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彪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污水和垃圾处理打捆成公益项目的建议》(第19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抢占生态文明制高点,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全方位、分层次、有步骤地纵深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甘南的整体形象和气质内涵全面革新,营造了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文明有序、风情浓郁的城乡环境,得到了中央和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甘南社会各界的衷心拥护和海内外游客的高度称赞。
总体来看,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在全州上下齐心合力、同频共振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包括:环卫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缺乏市场化运作模式等。为此,州住建局作为全域无垃圾专责组组长单位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在规划、条例、方案中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卫生保洁新模式,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积极研究环境治理领域PPP、BOT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民间资本、企业资金进入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环境清洁领域,从根本上改进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首先,在2018年3月19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甘南州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甘南办发〔2018〕4号)中明确提出了:“各县市要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将乡镇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经费列入县市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项目整合、收费补偿、驻村帮扶、社会捐助、村民投入(投工投劳)”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其次,在2018年5月31日颁布实施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第八条明确提出了:“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然后,在2021年3月31日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五无甘南”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州、县市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开放环卫清运保洁市场,将城乡可供经营的环卫、环保和废品收购等项目逐步推向市场。”
虽然我们倡导各县市积极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卫生保洁新模式,但目前除卓尼县城区环卫保洁由中财鼎盛(卓尼)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开展日常运营管理和甘肃巴盟建材公司在合作、夏河两县市采取PPP融资模式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以外,其余县市尚无企业参与环卫设施建设和卫生保洁领域。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州各县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尚未完善,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且县市污水垃圾处置费收费不规范、标准低。因此,许多实力较强的企业不愿意参与我州卫生保洁领域,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回收成本预期较长。二是我州各县市在发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的能力有限,对PPP、BOT融资模式了解不够深入,在利润分配、税收减免、提高处理费标准等方面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较少,也是企业不愿意参与我州环卫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要原因。
下一步,我们将以科学谋划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把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放在全局、长远、重中之重的位置去定位思考,拿出实招硬招,着力破解终端处理设施不足、环境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有效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农牧村环境连片治理等项目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撬动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金进入城乡环境清洁领域,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开展的投入力度。树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理念,采取一个或多个乡镇共用的模式,加快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城乡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住建局环整科
联系电话: 8210819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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