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中职教育

  • 2023-09-17导出word喜报!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建成开办

    喜报!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建成开办

    喜报!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建成开办

     

    2023916日,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举办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这标志这所承载人民群众期盼已久的学校正式开办、如期开学。

    甘南实验中学在兰州新区建成开办,为甘南孩子插上了梦想的翅膀,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新途径,点亮了甘南民族教育的希望之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成开办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是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的生动实践,是甘南与现代文明的紧密握手、与先进地区的“嵌入”交流,必将推动甘南教育走出草原高原、更好融入现代社会。

    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从2020年起筹建至2023年建成,历时三年,这三年恰逢世纪疫情肆虐时期。学校之所以能在兰州新区迅速落地、稳步推进、顺利进展、如期开办,凝结着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凝结着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凝结着兰州市、兰州新区、甘南州三地各级各方面的全力以赴。全省各级各方面在“省级统筹、市州共管、新区代建”的建设模式下,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攻坚克难、日夜奋战,高质量完成了建设学校的任务。在3年建设时期,按照“边建设、边办学、边享用”的思路,各级各方面无私付出、高效配合,完成了过渡期748名学生的遴选转移、吃住用学等保障任务。学校终于在今年830日按计划如期、顺利开学,迎来了建成后的第一批甘南学子。

    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投资7.5亿元,占地面积436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风雨操场、多功能报告厅、多功能研讨厅、图书馆、音乐厅等18栋单体建筑。开办后的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将依托兰州市在全省经济文化中心的区位优势,发挥功能齐全、产业聚集、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社会作用,高起点提升学校办学水平,高标准配备师资队伍,高效率为甘南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开学典礼过程中,学校负责人张卫龙介绍了学校概况,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作了发言,兰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战军和甘南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布作了致辞。随后举行了揭牌仪式,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勤和兰州市政府副市长杨德智为学校揭牌。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勤,兰州市政府副市长杨德智,甘南州政府副州长王国军,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蔡晓红等出席开学典礼。

  • 2023-09-01导出word省教育考试院调研座谈甘南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调研座谈甘南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调研座谈甘南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8月31日,以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王爱平任组长,副院长程跟锁,信息技术处处长袁小鹏,普通高校招生处长高辉为组员的调研组,对甘南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合作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会上,龙布局长就甘南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标准化考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根据甘南州工作实际,提出了政策建议。合作藏中、合作一中、合作二中、合作市高级中学、合作市考试机构负责人就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生涯规划、选科走班模式、考试招生管理以及未来发展理念进行了补充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从学校管理、强化培训交流、信息化建设、云资源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省调研组从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制定、考试制度设计、政策宣传、标准化考场建设、考试考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问询和答疑。

    王爱平院长指出,甘南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考试事业,确保了全州教育考试招生的安全平稳。甘南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无论是中考、高中学考、高考都有了很大的提升。2024年是高考改革的落地之年,工作任务很重,甘南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国家教育考试信息化,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考试研究,助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州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治文,州教育局专职督学斗格才让参加调研。

  • 2023-08-27导出word白江平考察指导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开学准备工作

    白江平考察指导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开学准备工作

    白江平考察指导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开学准备工作

     

    8月22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江平考察指导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开学准备工作。白江平在考察完学校硬件建设情况后,主持召开了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开学准备工作座谈会。兰州新区管委会、省厅有关处室、兰州市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甘南州教育局、兰州一中、兰州六十一中、甘肃弘毅绿地实验学校、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兰州新区城投公司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有关方面负责人汇报了开学准备工作,白江平作了讲话。

    白江平指出,建设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生动实践,是甘南广大学生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级各方面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同频共振推动工作,解决了资金、人员、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兰州新区建起了一座高规格的崭新学校,迎来了即将开学的历史时刻。

    白江平强调,开学在即,各级各方面要全力以赴保障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如期、平稳、安全、有序开学。一要深化认识,争分夺秒加紧准备。充分认识学校开办的重要特殊意义,加快进度、不遗余力抓好各项本职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确保学校如期开学。二要发挥合力作用,凝心聚力衔接协调。充分发挥人员编制、资金筹措、师生转移、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衔接协调机制作用,按照既定方案,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不断档、无漏洞保障学校平稳开学。三要加强安全保障,时刻牢记生命至上。边建设、边办学,要树牢安全思想,做好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的隔离和管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四要选派教师学生,优中选优打好基础。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把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教师骨干选配到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遴选优质生源接受现代化优质教育。相关方面切实组织实施好过渡期学生和今年新生的转移入学工作,确保学校有序开学。

  • 2023-08-01导出word如何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教育部详解

    如何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教育部详解

    如何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教育部详解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通知》出台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将艺考培训纳入校外培训监管范畴,2022年联合开展了艺考培训专项治理行动。为巩固治理成果,需要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二是规范艺考培训个性问题。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明确了艺术类校外培训的共性政策,但艺考培训针对特定群体、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针对这些个性问题提出专门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三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盼。调研发现仍有部分无证机构违规办学、培训收费居高不下、培训质量良莠不齐、校内艺术资源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聚焦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举措,满足艺考学生需求,维护学生及家长权益。

    2.《通知》经历了怎样的研制过程?

