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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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2021203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

    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59号)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州计量技术基础、提升计量应用和服务能力、强化计量监管效能,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技进步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保障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州计量科学技术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数量达到50项,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95%;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人员注册计量师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国家重点监管计量器具得到有效监管,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培育诚信计量承诺示范单位50家。推广应用全省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州计量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到2035年,基本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计量”工作格局,计量监管和开放共享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工作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

    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1.强化计量技术成果转化。围绕我州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电力等领域计量工作需要,开展诊疗设备实时校准、碳计量、污染物检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智能电表远程校准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的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积极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计量数据共享,鼓励开展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亟需计量测试技术应用研究,提升计量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夯实我州计量技术基础。(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加快计量检定信息化进程,推广应用国家和省上计量数据服务平台,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推动计量产业链条数据融合共享,推进数字化测量,运用在线监测、远程校准等数字化计量技术,推行数字校准证书,促进计量器具智能化、网络化发展,提升质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推动电能计量领域量传体系数字化转型,确保电能计量数据的可比性和溯源性。(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提升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州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满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产工艺控制等领域的发展需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满足贸易结算、县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等领域发展的需要。专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满足本专业发展的需要。企(事)业计量技术机构建立企(事)业内部量传溯源所需的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需要。(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计量应用服务

    1.服务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围绕我州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建设高精度、集成化、智能化精密测量测试系统,推动计量服务与新型产业链发展深度融合,增强促进新型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服务农业高效发展。加强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营养品质检测评价、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和生产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计量测试技术及标准物质研究,为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存储、物流、贸易等提供全链条计量服务。(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利用先进测量技术,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全覆盖,积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增强全社会的节能产品使用意识。加强全州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检测实验室的监管,落实计量器具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温度、流量、烟气、水质等在线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根据我州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加大对医疗设备领域的化验设备、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的计量标准建设投入,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设备科学监管。建立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交通监管设备等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检定能力建设,服务智慧交通建设。加强地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御领域的计量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服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社会稳定和安全等安全领域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卫健委、州交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1.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面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以及重大民生需求,构建链条清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州、县量传溯源体系。紧扣计量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难题,加强对法定机构和授权机构的管理,督促各县市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量传溯源方面有所作为,为全州民生领城和质量强州提供更好的计量技术服务。实现全州集贸市场、乡镇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保持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法制计量检定和基础保障任务,提高公益性计量服务水平,为企业技术研发和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支持。加强计量技术机构间的协同服务、协同创新,构建优势互补、优质高效、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计量能力。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加大企业计量宣传培训,组织专家结对帮扶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认真调研企业现状和问题需求,落实计量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在研发生产中的计量难题。同时,为企业科研开发、产品创新、质量控制等项目提供计量技术支撑,指导企业配备计量检测设备,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计量帮扶中小企业实效。(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完善计量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计量行政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优化计量专业队伍结构,提升计量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计量比对,组织开展州级计量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检定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注册计量师制度宣传力度,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指导注册计量师注册申报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州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落实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依托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完善区域间协调通报机制、互认合作机制、协同会商机制,整合利用好区域优质计量资源,充分释放计量基础设施效能,研究解决区域共性问题,缩小区域计量发展差距,加快构建黄河流域、“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计量支撑服务体系。(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6.推动计量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建立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技术服务。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平台,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进民生计量监管。广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民生计量行业的监督管理,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加强对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取用水、节能减排等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粮食、化肥等涉农物资计量监管。(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卫健委、州应急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诚信计量意识,做好诚信计量建设规范宣传贯彻,在供水、供电、供气、成品油、眼镜制配等领域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4.严格计量执法活动。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执法装备水平。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快速查处民生计量投诉举报。(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州检察院、州公安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门参与的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提高对计量工作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的认识,结合本实施方案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推动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力度,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计量专项资金投入,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改造、提升、强制检定以及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等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发改、科技、人社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源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参与产业计量、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

