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28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尖木考、索藏仓、华君加措等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偏远乡村基础建设的提案》(第12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是破解我州偏远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有力抓手。“十三五”期间全州计划重点投入各类资金150亿元,按照 “965356”建设标准和“高起点科学谋划、高规格统筹规划、高标准突出特色、高水平打造亮点”的原则,实施“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四大工程15个项目,建设15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每年建设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户内“七改”、产业培育发展、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2016-2018年共落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228674万元,为改善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供了资金支持。2018年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重点就放在了偏远贫困村。全州共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300个,涉及19741户8893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和省州列深度贫困村169个、贫困户6151户、贫困人口26533人,贫困村占57%、贫困户占32%、贫困人口占30%,深度贫困的舟曲县和临潭县分别占80%和72%。通过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村内的基础设施条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基本社会保障条件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取得了良好开局。

    2019年我州将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将按照每村400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20000万元 。同时,各县市将有效整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涉农资金,积极争取“两州一县”脱贫攻坚资金,把破解路、水、电、网、房等基础设施难题作为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核心抓手,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偏远乡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29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冷周委员:

    你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急需建设迭部县桑坝乡甘向行政村巷道硬化工程项目的提案》(第56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甘向村一组已列入2018年易地搬迁村,二组已列入2018年生态文明小康村,目前均在建设当中。甘向一村安排国家投资47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厕2座50.22平方米,场地平整34864立方米,主干道及巷道硬化长1166.29米,新建阀门井58座,铺设供水管道1190米,新建盖板水渠1230米,新建挡土墙1028.2米,新建生态护坡长195米,新建防护栏杆770米。甘向村二组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总投资774.98万元,其中安排国家投资541.54万元,群众自筹233.4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发展、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硬化巷道442平方米,建设停车场310平方米,新建防洪堤3323.14立方米,护坡1332.11立方米,仿木栏杆191米;公共设施方面建设防火值班室20.25平方米,公共卫生间28.04平方米,文化舞台97平方米,文化广场827.30平方米,背景墙1处,文化广播器材1套,光纤宽带入户35户;产业发展方面建设电子商务平台1套,实用技术培训35户,当归补助100亩,土蜂养殖补助70箱,牛补助250头,羊补助400头,蕨麻猪补助600口。其他组也将逐步通过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彻底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我州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31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周连生委员:

    你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州范围内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投资力度和清除遗留问题的提案》(第76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甘南州“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15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每年300个,其中卓尼县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共建设225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每年建设45个生态文明小康村。为加快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2016-2018年我委积极争取生态文明小康村中央预算内资金22.87亿元,2019年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亿元,这将为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州县政府积极与省国开行衔接,2016年以来共落实生态文明小康村贷款18亿元,整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47亿元。县市加大了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力度,确保“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四大类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彻底改善了农牧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牧村发展水平,为农牧村到2020年实现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建议你县积极争取“两州一县”扶贫攻坚资金,把破解路、水、电、网、房等基础设施难题作为脱贫致富的核心抓手,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为提高2018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水平,根据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发改委主任、州生态办副主任王建军负总责,组成4个审查小组,从2月下旬开始赴各县市采取就地审查、就地修改、就地审批的方式对2018年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了联合审查。审查组通过现场座谈调研,把脉问诊,坚持分类打造原则,保证了规划和建设方案接地气、有特色,有较强的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通过项目督查等措施,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有效推动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下一步,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州直相关部门专家和业务人员,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小康村“965356”建设标准,对2016和2017年生态文明小康村进行州及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及时进行补课,确保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我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32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李才让达吉、吴小顺、王宏林、刘梅金、王永侠、杨树猛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对甘南州生态系统的森林、草原、水涵养、生物多样性等综合生态价值进行全面评估核对,为国家的生态协助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专门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的提案》(第83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强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奠定基础,我委会同州环保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编制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规划》《甘南州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一个典型县负债表》《甘南州玛曲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于2017年初通过了由中科院院士、原中科院常务副院长孙鸿烈等五位院士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并由7名中科院院士联名上报中办、国办,目前规划以上报省政府。规划建设藏区绿色经济增长极和精准扶贫典范,辐射带动藏区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藏区丝绸之路枢纽和节点城市,促进藏区和内地互联互通;建成民族团结样板,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推进藏区生态资产核算和资本化运营,建成藏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引领藏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规划近期建设重点项目共118项,总投资2680.07亿元。通过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我州森林、草地和湿地生态系统的总固碳量约为740.53万吨,远高于碳排放水平,年净固碳量约为618.17万吨,泥炭等总碳储量约为1.25亿吨。按照固碳成本280元/吨计算,甘南州碳汇产业经济潜力约为17.31亿元,“十二五”末甘南州自然资源资产总量为2.57万亿元。评估认为,甘南州是我国西北地区碳汇、碳库效益最高的生态功能区,具有成为我国“生态特区”的潜质。

