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监发〔2020〕145号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保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州综合行政执法队:
保市场主体是“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内容,甘南州市场监管部门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精准施策。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保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关于保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全州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面临的困难,更有效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州所有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突出主体关键。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突出保中小微企业这一关键。
(二)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科学施策。精准推送扶持政策,惠及企业,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补的补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
(三)坚持全面疏通,突出产业链协同。全面疏通当前环境下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市,全方位提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存和发展能力。
(四)坚持条块结合,突出以块为主。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引导功能,强化县市政府保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通过分类分级保主体、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强化政务服务等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有序化、规范化、集群化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更多个体工商户。力争全州市场主体总数较上年不减,重点行业大企业稳定生产,中小微企业数量增加,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应复尽复、数量稳增不减。
四、工作措施
(一)分类分级保主体
1.分级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分级梳理市场主体问题清单,细化以块为主的兜底措施,适时跟进保障。州级层面保行业骨干企业,保农牧业龙头企业、重点生活保障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鼓励企业优化和共享资源配置。县市保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实现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就业有保障。
2.分类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科学分类,摸清企业“家底”、复工复产复市复商现状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精准施策。联合商务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商复市工作,着力解决发展困境,确保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
3.鼓励市场主体自保。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增强自保能力。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采取“共享”互助形式实现产供销循环畅通。
中小微企业积极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优势互补、抱团取暖,达到成本最小化、资源合理化、技术管理协同化,实现上下游资源畅通,拉动全链条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力。
(二)落实落细惠企政策
4.推进扶持政策“不来即享”。梳理汇总本部门“不来即享”事项,建立“容缺受理”惠企政策落实机制,扩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避免市场主体多跑路。制定政策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重点列明企业最关心的优惠对象、享受标准、政策时限、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要素),将办理科室名称和联系方式在政策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中写明,主动向市场主体送服务、送政策。汇集资源,搭建大数据服务平台,完善“不来即享”功能,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确保企业只要输入相关信息,就能立刻匹配出税费减免、社保延期、金融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普惠金融精准服务。
(三)强化政务服务
5.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大力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开辟绿色通道,助力新业态企业发展。推行企业名称(含农专社、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拓宽登记注册受理渠道,优化线下服务,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掌上办”。放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暂缓纳入清理吊销名单。推行告知承诺审批,个体工商户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6.强化柔性执法。对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慎用行政处罚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权保护,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能够保证侦查等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宜查封、扣押、冻结。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划定场所、延长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原则的柔性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程度,结合《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处罚清单(2020版)》,在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要以事实为根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运用行政指导等措施,积极采用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手段,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且属于首次违法,符合《清单》中免罚条件的,免予行政处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力,正确审慎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州县工作专班
1.州县两级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和专家、龙头企业组成的工作专班,重点研究市场主体发展形势、相关政策,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提升保市场主体的对策措施。
2.认真梳理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需求清单,开展精准服务,确保市场主体不减少。县域内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由县专班解决;跨县域的问题,由州专班协调解决;需要省级协调解决的,提交省专班协调解决。
(二)落实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建立州县两级联络员派驻制度,对本部门主管的行业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形成各级领导包抓机制。派驻联络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企业加强联系,提供线上指导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全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三)“一企一策”制定应急预案。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无法经营的企业,鼓励大企业采取收购参股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转型转产。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委托大企业管理,解决企业短期困难。对产业链企业缺乏资金、技术等要素,由核心企业采取预付货款、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协同发展。
(四)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数量、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定期梳理中小微企业诉求,提高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做好每月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抽样调查,并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