    (三)加强计量宣传。推动《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及《甘肃省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宣传贯彻落实。结合“5·20世界计量日”宣传主题,组织策划开展计量进社区、免费检测、现场咨询、走进实验室各类计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出台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和计量服务在保障国计民生、支撑社会发展、引领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省政府《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州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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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藏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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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南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南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133号)精神,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市场运行更加规范,线上线下市场得到有效治理;产品设施安全可靠,全州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90%以上,药品上市合格率达到100%,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发布州、县地方标准5项以上,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3%以上;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充分激发,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2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6500件;监管效能全面提高,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州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确定改革举措,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衔接,依托企业登记系统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提供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落实企业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力度,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司法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建立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查询共享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广泛应用。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开展“送照到家”等“甘快办”便企服务,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和“证照联办”,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开业速度。(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税务局、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通过改革企业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减少公告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豁免提交清算报告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允许市场主体纠错补正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住建局、州税务局、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和分析,建立市场主体发展实时监测机制,提升支持政策精准性。用好用足税收、信贷、社保等政策,服务新设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融资渠道,积极引入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和信托、保险等机构及其管理团队,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府金融办、州税务局、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甘南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充分发挥甘南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等服务,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综合竞争力。落实“不来即享”惠企政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五转”(自然人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一般企业转规上企业、规上企业转股份企业、股份企业转上市企业)工程,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盖面。(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政府金融办、甘南银保监分局、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以及教育、医疗、交通运输、金融、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平台企业价格收费监管,引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强化市场创新环境。全面落实甘南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具体措施》《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甘南州“十四五”知识产保护和运用规划》,完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政策。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纳入诚信档案,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州建设,服务甘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多措并举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开展专利奖励工作,激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全链条技术服务。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围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加快突破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和专利保险工作,与金融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评估机构搭建对接平台加强新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政府金融办、甘南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1.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适时更新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尺度、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现代化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12.提升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及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合理收费、指定交易、搭售商品、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行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合规管理,组织开展“电商点亮”行动,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质量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强线上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推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和合规经营,严厉查处“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歧视性待遇、大数据杀熟、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落实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法定职责。加强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民生商品的线上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互联网广告整治力度,落实平台企业审核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市场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加大网络传销的防范和打击力度,规范线上市场价格行为。密切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态势,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现代化统一市场制度规则
        15.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规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推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规则协调统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推行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情况督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禁止违法违规出台歧视性政策措施,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阻碍异地经营、妨碍公平竞争等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不得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相关制度规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数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准入,进一步完善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与周边省(市、区)监管联动,协同试行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快推进准入、信用、知识产权保护、认证认可、品牌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则有效衔接。(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现代化质量政策和技术服务体系
        17.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出台《甘南州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逐步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统计监测,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开展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甘南州政府质量奖。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企业质量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各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月”“品牌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全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新增或升级达到5%以上。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9.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甘肃省标准化条例》实施,完善州本级配套制度,开展标准化服务提升行动,提升标准供给质量,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建立体现甘南特色、先进实用的标准体系。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支持州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引导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全州产业转型升级。(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质量认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质量认证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认证品牌。加强认证机构监管,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大力推进各类认证制度实施,打造质量认证升级版。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诊断和精准帮扶等服务,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质量管理难点及瓶颈。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1.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加强认可管理,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认可服务,推进认可结果国际互认,增强国际市场服务。(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2.发挥质量基础设施集成优势。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的计量专项检查,加强对商品定量包装、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推动“甘味”“陇字号”“甘南九色香巴拉”等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资源再生利用、绿色低碳、环境保护、现代农牧业、旅游服务、健康养老、中药材、有机产品等自愿性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提高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认同度。加强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3.推动产品质量提质升级。全面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4%左右。以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为牵引,分行业分层次采取质量提升措施,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充分挖掘甘南州丰富的文化旅游、农特产品、中藏药材、民族用品等特色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商标品牌、文旅产业商标品牌,打造甘南自主品牌,推动我州特色产品走出去。支持企业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加大“专精特新”产品研发生产力度。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符合性认定。(州工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品质,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持续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住建、医疗、旅游、文化、交通、养老、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强化“商品+服务”终端供应者主体责任,推行重点行业经营者合同格式条款公示和质量自我声明公开,扩大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范围。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和通报工作,实施广告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公益广告振兴行动,促进全州广告业健康发展。(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民政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5.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把粮食收储和出库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加强县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推广“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医院、学校、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加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稳步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年5批次/千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粮食和储备局、州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常态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立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医疗器械唯一标示制度。规范化妆品管理,持续加强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管和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探索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模式。调整优化县、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职责,强化县、市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州级药品和疫苗检查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惩重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加快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以数据归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察体系,实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的数字化监管。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规范使用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探索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鼓励电梯、气瓶生产和使用单位投保相关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做优做强检验技术机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优化应急机制,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能力。(州市场监管局牵头,银保监甘南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生产用工业品监管制度,采取认证检测等方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大消费品安全监管力度,鼓励企业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及干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提升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产品监督抽查经费保障,提升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加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升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试点开展消费纠纷“云调解”,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产品质量“三包”等制度,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30.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商事登记、信用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配套地方性立法工作,运用法规制度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加强配套规章制定,细化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合理划分州、县两级市场监管事权,厘清监管职责,配优监管资源,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案件事权划分。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厘清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边界,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跨领域跨专业复合型执法人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2.创新丰富市场监管工具。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情形,选用不同的监管工具,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对主观恶意较大、屡罚不改等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大力推进社会共治,调动消费者组织、专业化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实现市场、政府、社会协同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发现和处置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能力。(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信用约束工作,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和限制,依法实行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全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各类信用评价结果,提高信用监管科学化水平。(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应运全省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丰富拓展智慧监管应用场景。建设完善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各类业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验、智慧审批。加快推进“陇上食安”综合管理平台、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能力。鼓励市场监管领域科研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在综合监管、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转化实施。(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5.增强市场监管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服务资源向基层集聚。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财政保障要求,统筹各方资源,改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等基础条件,提升基层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技术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和定向激励。(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强化州、县两级联动和部门统筹协调,健全方案实施保障机制,有效调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现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落实。