    我州国土广袤,州内草原、森林、湿地等覆盖度较高,环境容量较大,单位GDP能耗、生态盈余/赤字状况、碳排放水平均远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可将甘南州打造为国家青藏高原碳汇产业示范区和低碳发展样板,建设为国家生态特区,加强国家黄河、长江生态屏障建设与保护。今后需要从以下方面开展碳汇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协调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世界银行碳基金及CDM碳汇林业项目、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项目支持碳汇示范区建设项目,创新构建碳库补偿机制,推进碳汇认证,同时积极与对口援建的天津市协商对接,推进青藏高原地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分配体系建设,开展甘南碳排放交易试点。

    二是积极建议国家支持甘南打造国家级青藏高原碳汇产业试点示范区,大力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为主体的碳汇产业体系,为增汇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战略支撑。

    三是进一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沙化治理、封山育林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将退耕、禁牧、封山和人工造林种草相结合,重点建设碳汇林业体系,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下实现造林、再造林项目注册。

    四是开展林业碳汇的增汇、适应机制、计量监测、碳汇林建设及低碳、绿色发展等关键技术研究,尽快形成碳汇造林运行机制和项目管理方式,增大碳汇效应。

    五是试点草原与湿地碳汇产业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在草原牧区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退牧还草和鼠虫害治理等草原保护机制建设,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覆盖度;系统加强湿地保护,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探索打造青藏高原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固碳试点。

    六是建议国家设立生态特区补偿专项基金,最低规模保持在年10亿元以上,按照三江源的标准加大生态补偿支持力度,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支持我州开展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同时,根据重大生态功能定位,支持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以及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33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甘玉伟、王芳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黄河水源补给功能区沙化草原治理力度的建议》(第90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雪线上升,冰川消退,湿地萎缩,尤其是人口增加和长期超载过牧,致使原本十分脆弱且极不稳定的玛曲高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速了草原沙化退化进程,使玛曲草原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功能减弱,各类生态问题十分突出,影响了玛曲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我国黄河上游的生态安全。玛曲县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关系玛曲人民的福祉,也关乎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安全,关系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自2012年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沙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启动以来,至2018年共安排玛曲县中央预算内资金9772万元。通过建植草方格、营造灌木林带、围栏封育、补播草种、施肥等措施有效治理流动沙丘、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和重度沙化地13.62万亩,黑土滩型人工草地补播改良75.74万亩。同时,2017年林业系统安排的玛曲县昂格布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化封禁保护区建设总任务为封禁15万亩公顷,总投资2000万元,已下达计划1000万元,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正在对生物固沙、工程固沙、管护站进行招投标。

