管护义务,没有专项管护资金和管护设施资金的拔付。国家投资的林业建设工程,全部实行专款专用,无法解决退耕还林区网围栏建设所需资金。收到建议后,我局也在积极想办法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新一轮退耕还林围栏建设项目,一是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解决;二是将新一轮退耕还林配套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积极向州发改委申请解决。三是对退耕还林周边荒山较大的地块,结合生态修复工程等,将退耕还林地块逐步进行围栏管护。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向省林草局衔接汇报,争取早日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围栏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再次感谢您对林区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造林绿化科    

    :彭新军      联系电话:0941-8213080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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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永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落实见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南州非常重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也非常关心每一位少数民族学生的前途和命运。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民族地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我州制定了《甘南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方案》,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强有力的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并义不容辞的全面扎实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甘南教师的培训工作,严格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方面高位推进、做了大量工作,对334名涉改学校教师在西北师大等省内7所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培训,采取督促、检查、考核等措施促进教师提高普通话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培训合格率达到93.5%,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20年开始,州教育局将在教师培训上加大力度,把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督促各县市严格落实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州县财政部门按照本级财政供养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的标准列支教师培训经费,实施县市级教师培训。

    在今后培训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按需培训,按需设岗,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多方协商沟通,积极探索和创新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的机制办法,建立更加健全的激励和督促机制,保障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和使命感,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支合格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队伍。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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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牛金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准教师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现象经调研核实,为杜绝以上现象,州教育局于3月3日向各县、市教育局及州直有关学校下发《关于不准教师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的通知》(州教知字[2021]20号文件),要求:

    第一,教师不准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严禁让家长和学生批阅作业和批改试卷。

    第二,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三,各中小学学校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布置学生作业。

    第四,教师在布置作业方面,把握好课堂效果,了解学生学情,作业要有侧重点、求精不求量,让学生独立完成。

    第五,教师要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的第四点“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依据通知第五点“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州教育局将以上通知同步发布到《聚焦甘南教育》,以引起广大师生和家长注意,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此件提案建议反映了牛金海委员对甘南州教育事业及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热切希望,也体现了对全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感谢牛金海委员对全州教育的关注,并恳请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州教育事业发展。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王晓江       联系电话:8213910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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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志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教师教龄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教龄津贴是国家针对中小学教师出台的一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是依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原劳动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劳人薪[1985]40号)的标准来发放,自实施以来,至今还没有新的政策和文件来取代。虽然此政策在实施初期,因物价和工资水平较低,教龄津贴对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以及国家工资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提高10%的实施,教龄津贴的积极作用日趋弱化。为了继续发挥此政策的积极作用,我们也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人社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汇报,增加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2021年3月,中组部委托省委组织部调研我州津补贴工作,目的是解决边远地区收入待遇低和不合理的问题,州教育局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了教龄津贴事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省上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标准,针对甘南高寒缺氧的工作环境出台倾斜政策等相关建议,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留住优秀专业人才,使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将尊师重教落在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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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海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初高中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普调工资时,按照国家标准,重新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结构,去掉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0%的教护津贴,重新核定了基本工资,重新核定后同职称同教龄的高中教师基本工资部分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据统计,高级教师每月相差140元左右,中级教师每月相差100元左右。因此,为了有效激发高中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高中教师队伍,顺利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我州高中教育质量,我州已多次向人社部门和省教育厅提出了落实初高中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2021年3月,中组部委托省委组织部调研我州津补贴工作,目的是解决边远地区收入待遇低和不合理的问题,州教育局向省委组织部汇报反映了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州还在不断通过人社和教育两个渠道向省上汇报争取,希望省上从加快甘南州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政策,提高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今后我们还将加大争取汇报力度,力争尽快落实提高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促进我州高中教育高质量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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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志红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强化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和省上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我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甘南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形成了“县有示范、乡有中心、村无空白”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全州学前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6年以来通过省政府民生实事基层幼儿教师招录、特岗、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录等途径招录了若干批学前教育教师,极大地缓解了幼儿教师紧缺的困难。 截止目前,全州有学前教育教师2298人,其中专任教师1864人,师生比达到1:11.5,与《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员工配备标准〉的通知》中全日制幼儿园师生比为1:7-1:9还有一定差距。州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2021年3月15日州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甘南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汇报,会议高位谋划,从两个方面解决学前教育教师紧缺和编制不足的问题,一是尽快向省政府上报请示,争取省上帮助解决。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甘南籍大中专毕业生中聘用解决。三是近期和州人社局联合统计了2016-2020年学前教育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按照州政府102次常务会议精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全州幼儿教师紧缺的问题。四是2021年“特岗教师”在总体缺编的情况下,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可招录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通过以上途径可有效解决我州学前教育教师紧缺的问题。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甘南州学前教育教师持续补充和培训机制,保障我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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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docx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罗爱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供销社基层网络恢复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州供销社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4号文件、州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南发〔2017〕6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加快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近年来,完成基层社恢复改造项目24个,全系统恢复改造基层供销社29个。同时供销社基层网络恢复改造工作已列入到全州供销社工作计划之中,并且将全州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列入到甘肃省供销社系统“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中,全州供销社系统将通过资本合作、产业合作、经营合作、土地合作、联合发展等多种途径,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通过五年的努力,使供销社的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60%以上。