    (三)加强监测评估

    州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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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矿产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省规》)、《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号)、《甘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结合甘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南州)矿产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甘南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甘南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凡在甘南州境内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作应符合本《规划》。相关规划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甘南州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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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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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甘南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

    (此件公开发布)


    甘南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州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甘肃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甘南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预防为主与康复服务相结合、补齐短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关注需要与优化供给相结合、巩固成果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切实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三)主要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全国消防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的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残疾预防工作,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州残联、州卫生健康委、州委宣传部牵头,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科普。面向全州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对重点人群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健康管理,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倡导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州残联、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刊物等多种媒体渠道,开设残疾预防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和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组建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州残联、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总工会、团州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控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

    1.树立优生优育观念。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补齐出生缺陷防治专业人才队伍,降低检查治疗门槛,鼓励育龄夫妇从婚前、孕前、孕期、产前、产后各个阶段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向育龄妇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坚决避免近亲结婚,鼓励育龄妇女定时去相关医疗机构接受正规检查。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远离辐射等环境污染,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州卫生健康委、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婚前保健检查。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倡导婚姻登记当事人主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规范检查标准,落实免费项目。(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产前筛查、诊断服务。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4.加强新生儿早期筛查和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避免新生儿因病致残。认真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细则》要求,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做到尽早发现、尽早干预、尽早治疗。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加强残疾预防关口前移,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六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能力和效果。(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止因病致残。

    1.防止因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加强传染病防控,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节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残。认真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规范。依据《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要求,为辖区内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落实《甘肃省麻风病症状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强化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力争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新发病例二级畸残比。进一步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预测预警,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防止因职业病致残。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水平。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根据存在的危害因素,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等重点措施,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州人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平衡膳食,合理搭配食物、增加蔬菜水果摄入,减少盐、油、糖的摄入量,落实公共场所无烟法规,避免二手烟环境污染。开展全民健身行动,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加强高危人群筛查与管理,进一步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指导,做好并发症筛查和干预,强化致盲、致聋性疾病的预防、筛查和治疗工作,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慢性病致残。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控机制,创新慢性病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提升基层医疗人员慢性病诊治规范化能力。(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教育局、州体育局、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心理和精神疾病防治。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加强群体危机管理,制定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社会支持和防护保护指南,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救治救助。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妇联、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防止伤害致残。

    1.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客运车站、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的人员,采取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因过度疲劳和工作导致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发生。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因工伤致残。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大力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进行治理,通过完善防护、排水及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提升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灾害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加强道路运输指挥调度、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加强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工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设,健全优化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完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提高预报预警能力。有针对性对公众进行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及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人员密集的地方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聚焦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畜禽及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合格达标农产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全州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动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末梢水全过程监管,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涉水产品监管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清洁取暖等措施,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重点人群致残防控。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监督和管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家长、教师急救技能。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鼓励家居环境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保证家居环境足够的照明亮度,采取防滑措施,保持地面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康复服务。

    1.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力争甘南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尽快运营,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实现全覆盖,90%的二级医院建立康复医学科。积极发展中藏医特色康复服务,发挥中藏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积极选派康复领域的专业人员参加省级组织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着力推进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服务,立足社区资源、条件,完善康复设施、队伍,开展日间照料、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适宜康复服务。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推广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根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细化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出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支持政策,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备给予补贴。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加强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规范做好项目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州残联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充分发挥全州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缓残疾发生、发展。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水平。(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银保监甘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指导各县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做细做实残疾预防工作。(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评估督导。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的年度分解,并对残疾预防行动方案实施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各县市要对残疾预防行动重点任务进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督导,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预防行动实施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及时报道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效,鼓励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残疾预防行动方案实施,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支持残疾预防行动方案开展的良好氛围。(州残联、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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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审定稿)》的起草说明

  • 2022-08-24导出word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1 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pdf

    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说明

     

    按照州“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州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结合《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级“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反馈甘肃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意见的函》、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编制过程

    20207月开始收集规划相关资料,于20209月编制完成规划大纲,并组织甘南州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部门对规划大纲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框架建议。于202011月编制完成规划初稿,征询甘南州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委、林草局以及合作市、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临潭县、舟曲县、迭部县八县市自然资源局对规划初稿的意见与建议,于20213月编制完成规划终稿。

