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2-09-19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15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15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15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12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06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05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9-01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8-30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8-29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8-24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8-23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2022-08-22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 2021-11-12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1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振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尽快理顺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评审渠道,成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由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全州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抓好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2018年以来,甘肃省陆续出台了45个甘肃省有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8个甘肃省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这些评价条件标准在2018年-2020年试行),同时,在2018年,省上向甘南州下放了15个中级评委会管理权、申报资格审核权、证书办理权、评审专家更换权和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系列(专业)的副高级评审权。鉴于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以及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评价条件标准(试行)规定将草原、畜牧、兽医等专业领域纳入农业系列范围,省上将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了省农业农村厅、将林业工程系列设在了省林草厅,且2019年甘肃省职称评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不对应省上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组建评委会,将造成在职称评审系统内无法评审)的实际,对应省上主管部门,甘南州农业系列(专业)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州农业农村局管理,林业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由州林草局管理,理顺了管理权限。

    经过2018年-2020年甘肃省各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试行,2021年,省职改办、省上相关主管部门对试行的职称评价条件进行了修订完善,陆续出台了各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在《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评价条件标准》中,继续将草原专业纳入了农业系列,并保持了农业系列、林业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不变。同时,省职改办答复我们请示指出:按相关系列评价条件标准、对应省上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管理部门。鉴于此,您提出的成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由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全州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的建议无法办理。

    感谢您对我州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欢迎您对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甘南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941-8212713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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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韩保强、周华代表:

    你们在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9号《关于碌曲县矿业权补偿难的意见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意见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9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85号)精神,我州碌曲忠曲辛曲金矿、碌曲县拉尔玛金矿、拉尔玛外围金矿详查和碌曲县小水沟金矿详查4宗矿业权涉及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补偿式退出。2019年6月10日经碌曲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碌曲县人民政府与4宗矿权人(灵宝市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碌曲县拉尔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鑫华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资金共计40747.786046万元(肆亿零柒佰肆拾柒万柒仟捌佰陆拾元肆角陆分整)。4宗矿山企业已完成矿区内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通过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恢复治理验收。

    由于补偿资金数额巨大,我州财政困难无力承担,补偿资金至今无法落实。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补偿资金落实的请示,我局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省自然资源厅也多次向省财政厅协调解决补偿资金事宜,下一步,将积极向省人民政府汇报请求省财政予以解决我州4宗退出矿权补偿资金。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5113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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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毛王选代表:

    您在州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6号 “关于迭部境内白龙江以北面山生态治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好长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长江流域保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的一系列行动举措,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开启了长江母亲河的新发展航程。治理长江、重在保护,重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构建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通过治理白龙江流域源头,找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也使我州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紧盯迭部县白龙江流域生态修复,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通过实施退化林地修复、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保育、公益林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恢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适度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退化湿地、河流生态岸线保护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提升该区域水源涵养和固碳能力等工作,指导迭部县编制好各项专项规划,并和《迭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等成果进行有效衔接,为筑牢迭部境内白龙江北面森林退化、泥石流或滚石等治理提供高质量决策和实施依据。同时,会同州发改、林草等相关部门积极申报支持国土绿化、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项目,把握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确保生态环境友好、生活富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6315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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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李金子曼代表:

    您在州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5号 “关于对G316卓尼县木耳镇路段滑坡点进行整治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督促卓尼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卓尼县木耳镇人民政府就该滑坡点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现场要求卓尼县公路段将此路滑坡灾害作为重点隐患进行防范治理,卓尼县公路段已将此隐患点列入日常公路维护重点路段进行管理,卓尼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木耳镇人民政府履行该滑坡体的动态监测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卓尼县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受地灾威胁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当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持。

    联系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6907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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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杨兴平代表:

    您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4号“关于加强卓尼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卓尼县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区,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自1949年以来,因地质灾害造成113人死亡、68人受伤。近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下,卓尼县先后实施了上卓沟、车巴沟、城区西山泥石流和上城村不稳定斜坡、藏族中学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3万多群众生命安全和约15.3亿元的财产安全。这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是为尽快摸清卓尼县地质灾害现状、进一步落实监测防范措施,我局会同卓尼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省地勘一院、三院多名地质灾害专家多次深入各个乡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并委托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卓尼县柳林镇上卓村滑坡、康多乡多玛村滑坡、洮砚镇古路坪村不稳定斜坡、恰盖乡中心小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治理工程量概算共需治理资金3937.42万元,8月23日,我局已专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恳请省厅予以立项并解决治理资金。

    三是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卓尼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20年通过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争取,落实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共计171.2万元,其中风险调查170万元,隐患核查1.2万元。近年来,卓尼县先后实施了2500万元的卓尼县上城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一、二期)、以及总投资为440万元的卓尼县藏族中学滑坡治理项目等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发挥着作用。

    下一步,我局积极向省厅及省上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包括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避险抢险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支持卓尼县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科学预警预报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灾能力,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卓尼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6907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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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石华雄、郭子文、曾闹面代表:

    你们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号“关于解决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建议后,州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舟曲县一直是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历来受到我局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先后实施完成了多个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一是近年来,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舟曲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争取,2020年落实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三批)共计7787.3万元;落实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舟曲县花园沟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目前该工程已完工。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了2021年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舟曲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040万元,其中排危除险1000万、立节镇北山滑坡治理1000万元、搬迁避让2040万元。

    二是今年年初,舟曲县立节北山滑坡险情和磨里、果耶两村滑坡灾情发生后,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在进行实地调研、科学论证、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避险搬迁的工作部署。州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州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高效有序推进避险搬迁工作。截止目前,舟曲县果耶镇、立节镇、曲告纳镇共计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400户1644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舟曲县立节镇立节村、果耶镇磨里村未搬迁群众搬迁动员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搬迁770户。

    三是下一步,我局积极向省厅及省上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加快实施国家山区扶贫攻坚计划,对暴雨灾区重建在金融、税收、扶贫开发、重建补助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包括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避险抢险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支持舟曲县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科学预警预报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灾能力,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舟曲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6907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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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08导出word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1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doc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卓尼县杓哇土族乡高校毕业生享受民族公平同等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务员招考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管理权限,由省上统一组织,州委组织部具体实施,相关事项请您向组织部门汇报。

    二、每年特岗计划考试由省上统一安排,州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但在近几年特岗教师考试中,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都没有实行过加分照顾政策,请您向州教育局反映争取相关照顾政策。

    三、每年“三支一扶”项目考试由省上统一安排,州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在今年考试中,根据《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有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规定,我们对包括土族在内的州内所有少数民族都给予了考试成绩加2分的照顾政策。

    四、今年全州事业单位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暂不确定,若要实行加分照顾政策,我们将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对包括土族在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同等加分照顾政策。

    感谢您对我州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欢迎您对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甘南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941-8212713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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