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yj/2021-00010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州教字〔2021〕63号
  • 发文机关:州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4-22
  • 发布日期:2021-05-06

尊敬的杨海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初高中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普调工资时,按照国家标准,重新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结构,去掉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0%的教护津贴,重新核定了基本工资,重新核定后同职称同教龄的高中教师基本工资部分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据统计,高级教师每月相差140元左右,中级教师每月相差100元左右。因此,为了有效激发高中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高中教师队伍,顺利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我州高中教育质量,我州已多次向人社部门和省教育厅提出了落实初高中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2021年3月,中组部委托省委组织部调研我州津补贴工作,目的是解决边远地区收入待遇低和不合理的问题,州教育局向省委组织部汇报反映了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州还在不断通过人社和教育两个渠道向省上汇报争取,希望省上从加快甘南州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政策,提高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今后我们还将加大争取汇报力度,力争尽快落实提高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促进我州高中教育高质量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教育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单位: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8213834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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