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动态

  • 2021-01-07导出word甘南州教育局2021年寒假致家长的一封信

    甘南州教育局2021年寒假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及省教育厅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理解支持下,我们经受了疫情防控等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您们对教育工作默默地给予了支持和关心,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控辍保学及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等重点工作上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和政府教育工作决策保持了高度一致,表现出了很高的思想觉悟,我们深感欣慰,并由衷地向你们表示感谢!

    寒假来临,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向上、丰富多彩的假期,现向大家提出如下建议:

     

    一、疫情防控——健康篇

    1.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要时刻提醒孩子及家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做好家庭成员常态化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足的地方,乘坐公共交通、电梯等密闭空间,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尽量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守好一米“安全线”。若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学校)和属地社区,并按规定留观或治疗。

    2.坚持非必要少出行。错开出行高峰期,尽量少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开(返回)本地提前向单位(学校)和属地社区报备,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倡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传递新年祝福。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在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后以及接触嘴巴、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外出就餐时一人一具、分餐分盘,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4.防范食源感染风险。选购生鲜产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食材应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购物、处理食材、饭前饭后应保持手部卫生。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

    5.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保持居所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及时清除垃圾、积水,清理卫生死角,对门把手、洗手盆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做好日常消毒,创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6.督促孩子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协助孩子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指导孩子自主学习、科学锻炼,劳逸结合,按时作息,保障睡眠,保持良好的心态。

    7.依法依规科学防控。每天做好自身及家人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家长要向孩子及亲属及时提醒,营造齐心抗疫的家庭氛围。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进展,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有效学习——生活篇

    1.指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制订假期学习计划,认真有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假期作业,学习有效果。

    2.指导孩子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建议养成每天做眼保健操的好习惯。指导孩子进行适当的室内外体育运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3.家长要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适时帮助孩子调整心理压力。

    4.增加劳动教育,让孩子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培养劳动习惯和劳动能力。

    5.支持配合孩子参与“小手拉大手”社区青少年实践活动,树立社会责任感。

     

    三、科学防范——安全篇

     

    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孩子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孩子对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防范,远离伤害。家长要全方位、全时段对孩子进行安全监护。

    1.公共安全:加强对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日常加强对孩子户外活动的监管,确保孩子不到不明水域、冰面、建筑工地、公路通道、陡坡、屋顶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溺水、用电用气、煤烟中毒及失火等事故发生。

    2.食品安全:教育孩子要注意合理饮食,防止暴饮暴食及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做到不抽烟、不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交通安全: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路安全、骑车安全。教育孩子不得私自驾驶机动车辆,严禁搭乘无证、无牌及违章超载的车船,避免人身和财物的意外损失。

    4.网络安全:提醒孩子严防各种形式的网络诈骗,教育孩子除了上网学习外,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痴迷于游戏等,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法制安全:教育孩子遵守法律和公德,谨慎交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分子的诱惑,自觉抵制邪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私自去歌舞厅、网吧等场所活动,防止黄、赌、毒侵害。

    6.家长和孩子假期间要与班主任老师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家校联系群中学校推送的信息,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学生健康安全及思想行为方面的异常情况。

    7.严防电信、微信、互联网、电话等网络诈骗活动,凡遇到以各种理由让学生交钱、转账的,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假期离不开您的关爱,相信孩子们定会在浓浓亲情滋润下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并会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顺祝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甘南州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

  • 2020-10-26导出word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情况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情况

    报名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全州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6367名。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6094名。理工2016名,艺术理18名,体育理5名;文史3564名,艺术文386名,体育文105名。

    按类别分:普通类3917名,以汉语文为主加试藏语文类528名,以藏语文为主加试汉语文类1649名。报名总数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优秀消防员4名(不参加高考)。

    参加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的有273名,其中:医药卫生类116名,工业类35名,信息技术类33名,财经商贸类5名,旅游服务类2名,教育与文化艺术类74名。

    综合评价录取

    今年我省对高等职业教育考试进行了改革,分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两种方式。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首次使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考生高中会考等级成绩为基础,首次设置了9个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我州共有1535名考生被录取,占报名总人数的25%。普通类录取1126名,以汉语文为主加试藏语文类录取180名,以藏语文为主加试汉语文类录取229名。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情况

