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dt/2020-00001
  • 标      题: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地震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8-12-17

州发改办发(2018)53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嘉堪布仓、岗哇仓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108号) 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玛曲县是我州八县市中土地面积最大的纯牧业县,县内草原广袤,沼泽湿地连片集中,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涵养区,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玛曲县在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属限制开发区,大部分区域属禁止开发区。长期以来,玛曲县为国家生态屏障建设做了大量的贡献,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境内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水电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牧民增收渠道单一。保护和治理玛曲县的生态环境,开展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增强草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强化水资源补给功能,加快生态恢复,不仅对玛曲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维护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国家生态安全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甘南州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认可。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将甘南州整体列入黄河上游、长江上游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和甘南高原、南部秦巴山地区两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区域。甘南州是甘肃省唯一整体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区的市州,其中玛曲、碌曲、夏河、合作、临潭、卓尼6县市属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迭部、舟曲县属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主体功能的作用和定位为: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按照《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构建“三屏四区”生态安全战略构想,我州承担着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双重任务。

鉴于我州生态地位的特殊性,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先后批复了总投资44.51亿元的《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总投资443亿元的《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总投资321亿元的《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甘南州投资约占44亿元)和总投资320.87亿元的《甘南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甘南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我州既是黄河上游、长江上游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区,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又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我州自2008年以来启动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争取国家各类投资19.86亿元,其他规划项目还未启动实施,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建立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我州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的重要出路,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使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公共制度安排,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就甘南州作出的巨大生态贡献进行补偿的问题我州从各层面向省上和国家进行了汇报争取。

考虑到我州生态功能的重要作用,国家从2009年开始对我州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草畜平衡以奖代补、退耕还林(草)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我州2011年-2018年累计到位草畜平衡奖补资金22.8亿元,2009-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到位资金35.3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两个方面。但与甘南州的生态贡献相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量较少,作用发挥不够,需要从各个层面积极建议国家对甘南作出的生态贡献给予补偿,制定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包括补偿原则、补偿主体 、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途径和补偿标准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或向受益方收缴合乎价值规律的生态补偿费和生态补偿税等,增加对本区的生态补偿。我州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按照“保护者受益,享用者尽责”的原则,一是采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并逐年增加,最低规模保持在10亿元以上,支持地方生态建设;二是按照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加快水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在落实水量分配和水权制度的基础上,对用水地区和单位按用水量每立方米0.1元征收流域生态补偿费,直接用于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上下游群众平等共享流域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成果,保障上下游人民群众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三是加大对甘南藏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力度,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加大甘南州生态管护员(林管员、草管员、湿地管护员、沙地管护员)选聘力度,全面落实“两州一县”脱贫攻坚方案中生态管护员专项资金;四是出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湿地保护管理经费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实施湿地保护名录管理,对湿地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五是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甘南州所有公益林按照发达省份的补偿政策每亩按30元进行补偿,逐步缩小商品林与公益林的收入差距,提高林农参与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六是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建议省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标准每亩按3000元补助,延长补助期限。建议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标准,将甘南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禁牧标准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均提高1倍,并作为永久性惠民政策长期落实。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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