    2017年7月,我委会同玛曲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包括三大类24个方面的总投资为86.71亿的《玛曲县沙化草原综合治理规划》。同年,省发改委会同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以(甘发改农经〔2017〕774号)文件印发了总投资32亿元的《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巩固治理实施方案》,标志着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了大规模治理阶段。通过实施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建植草方格、营造灌木林带、围栏封育、补播草种、施肥等措施实施草原保护与治理工程,有效治理沙化草地67.77万亩,流动沙丘、固定和半固定沙丘12.23万亩;通过人工改良和飞播改良以及保护补助奖励工程有效治理“黑土滩”型退化草地70万亩;通过招鹰控鼠、生物毒素防治、人工灭鼠等措施治理草原鼠280.2万亩;通过黄河首曲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保护湿地60万亩。通过大规模治理,使沙化退化草地基本恢复,提高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沙固沙、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同时增加草地理论载畜量,提高其经济功能,完善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巩固草地生态治理成果;通过实施草地生态经济优化工程,坚持开展以草定畜,大力发展人工草地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减少天然草地人口承载量,增加农牧民收入,最终实现草畜平衡、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各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与社会建设目标。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3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杨小强、范小平、洛珠香巴仁青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迭部县列入甘肃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屏障综合试验区项目实施的核心区域的提案》(第101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甘南州生态优势明显,生态功能独特,是唯一整体被国家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区的市州,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区域,也是甘肃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屏障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域,生态战略地位重要,地域特色鲜明,在西部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在全国生态安全大局中地位独特而重要。迭部县作为我国九大林区白龙江林区的核心区,是甘肃最大的天然林区,生物多样性丰富集中,是秦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重要区域。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中将迭部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特色农林产业发展,配套工程以及农牧民培训等项目列入规划建设范围,总投资16.5亿元。同时,考虑到迭部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中,将规划建立“迭部国家公园”,发挥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科普教育、社区发展等功能,打造藏汉交汇处的旅游发展新模式。我委将积极配合迭部县申报甘肃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屏障综合试验区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资金,以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建设为重点,极推进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综合治理和沙化治理、原住民和贫困农村居民异地搬迁等重大任务,构建国家长江上游重大生态屏障。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53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嘉堪布仓、岗哇仓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108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玛曲县是我州八县市中土地面积最大的纯牧业县,县内草原广袤,沼泽湿地连片集中,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涵养区,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玛曲县在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属限制开发区,大部分区域属禁止开发区。长期以来,玛曲县为国家生态屏障建设做了大量的贡献,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境内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水电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牧民增收渠道单一。保护和治理玛曲县的生态环境,开展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增强草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强化水资源补给功能,加快生态恢复,不仅对玛曲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维护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国家生态安全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甘南州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认可。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将甘南州整体列入黄河上游、长江上游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和甘南高原、南部秦巴山地区两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区域。甘南州是甘肃省唯一整体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区的市州,其中玛曲、碌曲、夏河、合作、临潭、卓尼6县市属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迭部、舟曲县属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主体功能的作用和定位为: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按照《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构建“三屏四区”生态安全战略构想,我州承担着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双重任务。

    鉴于我州生态地位的特殊性,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先后批复了总投资44.51亿元的《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总投资443亿元的《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总投资321亿元的《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甘南州投资约占44亿元)和总投资320.87亿元的《甘南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甘南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我州既是黄河上游、长江上游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区,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又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我州自2008年以来启动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争取国家各类投资19.86亿元,其他规划项目还未启动实施,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建立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我州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的重要出路,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使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公共制度安排,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就甘南州作出的巨大生态贡献进行补偿的问题我州从各层面向省上和国家进行了汇报争取。