    2020年7月7号-10号组考,实际参加考试人数4559名,其中普通类2791名,以汉为主类348名,以藏为主类1420名。

    全州共设8个考点,202个考场,其中理工类73个考场(普通类50个,以汉为主类8个,以藏为主类15个),文史类129个考场(普通类67个,以汉为主类18个,以藏为主类44个)。全州共抽调监考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1208人。其中监考363人,考务工作人员425人,医护和卫生防疫人员111人,安全保卫人员309人。

    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情况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99名,其中医药卫生类99名,财经商贸类1名。设合作一中考点4个考场99人,玛曲1个考场1人。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情况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5484名,录取率90%。其中本科录取考生1903,录取率为31%。高职(专科)录取3581名,录取率59%。

    2020年中职对口招生共录取28名,录取率28%,全部为高职(专科)

  • 2020-09-29导出word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中专)录取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中专)录取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报名及考试情况

    2020年7月16号-19号组考,参加全州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统一考试10347名,其中普通类5804名,以汉语文为主加试藏语文类930名,以藏语文为主加试汉语文类3613名。全州共设8个分考区,13个考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阅卷情况

    2020年全州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统一考试试题扫描及网上阅卷在州考招委领导下,由考试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试题扫描、网上阅卷由承担高考扫描、阅卷任务的深圳海云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抽调州直及市直相关学校教师进行了统一阅卷,确保了公平、公正。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情况

    2020年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5966名。其中州外优质高中民族班录取100名,兰州新区舟曲中学录取850名,州内高中录取5016名。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情况

    2020年全州普通中专招生报名2200名,录取1852名。

  • 2020-07-13导出word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下半年报考简章来啦!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下半年报考简章来啦!

  • 2020-07-10导出word2020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辅 ...

    2020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辅 ...

  • 2020-07-09导出word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 2020-06-30导出word甘南州幼儿园2019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甘南州幼儿园2019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19年秋季我园共开设4个小班,每班30人,共招收120人。(本园职工子女进行内部招生,不占招生名额)

    二、招生范围

    今年5月,我园对2018年划片单位和职工适龄子女进行摸底,人数远远超出招生计划,无法全部容纳。经请示州教育局,以就近入学,合理划片的原则,以中路为主,向东以河为界,向西以西路为界,由北向南缩小划片范围,确定招收从东二路至州人大,从西二路至合作一小的单位职工子女(约62个单位)。

    三、招生条件

    1.幼儿本人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合作市区户口且在州幼儿园附近划片单位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

    2.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四、招生时间安排

    1.6月24日至28日,通过甘南州政府网站、甘南电视台、甘南州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向外发布公告。

    2.6月29日至30日,我园对片区内已摸底的单位及家长和幼儿信息进行核实、预登记,届时符合条件的家长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园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手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从此取消该单位职工子女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941-8216254

    甘南州幼儿园

    2019年6月23日

  • 2019-06-24导出word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第二中学招生简章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第二中学招生简章

    合作二中始建于1971年5月,隶属州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建设规划合理,分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163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1人,一级教师4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学历合格率达100%;有省州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0人,省州青年教学能手32人,20人获省州园丁奖、1人获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外语能手1人,陇原师德先进个人1人。

    学校占地总面积45270.1平方米,建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有篮球场4个,排球场3个,校舍总建筑面积为23937.3平方米,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校内无D级危房;学校实验设备齐全,根据课程标准,配备常规教学仪器、器材及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建有理化生实验室6个,仪器室3个,装备达到《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 0386—2006 》基本要求;建有400米标准化田径场、体育器材室、体育活动室、多功能礼堂等;计算机教室共4个,配备电脑204台,48个教室内配有多媒体班班通设备,教师用笔记本电脑170台;建有录播教室1个;图书、阅览室面积共456.8平方米,藏书57681册。设有舞蹈、书法、棋类等二十多个社团活动室,安保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等功能室齐全。学校完全达到了标准化办学水平条件。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知名度不断扩大。自2012年以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已连续七年获全科合格率第一;高中办学成效显著,音体美特长教育成绩突出;已为社会培养了2万多名初高中毕业生,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荣获“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甘肃省文明校园”、“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国防教育十佳阵地”、“甘肃省‘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快乐校园示范学校”、“甘南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南州先进基层党组织”、“甘南州德育工作示范学校”、“甘南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荣誉称号。

    根据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的通知》(州教知字〔2019〕135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初中计划招生540名,12个教学班,其中双语教学二类模式1个班45名;高中计划招生100名,2个教学班。

