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71号代表建议 ...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71号代表建议 ...

    州财复字〔2019〕16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郑晨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增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额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转移支付测算及分配等权限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财力核定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工作。

      近年来,为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我局积极汇报争取,力争上级加大对我州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迭部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额度总量为250万元,2012年250万元,2013年250万元,2014年250万元,2015年250万元,2016年400万元,2017年510万元,2018年510万元,2019年510万元。十年时间,迭部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了一倍有余。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各项政策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迭部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额度;另一方面州财政将尽量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迭部县适当的财力补助,支持迭部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红梅联系电话:8225101)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州财复字〔2019〕15号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志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办理好您提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建议,我们对迭部县2018-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进行了统计,2018年省级下达迭部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0.72万元,县级已配套116.9万元,2019年省级下达迭部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13.52万元,县级已配套120万元。

     以上数据显示,迭部县均已配套人均2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反应迭部县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并积极争取解决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的需求,使得乡村教师享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更加安心的扎根基层。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吉老联系电话:8212168)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60号代表建议的 ...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60号代表建议的 ...

    州财复字〔2019〕14号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6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仁青东珠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惠民补贴由“一折通”或“一卡通”改为现金发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和省上相关规定要求,按照《甘南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甘南办字[2019]43号)通知精神,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惠民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以便对发放资金进行管理、甄别、统计。今后,我局将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乡镇公示公告、入户告知等形式,告知群众惠农惠民资金政策、来源、类别等信息,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各项政策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彭德玺联系电话:18809416118)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

    州财复字〔2019〕13号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曹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甘南高原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2019年,高原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经费15万元,已列入州本级预算,近日将拨付到位,今后州级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将甘南高原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积极向省厅反映我州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政策汇报争取工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彭德玺联系电话:18809416118)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2号代表建议 ...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2号代表建议 ...

    州财复字〔2019〕12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子彪、张羽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2号《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支持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发展相关工作,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生存困难、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加快,州财政局积极与州金融办、州文旅交建、州经信委多次召开会议协商,提出了《州级金控担保公司组建建议方案》,并经州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成立了甘南州金控担保公司。截止目前,筹措1.6亿元担保资金注入金控公司,由金控公司担保帮助小微企业贷款。今年,金控公司申请贷款总户数达到362户,总贷款资金27.45亿元,法人企业105户,贷款需求19.56亿元,合作社257户,贷款需求7.89亿元,已出函担保8530万元,为支持我州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企业发展政策及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力求得到省上更大的支持,促进我州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才老联系电话:0941-8213148)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 ...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 ...

    州财复字〔2019〕11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申海荣、冯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环境卫生经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甘南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我州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我州率先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发展之计、民生之举、稳定之策,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整治过去我州“脏乱差”的顽疾,全州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有力推动全国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2015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已纳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经统计,各县市分批次累计从财政预算投入1.6亿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州级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中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同时,州财政局积极争取省上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和天津援建资金1520万元,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城乡环卫设备购置、保洁经费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重点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级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全域无垃圾各项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芸草联系电话:8213440)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1号代表建议 ...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1号代表建议 ...

    州财复字〔2019〕10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延祥、郭子文、刘卫红、许雪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舟曲县纳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财政支付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转移支付测算及分配等权限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财力核定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工作。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财政支付范围由中央和省上认定,州级财政没有将县市调整纳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财政支付范围的权力,州级财政将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同时,建议将此提案有省人大代表向省人代会提交办理,从省级层面建议将舟曲县纳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财政支付范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积极向省厅反映县市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各项政策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县市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红梅联系电话:8225101)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

  • 2019-09-19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州财复字〔2019〕9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宗哲加措、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投入力度,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甘南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我州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我州率先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发展之计、民生之举、稳定之策,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整治过去我州“脏乱差”的顽疾,全州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有力推动全国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2015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已纳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经统计,各县市分批次累计从财政预算投入1.6亿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州级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中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同时,州财政局积极争取省上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和天津援建资金1520万元,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城乡环卫设备购置、保洁经费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重点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级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全域无垃圾各项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芸草联系电话:8213440)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 2019-09-12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意见建 ...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意见建 ...

