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志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教师教龄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教龄津贴是国家针对中小学教师出台的一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是依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原劳动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劳人薪[1985]40号)的标准来发放,自实施以来,至今还没有新的政策和文件来取代。虽然此政策在实施初期,因物价和工资水平较低,教龄津贴对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以及国家工资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提高10%的实施,教龄津贴的积极作用日趋弱化。为了继续发挥此政策的积极作用,我们也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人社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汇报,增加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2021年3月,中组部委托省委组织部调研我州津补贴工作,目的是解决边远地区收入待遇低和不合理的问题,州教育局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了教龄津贴事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省上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标准,针对甘南高寒缺氧的工作环境出台倾斜政策等相关建议,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留住优秀专业人才,使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将尊师重教落在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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