    下一步我社将认真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因州供销社无相关项目资金,我们将通过向上级社或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大对全州基层基层组织恢复改造建设项目,同时希望各县市给予供销社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更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的综合改革,为全州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系 人:方长平

    联系电话:0941—8213788

     

    甘南州供销合作社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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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仁青东珠代表: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提高1998年确定的天然林保护减收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关心与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提高1998年确定的天然林保护减收补助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分析迭部县林地省属迭部林业局管理68%,地方管理32%,且国家按林地面积进行投资。天然林保护确定以来,国家按林地面积进行投资,至目前国家对迭部林区的资金投入已远远超过5000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启动实施后,国家对二期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国有林地投资标准从一期天保2.75元/亩提高到现在的 9.75元/亩;集体个人林地由9.75元/亩提高到14.75元/亩;封山育林由70元/亩提高到100元/亩;人工造林投资由300元/亩增加到500元/亩,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补偿投资标准逐步提高。根据《甘肃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国家和省上每年投资迭部林业局6000多万元,投资迭部县地方管理林地2000多万元,每年共投资迭部林区资金达8000多万元。随着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汇报衔接争取,抢抓机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你提出的建议,继续争取加大迭部天然林保护与建设项目投资。

    再次感谢您对迭部天然林区保护和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彭德玺联系电话:0941-8213429

     

    甘南州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 2020-11-13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华代表:

    在州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3号“关于解决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张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建议,同时,也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舟曲县一直是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历来受到我局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先后实施完成了多个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一是2019年累计实施了两个总投资为255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分别是舟曲县小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和舟曲县东山镇牙豁口滑坡治理项目,目前项目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中。今年通过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积极争取,省厅下达了甘南州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示范点建设治理工程和舟曲县河那滑坡治理工程以及舟曲县后北山泥石流治理工程三个防治项目。

    二是受今年汛期强降水的影响,舟曲县降雨不断,境内多处遭受暴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影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州自然资源局在接到灾情快报后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组织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及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开展灾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共组成了4个排查组,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对舟曲县灾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经我局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2020年争取到舟曲县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210万元、工程治理3900万元、排危除险589万元、灾害排查21.2万元、隐患核查17.1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科学预警预报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持。

    联系电话:0941—8216907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01026

  • 2020-11-13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汪芝芬、李长荣、孙云腾、高丽珍委员:

    首先真诚感谢您们对我州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州十六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洮州卫城拆迁补偿资金的建议》(第92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洮州卫城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充分挖掘洮州卫城深厚的文化底蕴,使文化遗产和旅游融合发展,发挥洮州卫城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着力打造文物保护的开发利用。从2013年对洮州卫城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针对洮州卫城突显的各种病害做了详细的调查和成因分析,并取样实验室分析研究,调查和研究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抢救已经濒临危险的古城遗址,防止自然和人为的进一步破坏。本次加固维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洮州卫城东、南、西、北主体城墙和内墙,共计33段,4座角墩,4座瓮城城墙及23座马面,6个烽火台,共计69个单位工程。

    制定洮州卫城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从国家文物局争取文物本体修缮资金,2017年6月开始进行洮州卫城文物本体进加固维修。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3096万元,计划于2021年年底竣工。今年我们积极争取洮州卫城数字化建设项目已上报省文物局,待明年批复后进行实施。至于洮州卫城拆迁补偿资金的建议不在文物本体保护项目范畴以内,文物主管行政部门无法解决,从发改和财政部门申请解决,我局将全力配合共同积极争取。

    此复,感谢您们长年来对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管理科

    联系电话:8213263

     

    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0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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