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068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9-19

州财复字〔2019〕11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申海荣、冯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环境卫生经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甘南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我州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我州率先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发展之计、民生之举、稳定之策,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整治过去我州“脏乱差”的顽疾,全州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有力推动全国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2015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已纳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经统计,各县市分批次累计从财政预算投入1.6亿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州级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中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同时,州财政局积极争取省上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和天津援建资金1520万元,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城乡环卫设备购置、保洁经费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重点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级财政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全域无垃圾各项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芸草联系电话:8213440)

甘南州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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