    欢迎广大学子踊跃报考我校。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第二中学

    2019年6月14日

  • 2019-05-17导出word甘南州合作一中2019年招生简章

    甘南州合作一中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甘南州合作第一中学建校于1958年,是全州唯一一所“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州择优招收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现有教学班36个,在校学生近1600名,住校生500多人,教职工161人,特级教师1人,正高级职称2人,高级职称48人,陇原名师1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中省州骨干教师10人,省州学科带头人3人,省州青年教学能手12人,州级名教师、名班主任2人。学校教科研氛围浓厚,建有甘肃省陇原名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校舍面积达标,教学设施齐全,班班覆盖高端教学媒体,住宿环境良好,设有大众和清真食堂。高考上线率名列全州第一,高考升学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一本二本录取率逐年上升。先后有100多名优秀学子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985、211著名院校录取。近五年,学校先后20余次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被命名为“全国基础教育名校”,80多名教师受到国家省州表彰奖励。

    学校秉持全面发展思想,落实“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开设20多个社团,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毕业学生受到高校和社会肯定认可,学校美誉全州,在全省也有很好的声誉。

    为了将合作一中做大、做强、做优,在全州教育中起示范、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我们将继续挖掘潜力,深化内部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全力改善办学条件,向高等院校输送更多优秀学子,为全州培养更多合格建设者,为甘南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招生名额

    (一)普通类

    合作地区:315名。

    七县(含统配):200名。包括民族班(少数民族)40名,实验班(民族不限)90名。

    (二)民族类(以汉为主)

    面向全州招收45名。鼓励各县市品学兼优的二类模式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我校。被录取的二类模式考生将插花编入我校普通类班级就读。

    三、招生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汉语(民族类考生藏语文)、英语基础良好,学习成绩优秀。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

    1.根据甘南州教育局【2019】(128)号文件要求,拟报考我校的学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需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志愿”中填报我校。

    2.各县考生在本县参加6月16日—6月18日由甘南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甘南州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我校不再另行安排招生考试。

    3.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甘南州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甘南州教育局【2019】(128)号文件的规定,未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县市录取中不受影响。

    五、录取后待遇

    1.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建立学籍,享受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年享受800元的教材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殊救助家庭、特困孤儿等四类学生每年补助学杂费800元。

    2.凡被我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助学金,2000元的住校生生活补贴。

    3.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还可享受天津市对口支援甘南爱心人士“蒲公英行动”资助。

    4.民族班、实验班配备最优质教育资源,实行培优教学计划。

    5.住校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周末安排教师管理自修。

    6.毕业后可自愿在我校或生源地参加高考,学校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41—8219845 18409419669

    甘南州合作一中

    2019年5月10日

  • 2019-03-15导出word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9〕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依法规范与鼓励发展并重,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改进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强化省、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建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规范准入管理

    (三)建立健全设置标准。省教育厅牵头,省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制定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指导标准,各市(州)参照该设置指导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报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党的建设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章程,并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师资条件方面,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要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四)严格办学审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校外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五)严格办学登记。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依法到县级编制管理部门登记。选择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六)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七)规范分支机构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三、规范培训行为

    (八)实行亮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办学类别、层次、招生对象、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教师信息等。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和收费减免规定、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九)严明培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活动,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十)坚持诚信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时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培训协议,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审批登记部门要将校外培训机构诚实守信办学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并列为年检的重要指标。

    (十一)规范收、退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开具正规票据。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制订退费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前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十二)完善监管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社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旅、工信、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的日常监管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四)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由主管部门在网站上公布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县级教育、人社部门可根据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由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十五)建立失信惩戒体系。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市场监管部门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由登记部门依据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五、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六)强化招生管理。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七)规范教学行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

    (十八)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九)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二十一)强化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市、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各地要设立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举报、查处、曝光机制。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要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方面的政策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引导教师遵守教学纪律。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18-12-11导出word甘南州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本付息的公告

    甘南州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本付息的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8年度本息回收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为了积极做好我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本息回收工作,提醒涉贷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有关要求,现就我州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公告如下。

    一、还本结息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

    二、还本结息对象

    在考入高等院校或在高校就读期间,经甘南州各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已毕业、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应如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毕业后生成的利息的涉贷学生。其中:

    1.结息对象: 2018年8月31日之前大学毕业、合同本息尚未结清的涉贷学生,以及2018年专升本、本升研后没有主动申请办理延期变更手续且所有贷款合同尚未结清的在校学生。