    考虑到我州生态功能的重要作用,国家从2009年开始对我州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草畜平衡以奖代补、退耕还林(草)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我州2011年-2018年累计到位草畜平衡奖补资金22.8亿元,2009-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到位资金35.3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两个方面。但与甘南州的生态贡献相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量较少,作用发挥不够,需要从各个层面积极建议国家对甘南作出的生态贡献给予补偿,制定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包括补偿原则、补偿主体 、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途径和补偿标准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或向受益方收缴合乎价值规律的生态补偿费和生态补偿税等,增加对本区的生态补偿。我州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按照“保护者受益,享用者尽责”的原则,一是采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并逐年增加,最低规模保持在10亿元以上,支持地方生态建设;二是按照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加快水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在落实水量分配和水权制度的基础上,对用水地区和单位按用水量每立方米0.1元征收流域生态补偿费,直接用于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上下游群众平等共享流域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成果,保障上下游人民群众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三是加大对甘南藏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力度,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加大甘南州生态管护员(林管员、草管员、湿地管护员、沙地管护员)选聘力度,全面落实“两州一县”脱贫攻坚方案中生态管护员专项资金;四是出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湿地保护管理经费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实施湿地保护名录管理,对湿地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五是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甘南州所有公益林按照发达省份的补偿政策每亩按30元进行补偿,逐步缩小商品林与公益林的收入差距,提高林农参与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六是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建议省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标准每亩按3000元补助,延长补助期限。建议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标准,将甘南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禁牧标准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均提高1倍,并作为永久性惠民政策长期落实。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2018〕616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次会议

    23号提案的答复

    韩宏彬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舟曲憨班至宕昌南河高速公路的提案》(第23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修建的舟曲憨班至宕昌高速公路,打通舟曲连接省会兰州、州府合作以及定西、陇南的唯一便捷通道。经现场踏勘,该公路全长约47公里,全线拟按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该公路建成后,将极大的缩短舟曲到省会兰州和州府合作的公路里程,节省时间约3小时左右,对于打通舟曲对外连接通道、完善藏区路网结构、提高应急救灾能力、优化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资源配置、畅通旅游线路、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藏区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我委已向州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建议修建的舟曲憨班至宕昌南河二级公路起点位于宕迭二级公路K9+120处上樟湾村,穿过池木峡,通过木金川,沿黄家路河而上在海拔2700处以5km隧道穿过马鬃岗梁,在舟曲县憨班乡兵马村西北七公里处沿现有林区道路展线到憨班村,路线全长46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Km/h,估算总投资47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7导出word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2018〕617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次会议

    26号提案的答复

    楞本塔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争取将桑科至夏河机场高速公路纳入甘肃省“十三五”高速公路规划的提案》(第26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甘南州夏河县县城至飞机场二级公路于2013年建成通车。但二级公路按老线路建设,弯道多,车辆行驶速度慢,极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根据县与县之间要直通高速公路的新要求,从桑科至夏河机场建设高速公路,与S38王格尔塘至桑科高速公路、合郎高速公路互通,联通夏河机场,形成环线。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抗灾救灾能力水平,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从而带动夏河县阿木去乎片区贫困人口及机场周边的物流发展,让少数民族聚居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目前已开始对该项目开展前期论证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该项目能够尽早列入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划,早日立项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2018〕618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次会议

    32号提案的答复

    敏义龙、张世清、敏承喜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对临潭县城东环路二级公路改线步伐的提案》(第32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国家财力的投入,徐合公路临潭县城过境段,从原来的环城路变成了县城主街道,车流量很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并且对县城的环境卫生及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临潭县环城公路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城区交通的拥挤状况,进一步完善县城路网结构,改观县城面貌,提升县城形象。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目前,该项目未列入“十三五”相关规划,无投资渠道,且州县财政困难,无力筹措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该项目能够尽早列入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划,早日立项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2018〕619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次会议

    40号提案的答复

    牟保全、苏哲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临潭县环城公路建设项目的提案》(第40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修建的临潭县环城公路建设项目,北接岷合二级公路临潭城区段北入口,南端至肯儿别山连接岷合二级公路,将后川村、左拉村、寺荷村、苏家庄子、青崖村纳入环城线内。建成后,可以增强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缓解车辆进城的压力、促使过往车辆快速通过交通节点,让进出临潭的道路畅通,解决过境车辆通过城区道路对临潭人民生活干扰问题,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大大缓解城区交通的拥挤状况,改善民计民生,进一步完善县城路网结构,改观县城面貌,提升县城形象。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目前,该项目未列入“十三五”相关规划,无投资渠道,且州县财政困难,无力筹措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该项目能够尽早列入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划,早日立项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2018〕620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次会议