    州发改农经〔2019〕427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

    会议意见建议的答复

     

    康土生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黑旧房改造纳入藏区专项资金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将黑旧房改造纳入藏区专项资金的意见建议》,对此我委非常重视,对建设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安排。列入2019年计划进行了争取解决,目前已解决下达,2019年藏区专项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实施舟曲县“黑旧房”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08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70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8540万元。对舟曲县1513户黑旧房进行改造,每户改造费为1.5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解决了舟曲县广大群众的房屋黑、脏、差、乱的整体面貌,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存在的特殊困难,研究村级基础设施延伸到的问题,积极向国家和省州申报解决农牧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改善群众实际问题。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州的经济工作。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 2019-09-11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州发改农经〔2019〕430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4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李文玉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卓尼县喀尔钦镇大族村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农牧村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在卓尼县喀尔钦镇大族村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议》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在2019年的项目中对卓尼县喀尔钦镇道路及排水提升工程项目和卓尼县喀尔钦镇大族村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向省上进行了申报,省发改改委下达了卓尼县喀尔钦镇道路及排水提升工程项目,下达资金680万元。卓尼县喀尔钦镇大族村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未下达投资计划。下一步我委将积极的争取该项目落实。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州的经济工作。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 2019-09-10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州发改农经〔2019〕428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0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王忠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甘南州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州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九甸峡库区作为甘南州三大特困片区之一,集中优势资源进行重点扶持。为确保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我委编制了《甘南州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规划》重点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产业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基层能力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招商引资7大类92个子项目,总投资301129万元。其中2017-2020近期投资250440万元,2021-2030中期投资50689万元。卓尼县规划共涉及7大类61项,总投资147284万元,其中近期97005万元,远期50279万元。按照《规划》,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脱贫攻坚规划等项目逐步实施。

    2019年争取落实卓尼县洮砚乡护村护田河堤3公里,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落实天津对口支援资金200万元。同时对九甸峡库区区域实施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

    今后我委积极衔接协调国家及省发改委,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程中,加大九甸峡库区项目的争取力度,使九甸峡库区居民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 2019-09-09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6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6号...

    州发改办〔2019〕393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韩明生代表:

    您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先期修建麻路洮河大桥的建议》(第106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修建的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洮河大桥建设项目,是江迭路必经之桥,同时也是车巴三乡、完冒乡、阿子滩乡及临潭县术布乡部分群众生活之桥。但由于年久失修,加之来往车辆较多,桥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桥面底下水泥层出现碎裂、破洞、车道部位大面积破坏,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雨天桥面积水,并且大面积渗水,对主梁造成了腐蚀性危害,降低了自身的强度和使用寿命。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目前该项目已由省交通厅纳入江迭二级公路(江可河至扎古录段)建设计划,道路工程已于近日进场施工,麻路洮河大桥桥梁工程按工程进度需要将及时开工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 2019-09-03导出word甘南州发改委关于对州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甘南州发改委关于对州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9〕282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陈明智、严和平、卢雪梅、刘振恒、仲格草、俄昂代表:

    您们在州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以国家投资为主的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第163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我委对该项提案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我委认为,针对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问题,您们提出的几条建议思路明确,措施可行,符合玛曲实际。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雪线上升,冰川消退,湿地萎缩,尤其是人口增加和长期超载过牧,致使原本十分脆弱且极不稳定的玛曲高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速了草原沙化退化进程,沼泽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丧失,草地生产力水平急剧下降,昔日水草丰美的玛曲草原出现了大面积沙丘和“黑土滩”,草地沙化退化使玛曲草原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功能减弱,各类生态问题十分突出,影响了玛曲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我国黄河上游的生态安全。