    2.结息还本对象:2016年8月31日之前大学毕业且贷款合同尚未完全结清的学生。

    三、还本结息金额

    2018年度应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金额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今年尚未结清的本金及应付利息。具体金额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我的贷款”处,在 “近期应还”处查询本年应还本息金额。

    2.联系本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

    四、还本结息途径

    应还本结息的涉贷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还本结息手续:

    1.利用网页版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电脑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网站,在“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处,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在还款页面输入助学贷款合同支付宝账号(此账号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可以查询或查看助学贷款合同)和还款学生身份证号码,“查询贷款信息”后,利用网银进行即时还款。

    2.利用手机版支付宝“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 “在线还款”功能还款。登录手机版支付宝,“首页”处找到“生活号”,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页面,点击“在线还款”,在助学贷款页面,输入“助学贷款合同支付宝账号(其他账号无效)”以及贷款学生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还款信息”,然后按照提示依次进行还款操作。

    3.持银行卡(银联储蓄卡)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刷卡还款。还本结息对象在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任意银行银联储蓄卡(不支持信用卡)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利用POS机刷银行卡进行还款。

    五、特别提示

    1.为了防止被动违约,应还本结息的涉贷学生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 “助学贷款合同支付宝账号”维护最新联系电话号码,方便国家开发银行和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凡2018年12月20日前未及时进行年度还本结息的,将被银行系统默认为贷款逾期处理,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3.因贷款逾期,造成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限制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将会通过新闻媒体和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等网络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违约学生的情况,向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通知违约家长的情况。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相关联系方式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网址:

    https://sls.cdb.com.cn

    支付宝账户登录网址(电脑版):www.alipay.com

    国开行助学贷款服务电话:95593

    支付宝24小时客服热线: 95188

    甘南州各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临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3132936 15009415285

    卓尼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3625852 13321241987

    舟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5186196 15309412047

    迭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5666122 13893938598

    碌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6622255 13893906937

    玛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6126455 13893903719

    夏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7121602 13629310811

    合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41-3132936 13893988216

  • 2018-11-29导出word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 工作在合作顺利进行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 工作在合作顺利进行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在州政府、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大力支持下,我州圆满完成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项工作任务。

    此次考试共设九个考点,234个考场,涉及考生8101人, 15265科次,共计抽调主、监考及考务人员600余人,考生人数多、考试规模大、考试任务重,是我们组织教师资格考试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创历史性最高。

    考前,州自学考试委员会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层层召开考前培训会。培训会上认真学习《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笔试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考试流程。会上龙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并就做好本次考试工作提出四个要求:一是抽调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监考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性,要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统一要求,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降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考点工作责任,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责任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强化责任,管理上要层层抓好落实。三是要突出重点,各考点进一步规范考试流程,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制止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四是要做好诚信应考宣传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州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各考点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努力、高标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努力营造了安全温馨公平公正考试环境。

    考试期间,由省派巡视、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组成巡视检查组,对各考点各考场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主监考及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巡视检查,增加了考试透明度,增强了社会监督。

    本次考试各考点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优良,整个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 2018-10-10导出word二0一八年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二0一八年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共有6521名,录取5947名,录取率为91%。其中,三本以上院校录取2048名(理工类687名,文史类1205),录取率为31%。

    按批次分提前批艺术体育类录取156名(普通类138名,以汉为主类3名,以藏为主类15名);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149名(普通类137名,以汉为主类1名,以藏为主为类11名);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1499名(普通类602名,以汉为主类90名,以藏为主类807名),第三批独立本科录取244名(普通类241名,以汉为主类2名,以藏为主类1名)。第四批高职(专科)录取3899名(普通类3011名,以汉为主类332名,以藏为主类556名),录取率为60%。

    录取总数中,天津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项目录取35名,其中二本天津中医学大学录取1名。三本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34名(理工类31名,文史类3名)。

    藏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568名,其中本科435名(普通类346名,以汉为主类23名,以藏为主类66名)。高职(专科)133名(普通类120名,以汉为主类5名,以藏为主类8名)。

    民语类考生录取中,通过“双记总分”录取到普通院校1010名,其中本科122名(以汉为主类29名,以藏为主类93名)。高职(专科)888名(以汉为主类332名,以藏为主类556名)。

    报名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共有385名,录取246名,录取率为63.9%。其中农林牧渔类5名,医药卫生类115名,工业类35名,信息技术类15名,教育与文化类76名,。