    42号提案的答复

    徐进、敏永祥、牛怡琴、齐哇·江可仓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建设新城-冶力关-临洮高速公路的提案》(第42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修建的新城-冶力关-临洮高速公路,是一条连接冶力关、大峪沟、四川九寨沟的黄金线路。建成后,将进一步对临潭县扶贫产业开发、旅游业发展以及冶力关核心景区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连接S10凤县-合作和兰海两条省内高速公路的纽带,新城镇也将成为贯通临潭县至兰州、临洮、岷县、合作以及整个甘肃南部地区的交通枢纽,为推动临潭县经济社会发展及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该项目能够尽早列入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划,早日立项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2号 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2号 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670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2号

    提案的答复

    范小平、吴小顺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县级配套的提案》和《关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取消取消地方配套资金的提案》(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提高补助比例。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资金,民族自治地方无力承担的由省政府经予支持;省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这一规定,近年来,通过我委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汇报衔接,国家在《“十三五”支持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求:“适当减免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配套投资任务,免除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地(州、市)级配套资金任务。” 我委就此问题已多次专题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安排我州藏区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解决。目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专项项目、双语幼儿园、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取消地方配套资金;城镇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 2016-2018年每年争取落实甘南州藏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8300万元。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608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卢菊梅、杨世栋、范小平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取消民族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提高补助比例。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资金,民族自治地方无力承担的由省政府经予支持;省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这一规定,近年来,通过我委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汇报衔接,国家在《“十三五”支持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求:“适当减免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配套投资任务,免除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地(州、市)级配套资金任务。” 我委就此问题已多次专题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安排我州藏区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解决。目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专项项目、双语幼儿园、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取消地方配套资金;城镇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 2016-2018年每年争取落实甘南州藏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8300万元,有效缓解了地方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608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7号

    提案的答复

    卢菊梅、杨世栋、范小平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取消民族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提高补助比例。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资金,民族自治地方无力承担的由省政府经予支持;省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这一规定,近年来,通过我委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汇报衔接,国家在《“十三五”支持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求:“适当减免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配套投资任务,免除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地(州、市)级配套资金任务。” 我委就此问题已多次专题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安排我州藏区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解决。目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专项项目、双语幼儿园、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取消地方配套资金;城镇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 2016-2018年每年争取落实甘南州藏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8300万元,有效缓解了地方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州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2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13号 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13号 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投资〔2018〕609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13号

    提案的答复

    高玉萍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建舟曲县插岗乡嘎尔村扎西曲丹寺(嘎尔寺)的提案》(第2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推进甘南州统一战线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中央第五次、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对改善四省藏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僧人享有社会公共服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中明确提出:“保障寺庙僧尼享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解决寺庙通路、通水、通信等问题”。据此,州发改委加大了向国家相关部委的争取汇报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支持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中,安排甘南州重点寺院公共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5亿元,国家投资5.24亿元。由于发改渠道资金仅支持寺院公共活动场所广场、围墙、大门改造,公共厕所、线路改造、安全护栏、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请您督促相关单位,尽快编制舟曲县嘎尔寺重点公共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我委将及时列入2019年藏区专项建议计划进行争取。寺院大经堂等重建资金不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建议您与统战、宗教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感谢您对我州各类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 2018-12-11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949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徐进、马炳宏、嘉样松旦委员:

    您们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问题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问题的提案”我们认为非常切合临潭县发展的实际。

    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范围包括新城镇、流顺乡、店子乡等。供水人口约4.2万人、大牲畜3万多头。由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差,加之近年来新城镇、流顺乡、店子乡境内地下水位下降严重,现有的饮用水源地水量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用水需求,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此我委非常重视。将该项目已列入“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中,现已报省上待批。