    玛曲县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关系玛曲人民的福祉,也关乎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安全,关系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为尽快遏制玛曲县草原沙化,恢复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在国家和省上的关心支持下,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从2012启动实施。2017年我委和玛曲县参照玛曲县沙化草原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引用甘肃省第五次沙化监测报告的最新数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优化了治理模式,编制完成了总投资86.71亿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7-2026年)》并上报省发改委、省农牧厅和林业厅。2017年8月省发改委会同省农牧厅、林业厅下发了总投资32.56亿元的《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巩固治理实施方案(2017-2020年)》,标志着玛曲沙化退化草原进入了大规模治理阶段。《实施方案》中4年计划投资6.89亿元,综合治理沙化土地4.9万亩(其中流动沙丘1.47万亩,半固定沙丘0.74万亩,固定沙丘2.7万亩),治理沙化草场27.1万亩。2012年-2019年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共落实各类投资2.20亿元,其中到位国家投资2.05亿元,计划治理流动沙丘4.05万亩,重度沙化草地11.89万亩,治理黑土滩型退化草地92.25万亩。截止目前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已治理流动沙丘3.55万亩,占流动沙丘面积的29%;治理重度沙化草地10.69万亩,占沙化草地面积的15.77%;治理黑土滩型退化草地87.45万亩,占全县退化草地面积的24.29%。

    经过多年的试验、示范和项目实施,玛曲县探索总结出了针对不同沙化程度的高寒草原沙化综合治理技术模式,总结编制了《玛曲县沙化草场治理技术规范》。通过治理,治理区林草植被逐步恢复,植被覆盖度有所提高,项目完成5年后工程植灌保存率达到8%以上,灌草结合植被恢复的植被盖度达到55%以上,项目区沙化草地基本得到控制,优良牧草比例和草原初级生产能力大幅提高,有效防止黄河沿岸水土流失,遏制项目区沙化趋势,恢复了草原植被,防风固沙的能力不断增强,初步扭转该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向黄河补给水源的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为远期的大规模治理奠定了基础,为黄河中下游流域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立以国家投资为主的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是大规模治理玛曲沙化退化草原的根本保证,需要州县继续共同努力,积极争取省上和国家从以下几方面对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

    一是从国家战略层面支持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将玛曲县列入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把玛曲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沙化治理纳入《国家“十四五”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规划》和甘肃省《丝绸之路经济带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划(2016-2030年)》,持续加大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投资支持力度,使玛曲县沙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构建黄河上游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继续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06-2020年)》。持续加大对玛曲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投资支持力度,2019年落实玛曲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综合治理流动沙丘0.5万亩,治理重度沙化地1.2万亩,治理退化草地(黑土滩)4.8万亩,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2020年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综合治理流动沙丘0.5万亩,治理重度沙化地1万亩,治理黑土滩退化草地10.3万亩。2020年是《规划》的收尾年,编制《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二期)》并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已迫在眉睫。国务院﹝2016﹞51号文件中明确支持《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二期)》,年内我委将会同项目区各县市启动二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省上和国家支持我州编制二期规划并及早批复实施,并列入国家“十四五”支持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玛曲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干旱草原节水灌溉和草原鼠害综合治理等项目,通过大规模治理,实现黄河水源补给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

    三是设立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基金。在国家发改委今年1月调研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情况时,我委会同黄河甘肃境内上游兄弟市州建议国家设立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基金,调研组表示将充分考虑这项建议的可行性。同时,国家发改委将于7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生态综合补偿工作座谈会,我委也将此建议上报省发改委,建议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此项建议。通过建立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基金,将能逐步破解我州和玛曲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原沙化退化、鼠虫害防治、草畜平衡、水资源补偿等方面投入不足的问题。

    四是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自2009年国家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两个方面,截止目前我州累计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2.79亿元,玛曲县累计到位4.86亿元,其中2019年到位6476万元。我委将会同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最低规模保持在10亿元,支持地方生态建设。建议玛曲县将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五是建议国家及早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水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建立国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直接和间接受益的中下游各省市、特别是发达地区,根据受益大小向上游实施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的地区进行一定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也可以在落实水量分配和水权制度的基础上,对用水地区和单位按用水量每立方米0.1元征收流域生态补偿费,直接用于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上下游群众平等共享流域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成果,保障上下游人民群众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