    报名参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考生共有1313名,录取1244名(五年制高职及3+2学校1名,联合办学885名,普通中专358名),录取率95%。其中州内学校录取802名,州外学校录取442名。

  • 2018-09-07导出word甘肃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甘肃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设置科目如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其他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日程安排及考试收费标准

    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注册报名日期为9月4日-9日17时;审核确认日期为9月4日-12日17时;缴费确认截至日期为9月14日24时。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 840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

    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

    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附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3.笔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

    4.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11

    华夏银行

    2

    建设银行

    12

    交通银行

    3

    工商银行

    13

    浦发银行

    4

    平安银行

    14

    光大银行

    5

    民生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6

    兴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7

    农业银行

    17

    中信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18

    中国银行

    9

    北京银行

    19

    上海银行

    10

    邮政银行

    20

    银联支付

    5.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

    代码

    考区

    名称

    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

    咨询电话

    6201

    兰州市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15343601890

    6202

    嘉峪关市

    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

    0937-6226224

    6203

    金昌市

    市招考办(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0935-8212043

    6204

    白银市

    市招考办(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18楼)

    0943-8221510

    6205

    天水市

    市招考办(秦州区建设路74-2号)

    0938-8222238

    6221

    酒泉市

    市招考办(肃州区市政大厦15楼)

    0937-2614220

    6222

    张掖市

    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

    0936-8228753

    6223

    武威市

    市自考办(武威市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602室)

    0935-2213464

    6224

    定西市

    市招考办(安定区公园路21号)

    0932-8227572

    6226

    陇南市

    市招考办(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C1广电大厦15楼)

    0939-8232098

    6227

    平凉市

    市教育考试中心(崆峒区红旗街191号)

    0933-8213707

    6228

    庆阳市

    市自考办(西峰区陇东大道零号庆阳六中西侧)

    0934-8684150

    6229

    临夏州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西关北路4号)

    0930-6219937

    6230

    甘南州

    州自考办(合作市当周街119号甘南州教育局)

    0941-8213447

    二、获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10月29日-11月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日期为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

    时间

    类别

    11月3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课

    考生凭两证(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

    12月1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下载长期保存;如有遗失,可重新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重要提示

    1.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3.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5.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6.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7.有关NTCE考试的、其他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8.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8月26日

  • 2018-09-07导出word甘南州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甘南州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

    9月3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另外,考生可于9月10日至12日到州教育局自考办办理自考免考手续。周六、周日照常接受考生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若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等信息有误,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登记、修改,无误后进行现场照相确认。

    现场确认

    9月3日至12日,新考生报名须先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ganseea.cn/)注册个人信息,通过网银支付20元准考证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照相。只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付费的考生按未报名处理,不能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本次考试。

    自学考试专科考生若已取得毕业证书,可持专科准考证直接报考本科层次,无须再到现场确认、照相。

    考试

    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新报名考生可在考前一周(10月15日至19日),到甘南州教育局自考办领取准考证。老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在报名确认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进行登记补办手续,并于考前一周到确认点领取。考试时,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座号通知单(自行在网上打印)方可入场。

    咨询电话及地址:甘南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09418213447

    甘南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 2018-07-19导出word甘南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甘南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甘教基二〔2018〕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树立融合教育理念,按照“特教特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特教体系,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医教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专业支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关注的发展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融合;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1.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全免费教育。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巡回指导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特教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4.师资队伍全面加强。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培养随班就读兼职教师团队,加大在岗教师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1.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管办体制。教育部门做好统筹和规划实施工作,并及时通报入学情况;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体系,并加强督导;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建立0-6周岁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体系,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指导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工作;残联部门做好残疾儿童信息管理、指导开展残障儿童早期康复、资助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收养残疾孤儿、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制、规划等部门根据职能,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2.落实“一人一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残联部门负责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建立全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联合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具体的“一人一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均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3.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残联、民政等部门每年定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幼儿园和小学要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做好生源地动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依托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建立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纳入学籍管理。逐步在接收有10名以上特殊儿童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

    4.扎实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由州、县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业力量,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予以推进,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班(部),不断扩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规模。在残疾儿童较多的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服务。

    2.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州内普通高中要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轻度残疾初中毕业生入学随班就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为残疾青少年的就学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大普职融合力度,按照学生个性发展和潜能培养的方向分类实施残疾学生职业培训,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支持校企合作,鼓励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合各类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逐渐形成富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学校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育与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三)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

