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130
  • 标      题: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7-08

州林造字〔2019〕293号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

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唐玉玲、敏尔力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将迭部县列为碳汇实验示范县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迭部县列为碳汇实验示范县建设建议”非常符合现代林业发展,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省林草局专题对接,经省局请示国家局相关司,答复如下: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2012年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已备案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4个林业碳汇相关的方法学,支持林业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截至2017年3月底,已有27个林业碳汇项目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并已有碳汇项目通过碳交易试点省市的碳市场抵消机制获得了经济收益。国家正在研究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对生态环保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作用。关于将迭部县列为碳汇实验示范县建设的建议,因目前相关部门尚无建设碳汇实验区的考虑和相关政策,暂时无法解决。

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紧密跟踪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待国家和省上开展建立碳汇试验示范区时,我们当积极争取将迭部县列为试验示范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生态保护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26日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