    非常感您们对我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 2019-09-03导出word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

    州林草保字〔2019〕339号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杨兴平代表:

    您好!您在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旅游基础建设项目简化行政准入许可手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州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实验区内开设参观、旅游项目有明确规定,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因此,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设旅游基础建设项目的行政准入许可手续尚不能简化程序。

    在此,感谢您对我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的关心。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28日

  • 2019-08-15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4号意见建议的...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4号意见建议的...

    州发改办发〔2019〕414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4号

    意见建议的答复

    杨兴平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并解决近年来城市建设中因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而形成的实际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提高补助比例。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资金,民族自治地方无力承担的由省政府给予支持;省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这一规定,近年来,通过我委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汇报衔接,国家在《“十三五”支持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求:“适当减免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配套投资任务,免除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地(州、市)级配套资金任务。”我委就此问题已多次专题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安排我州藏区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解决。目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双语幼儿园、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取消地方配套资金;城镇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反映项目配套资金补助比例低的问题,尽量满足我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问题,避免项目建设形成资金缺口,加大政府财政压力的问题。2019年争取落实甘南州藏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23100万元。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州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9-08-14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9〕413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号

    意见建议的答复

    贡保才让、东知才让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并解决近年来城市建设中因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而形成的实际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提高补助比例。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资金,民族自治地方无力承担的由省政府给予支持;省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这一规定,近年来,通过我委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汇报衔接,国家在《“十三五”支持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求:“适当减免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配套投资任务,免除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地(州、市)级配套资金任务。”我委就此问题已多次专题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安排我州藏区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解决。目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双语幼儿园、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取消地方配套资金;城镇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反映项目配套资金补助比例低的问题,尽量满足我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问题,避免项目建设形成资金缺口,加大政府财政压力的问题。2019年争取落实甘南州藏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23100万元。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州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 2019-08-08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 ...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 ...

    州发改地区〔2019〕369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1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郭子文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舟曲暴洪灾害恢复重建给予帮助支持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4月4日至8月23日9时,甘南州8县市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舟曲尤为严重,灾害造成全州131156人受灾,因灾死亡4人,因灾失踪1人,因灾受伤8人,紧急转移安置199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498.91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6323.02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998.50公顷,草场受灾面积381.63公顷,毁坏耕地面积53.33公顷,因灾死亡牲畜360头(只),因灾倒塌房屋25户108间,严重损坏房屋111户421间,一般损坏房屋553户1618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66亿元。

    灾情发生后,省、州、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舟曲现场一线指挥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紧急成立了由省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7.10”暴洪救灾指挥部。省、州减灾委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防灾减灾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及时开展了各自工作,抢险救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同时,根据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通知》(甘重建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在舟曲县召开了全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启动工作会议,启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州发改委根据甘南暴洪灾害受损的实际情况,依据州直部门专项规划及县市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规划分七大类140项,估算总投资35.35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8.81亿元,省级财政资金3.65亿元,车购税11.31亿元,企业自筹1.51亿元,地方自筹0.07亿元。舟曲县投资22.7亿元。

    规划编制完成后甘南州重建办公室以州重建发[2018]1号文件上报了《甘南州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但根据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要求州人民政府审查批复灾后重建规划并组织实施,由于甘南州受灾严重,尤其舟曲县更为严重,社会关注面大,灾后重建任务重。鉴于甘南灾情的特殊性、严重性,加之甘南州财力困难,如州上批复后,州上各部门去省上各厅局协调争取存在难度,最后将导致规划无法落实,给灾区人民无法交待。为了确保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让规划顺利实施,让灾后重建取得胜利。经州政府研究,恳请省上批复《甘南州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但截止目前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未批复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灾害发生后通过州发改委共争取到省发改委资金1900万元。资金已下达到县市。其中抢险救灾资金400万元,舟曲县300万元;防洪河堤资金1500万元,舟曲县600万元。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州的经济工作。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 2019-08-05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9号意见建议...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9号意见建议...

