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rsj/2021-00017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州人社字〔2021〕299号
  • 发文机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10-29
  • 发布日期:2021-11-12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振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尽快理顺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评审渠道,成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由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全州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抓好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2018年以来,甘肃省陆续出台了45个甘肃省有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8个甘肃省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这些评价条件标准在2018年-2020年试行),同时,在2018年,省上向甘南州下放了15个中级评委会管理权、申报资格审核权、证书办理权、评审专家更换权和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系列(专业)的副高级评审权。鉴于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以及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评价条件标准(试行)规定将草原、畜牧、兽医等专业领域纳入农业系列范围,省上将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了省农业农村厅、将林业工程系列设在了省林草厅,且2019年甘肃省职称评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不对应省上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组建评委会,将造成在职称评审系统内无法评审)的实际,对应省上主管部门,甘南州农业系列(专业)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州农业农村局管理,林业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由州林草局管理,理顺了管理权限。

经过2018年-2020年甘肃省各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试行,2021年,省职改办、省上相关主管部门对试行的职称评价条件进行了修订完善,陆续出台了各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在《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评价条件标准》中,继续将草原专业纳入了农业系列,并保持了农业系列、林业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不变。同时,省职改办答复我们请示指出:按相关系列评价条件标准、对应省上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管理部门。鉴于此,您提出的成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由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全州的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的建议无法办理。

感谢您对我州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欢迎您对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甘南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941-8212713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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