    20215月由甘南州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评审意见见附件A,专家签字表见附件B,修改说明见附件C)。

    三、主要章节内容

    本规划共十个章节:

    一、甘南州“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执行情况;

    二、发展形势与需求分析;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四、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五、编制依据;

    六、基础测绘工程项目;

    七、保障措施;

    八、项目安排及经费预算;

    九、环境影响评价;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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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甘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推动甘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甘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202257州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甘南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深化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遵循稳妥推进、务求实效、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着力解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个环节的堵点难点,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针对我州公立医院在体系、技术、模式、管理等方面的瓶颈,优化体系链条和服务链条,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甘南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州人民医院持续巩固发展三级医院建设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逐步提高三、四级手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诊治能力,减少跨州、跨省就医。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州级中藏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推动优质中藏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深入协作,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资委、州医保局)

    2.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明确成员责任,畅通转诊渠道,实现同质化服务。争取实现联盟覆盖的250+N个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全部在县级成员单位诊治;30种大病80%的患者在县级成员单位诊治;联盟内部90%的诊疗、检查在县级成员单位完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搭建紧密型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医师与临床医师柔性流动平台,提升临床医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发改委)

    3.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基层首诊,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管。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逐步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建立县域医防融合机制,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进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医保局)

    4.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州、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州人民医院和各县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激活疾控机构运行活力,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医院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二)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

    5.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充分发挥省级重点专科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我州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扩大县级急需薄弱学科建设范围和覆盖面,以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县域诊疗能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之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

    6.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科研单位、院校积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研、学、产一体化。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等难治性疾病,制定一批符合甘南特色诊疗方案,开展中藏西医协同攻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7.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多学科诊疗模式,优化日间诊疗模式,开展日间手术比例逐年提高。推进老年护理服务,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开展精准用药服务。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云平台,推进互联网+院前医疗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广中藏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促进区域医疗信息服务协同共享,将检查检验报告跨医院有序开放,满足多终端原始资料调阅、共享、互认等应用需求。推进州、县、乡远程影像、心电、超声等远程诊断应用,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 “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向纵深发展,持续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隐私、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护,防止数据滥用和隐私泄露。(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工信局)

    (三)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

    9.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医院要成立运用管理委员会,整合业务资源系统,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益和投入产出效率。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预算管理重大问题和事项。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全面预算编制要覆盖医院所有经济活动,要将各类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筹资投资、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总预算与各分项预算平衡,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综合平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医院党组织要发挥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医院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建立与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促进依法依规办事,保障资金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推进廉政建设。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探索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12.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作为改进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领导、财政补助、评优评先、医保相关政策调整等直接挂钩。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

    (四)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编制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探索开展县域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村)用。落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办法,公立医院在各自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编制要求,先调入后入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医疗卫生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量,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

    14.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和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有关要求,允许医院合理确定薪酬和绩效工资水平并动态调整,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允许医院在绩效工资内自主设立项目,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考虑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充分体现岗位差异,重点向关键、紧缺、急需、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倾斜。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15.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卫生健康行业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措施,制定完善任期考核办法,加大麻醉、康复、临床药师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开展省级、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

    16.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坚持分层分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服务年限等。创新完善中藏医药人才、医学教育人才、基层人才的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制定完善评价标准,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

    (五)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优化诊疗服务价格结构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符合甘南实际的藏医诊疗项目和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单独开展评审。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引导药品耗材回归合理价格,腾出空间逐步提高诊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合理制定相关价格,有效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将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日间诊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19.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推动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实现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联通,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机制,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六)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20.传承医学人文精神。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做好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公立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专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培育和塑造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建设健康甘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健康委)

    21.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提供信息提醒、自助查询打印等服务。开展智慧药房试点。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健康促进医院。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州信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通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每年定期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休假期间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在医师节、护士节等节日期间开展奖励活动。加大医院安防系统资金投入,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对涉医犯罪快侦快诉快审,为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卫生健康委、州司法局、州人社局)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落实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交流锻炼、监督约束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卫生健康委)

    2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应建尽建,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建立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卫生健康委、州人社局)

    26.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卫生健康委、州国资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投入责任,并对中藏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予以倾斜。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测算、认定、清理公立医院合规债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偿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逐年化解办法,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卸下包袱。

    (三)强化考核评价。州、县市按照属地原则,每年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州、县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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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 2022-05-13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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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各单位:

    《甘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州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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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起草说明

  • 2022-05-10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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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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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说明

  • 2022-04-15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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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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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 2022-04-14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应急管理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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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十四五”应急管理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州“十四五”应急管理总体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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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十四五”应急管理总体规划》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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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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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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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甘南州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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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南州“十三五”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甘南州“十三五”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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