    州发改产业〔2019〕356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9号

    意见建议的答复

    侯喜荣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卓尼县藏巴哇镇内建设一处成品油加油站的建议》(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加油站的备案文件已下发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于2019年4月10日,以州发改产业(备)〔2019〕36号《关于卓尼县藏巴哇镇二级加油站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备案文件,规划并批准了在卓尼县藏巴哇镇建设二级加油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已进入实施性阶段

    该项目目前所有工作已落实到县一级,并已进入项目土地选址、调规阶段,如果项目建设用地办理齐备的情况下,建设工期预计4个月左右,年底基本可以完成建设,明年上半年即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中发改工作,多为区域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 2019-08-05导出word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 ...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 ...

    州发改产业〔2019〕357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3号

    意见建议的答复

    韩小东、苟海龙代表:

    您在州人大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是国家的政策基点和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自2013年以来,在不同场合多次就实体经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大后他在江苏徐州进行首次调研时再次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因此,从2013以来国家和省上对发展实体经济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和要求,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是我们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国家政策的基本点。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发改部门工作的主线。一直以来,发改委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紧扣“当好参谋、管理投资、推进改革、谋划长远”,在谋划项目、拉动经济、助推发展中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出实招、想实策,想方设法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尽管在“十三五”期间由于我州实体经济发展规模、科技含量等因素制约,在吸纳国家投资补助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汇报争取的力度,每年都会为州域内符合申报要求的实体经济落实到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地支持有实体、有实力、有实效的实体经济稳步前行。

    三、省上制定的支持十大生态产业就是奏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最强音。

    十三届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提出了大力发展十大生态产业的部署要求,这是全省上下奏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最强音,也进一步表明了支持十大生态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发展实体经济,支点也在于发展实体经济。因此,我州结合省上部署,立足发展基础和产业优势,提出了发展循环农牧业、文化旅游业、中藏医药、通道物流、节能环保和数据信息六大生态产业,这也充分彰显了无论发展什么产业,前提必须要发展实体经济,产业发展必须要依托实体经济来发展壮大,离开实体经济产业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下一步,在“十四五”规划中,我们也将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一环来谋划、来布局,全力以赴推动全州实体经济发展,真正壮大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看得见、叫得响、有实力的实体经济,使其成为甘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新动能。

    感谢您对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中产业发展工作,多为区域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 2019-08-05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州林草字〔2019〕32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杨兴平代表:

    您好!您在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峪沟景区自然保护区内实行禁牧政策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峪沟一线天景区位于卓尼县木耳镇吾固村。2016年国家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后,通过我州的积极争取,省上核定卓尼县落实禁牧草原面积120万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360.4万亩,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分别提高为21.67元/亩·年和3.35元/亩·年。卓尼县人民政府通盘考虑本地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等因素,在吾固村划定天然草原禁牧区近1.93万亩、推行草畜平衡6.25万亩。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3年来,共计向吾固村农牧户兑付补奖资金超过188万元。为了切实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禁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草原禁牧工作的具体落实,配备专职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也严格贯彻新修订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等法规,靠实各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力量,强化跟踪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农牧户核减超载牲畜“五级核实认定”和任务资金紧密挂钩等制度。另外,自2016年以来,退牧还草工程向木耳镇吾固村安排人工草地2000亩、舍饲棚圈83座,为解决禁牧和超载牲畜舍饲圈养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及时将您的建议函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求加强大峪沟景区自然生态的保护力度,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强化大峪沟景区内部的自然生态管护力度。由于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国家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更名为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并由农业农村部具体负责落实。因此,我局也及时向卓尼县农业农村局函告了您的建议,要求在木耳镇吾固村进一步落实好禁牧政策,并在今后争取禁牧政策和安排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时向大峪沟景区自然保护区倾斜。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峪沟景区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会得到持续有效改善。

    在此,感谢您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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