    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争取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项目力度,积极协调衔接国家及省发改委,能够早日解决中部片区供水水源问题并发挥效益。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 2018-12-11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953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功、齐哇江可仓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我们认为非常切合九甸峡库区发展的实际。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州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九甸峡库区作为甘南州三大特困片区之一,集中优势资源进行重点扶持。为进一步加快九甸峡库区区域脱贫致富步伐和社会长久治安,缩小与周边区域差距,确保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经州政府同意,启动编制《甘南州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2017年,《甘南州九甸峡库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报州政府审查后报省政府、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后组织实施。《规划》重点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产业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基层能力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招商引资7大类92个子项目,总投资301129万元。其中2017-2020近期投资250440万元,2021-2030中期投资50689万元。卓尼县规划共涉及7大类61项,总投资147284万元,其中近期97005万元,远期50279万元。临潭县规划共涉及4大类31项,项目总投资153845万元,其中近期112845万元,远期41000万元。按照《规划》,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脱贫攻坚规划等项目逐步实施,将有效解决库区基础设施投资少的问题。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积极衔接协调国家及省发改委,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程中,加大九甸峡库区项目的力度,使九甸峡库区居民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 2018-12-11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5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5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95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5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宏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切实解决林区群众苗木产业发展问题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实施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区农牧民群众紧抓植树造林的机遇,通过近几年的发展,种苗产业在林区有了一定的发展规模和生产数量,群众得到了很大的收益。截至目前全州已发展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98家、育苗户近6200户,育苗面积约2.58万亩,苗木总量约为83111万株,您所提出的“切实解决林区群众苗木产业发展问题建议”我们认为很切合实际。

    造林任务我州在“十三五”规划中,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得以解决。2018年陆续下达了1、甘南州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人工造林1.14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下达总投资600万元。2、甘南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还林10.51万亩,退耕还草0.5万亩,下达总投资4279万元。

    今后,我委将继续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力度,积极将造林任务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中,并一如既往的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苗木销售难的问题。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 2018-12-11导出word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州发改办发〔2018〕950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四昌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白龙江沿岸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白龙江甘南段地形复杂,天然落差2783米,平均比降4.9‰,流域内山峦重迭,沟壑纵横,河谷下切较深,山坡多在35°以上,有些超过75°,形成悬崖峭壁,河道蜿蜒曲折,川谷相间,水流湍急,沿河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常有发生。境内气候垂直变化明显,碌曲县属青藏高原气候带,高寒阴湿气候区,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年均气温2.3℃,无霜期3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633~782毫米;迭部县属于高原亚温带湿润大陆性气候,长冬无夏,春秋相连,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水较多而分布不均,春季多风少雨,秋季阴雨绵绵,年平均气温7.5℃,平均无霜期为134天,年平均降水量553 .1毫米;舟曲县由于海拔高差悬殊,境内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形成了具有明显的季风气候,寒暑交替明显,四季分明,年降水量435.8mm,年均气温13.0℃,全年无霜期245.2天。

    根据《长江上游白龙江流域甘南段(碌曲、迭部、舟曲三县)生态功能修复与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规划大纲》,我们正在争取将甘南州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作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点调增的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及堤防92.7千米,沟道疏浚49.2千米,排洪渠45.3千米,地质灾害点治理73处,在迭部县、舟曲县共搬迁避让2.73万人;堤防和护岸加固93.4千米,河道整治清淤长度45.7千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在三县恢复与治理森林植被60万亩,建设森林管护站点29个,维护道路179千米,森林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工程476千米。2019-2020年申请中央预算内藏区专项投资20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000万元。

    鉴于舟曲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区,具有资源枯竭的特殊地理位置,我委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协调衔接省上及国家发改委,加大对舟曲县的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力度,促使舟曲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新进展,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奋斗。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