    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落实每生每年最低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年度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并逐步提高。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或财政拨款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

    2.加大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投资839.55万元,修建操场、大门,购置先进的教育教学、康复和现代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争取中央资金3996.26万元,新建综合教学楼、宿舍楼、教师监管房、实训室和康复基地,新建校舍面积12540.34㎡,其中,新建宿舍楼2508.00㎡,教师监管房3860㎡,综合楼3692.34㎡,新建职业实训室、康复基地2480㎡,实施校园道路修建、场地硬化,校园绿化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让残障学生享受更好的特殊教育。

    3.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户在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4.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捐资助学,举办特殊教育机构、早期康复机构。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奖补的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民办学前康复机构的支持,对在民办学前康复机构就读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4.保证各项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2号)等规定管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购买特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园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四)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市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2.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咨询机构。各县市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整合发挥各类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要与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在特殊教育中融入职业教育,教授中度残疾程度以上的学生一技之长,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会基本自理和自立,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切实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大教师引进和培养力度。采用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积极从国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和康复专业招聘优秀毕业生,优化特殊教育师资结构,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州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我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州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实行全员培训。注重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培养选拔工作中,给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予以倾斜。

    2.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各地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定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

    1.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进差异化和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班班通,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州、县市卫生计生、残联要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教育部门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实现残障学生康复与教育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

    2.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研究。州特殊教育学校、州教科所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重点从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指导特殊教育实践,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特殊教育发展主体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特教特办,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结合国家和省州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深化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建立残疾孤儿信息管理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残疾儿童少年早期筛查、医学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建立全州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等工作。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特殊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分别于中期和结束时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特殊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各地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特殊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善于总结在教师补充、健全机制、送教上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树立和推广优秀残疾人典型,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

  • 2018-07-05导出word2018年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公告

    2018年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公告

    近年来,我州持续深化中考改革,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以考风带学风促教风,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中考期间,组织州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坐镇甘南州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通过高考视频监控系统网上巡查每个考场考试情况,并下派14个督察组到14个考点蹲点督察,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6月21日—6月22日,在州纪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试卷扫描公司进行了试卷扫描、加密、分块;6月23日—6月26日组织教师进行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在纪检组、阅卷教师、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试卷扫描公司进行网上成绩合成(合成全程进行了录像),成绩合成后,现场刻录了3个光盘,分别由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业务工作人保存,同时通过电信查分热线、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成绩。

    2018年甘南州初中毕业考试从报名、组织考试、试卷扫描、网上阅卷、成绩合成、发布到普通高中录取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确保了中考成绩真实、可靠。

    2018年7月1日,州教育局组织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兰州新区舟曲中学、合作一中、合作藏中等三所学校校长、录取负责人在州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在甘南州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系统中依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西北师大附中、嘉峪关酒钢三中、嘉峪关一中等三所学校同步远程网上录取。第一批次招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州教育局将根据第一批次录取人数,给各县市动态下达本县市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我州职普比达到3:7,着力提高高中毛入学率,全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现将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分数线公示如下:

    一、合作一中

    实验班录取分数校:573.5分;

    全州统招分数线:475.2分;

    舟曲统配分数线:457.3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450.9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464分;

    临潭统配分数线:461.3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66.1分;

    碌曲统配分数线:458.4分;

    合作地区录取分数线:375分。

    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

    (一)普通类

    天津宏志班分数线:595分

    舟曲录取分数线:500.5分;

    全州(舟曲除外)统招线:569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546分;

    临潭统配分数线:531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513.3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76.5分;

    碌曲统配分数线:536.5分;

    玛曲统配分数线:553.8分;

    合作市统配分数线:497.1分。

    (二)模式二(汉为主)

    舟曲录取分数线:537.1分;

    全州(除舟曲外)统招线:529.2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379.6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495.5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81.8分。

    三、合作藏中

    模式一(藏为主)录取分数线:548.3分;

    模式二(汉为主)录取分数线:475.8;

    四、西北师大附中民族班甘南分数线:641.4分。

    五、嘉峪关酒钢三中录取分数线:475.2分。

    六、嘉峪关一中录取分数线:475.2分。

    甘南州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 2018-07-05导出word甘南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公告

    甘南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安排,切实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现象,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校园和谐快乐,甘南州教育局成立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构,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工作机构: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举报电话:0941-8226795 手机:13909418195

    举报信箱:gnzjyjaq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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