    艺考培训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教育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通知》研制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充分集思广益,努力做到方向明确、政策清晰、务实管用。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大规模调查,选择东中西部代表性省份,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访谈,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二是开展政策论证。教育部等部门认真研究现行法律法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召集教育、艺术、法律等不同领域专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论证。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及形成初稿后,多次征求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教育及相关部门、中小学校和学生家长意见,当面征求部分培训机构代表意见,对《通知》进行多轮修改完善,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3.《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通知》的总体思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过程中,聚焦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二是工作原则。《通知》强调“三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育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内外联动、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施策、稳步推进。三是工作目标。《通知》提出到2024年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4.如何把握艺考培训的范围?

    艺考培训是艺术类培训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艺术类高考科目进行专业能力培训,这类培训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面向特定学段学生,主要是高中阶段学生,尤其是高三准备艺考的学生;第二,针对特定艺考科目,主要是针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通知》对此类培训进行重点规范。

    5.《通知》如何规范艺考培训主体?

    《通知》对于从事艺考培训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所有机构均要“证照齐全”。开展艺考培训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合规机构名单。二是现有机构要进行项目标识。各地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合规机构,如果从事艺考培训,20239月底前要在监管平台完成项目标识工作。三是新设机构要畅通审批渠道。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地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要为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新设机构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6.《通知》如何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9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已作出规定。《通知》强调落实省级职责、属地责任,要求各省级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明确艺考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确保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各地要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

    7.《通知》如何规范艺考培训收费行为?

    艺考培训要坚持公益属性,坚决遏制培训乱收费、高收费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通知》一是要求培训机构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进行公开公示,防范以“顾问”“领考”“游学”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培训费;二是要求各地将艺考培训收费纳入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予以重点监测,防止出现价格过快上涨;三是要求机构落实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要求,按规定选择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方式对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实施全额监管,鼓励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方式运营。

    8.《通知》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涉考试招生行为?

    艺考升学牵动百万考生和家长心弦,有些机构利用家长的迫切心理,以“保过班”“高校协议班”“招考内部辅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这种制造焦虑、扰乱招考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遏制。《通知》重点规范了两个问题。一是规范涉考试招生人员。坚持考评相关人员“回避”原则,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机构的艺考培训活动。二是规范招生宣传等行为。严禁机构与学校在职人员利益勾连获取培训生源,或进行虚假商业营销宣传;严禁机构与学校教师、考试评委等人员内外勾连、组织作弊、干扰艺考秩序。

    9.《通知》如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培训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是首要问题,也是底线问题。《通知》着重强调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二是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专业训练,机构要设立专业人员保护、专业器材防护、专业教学规范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尽可能减少训练中的危险和事故。三是坚决防止人为侵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视表演、舞蹈等含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要确保培训场所透明公开,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在密闭环境中开展“一对一”培训,杜绝人为侵害事件发生。

    10.《通知》对集中住宿培训有什么管理要求?

    实践中有的机构既提供培训又提供食宿,针对此类特殊情形,《通知》提出了相应管理要求。一是经营要具备资质。机构不得擅自向学生提供超出培训许可范围的服务,如需提供食宿等其他服务,应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或由符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二是信息要及时报备。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或接受外地学生,应向培训主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落实人员、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三是时间要合理安排。集中住宿培训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寒暑假。确需在其他时间安排集中培训的,要做好衔接管理。

    11.《通知》对考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是否有衔接管理举措?

    艺考前有部分高三艺考学生会选择离校参加个性化学习和训练,对此《通知》明确提出了学生校内外衔接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学生管理。在校内无法提供相应艺考辅导的前提下,高三艺考学生确需离校进行短期专业学习,须做好家校衔接,由学生及家长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约定各方责任。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在外培训期间,机构要与家长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学生具体情况,确保家长知情权。

    12.如何满足艺考学生文化课学习需求?

    一些艺术类培训机构在艺考集训期间,私自开展学科培训,违反了“双减”精神。从调研情况看,部分地方探索在艺考专业省考、校考结束后,将学生集中起来进行文化课学习等方式,满足学生文化课学习需求,创造了很多好经验。为规范培训行为,满足学生需求,《通知》一方面从机构端着眼,明确强调艺术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这一铁律;另一方面从学校端着力,要求各地压实高中学校对艺考学生文化课教学的责任,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

    13.如何推动校内艺术教育提质增效?

    学校教育是艺术教育的主阵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扩充校内艺术教育资源,满足学生需求,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提前规划,扩优提质。总结基层经验,要求各地支持艺术类特色高中发展,扩大优质校内资源,提升艺术教育质量,对有艺术升学需求的生源进行合理规划和集中培养。二是加强师资,丰富课程。加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师配备,根据学校实际开设多样化艺术选修课程,丰富校内课程资源。三是扩大范围,统筹资源。最大限度统筹辖区内艺术教育资源,如果县域内资源有限的,可探索在市域乃至省域范围内统筹资源,统一规划布点,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中辅导。

    14.如何合理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

    在高中学校艺术专业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通知》立足实际,对引入校外资源明确了政策,规范了程序,让物美价廉的服务“走进来”,而不是让学生“走出去”。一是拓宽渠道。对于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这为校外艺术资源进入校内提供了政策依据,既可发挥高中学校的管理优势,又可发挥校外资源的专业优势,还可统筹安排文化课学习。二是规范流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校外资源引入工作,确定引入服务项目清单,并动态评估调整。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清单内的服务项目,不得从中牟利,并由学生自愿参加。三是突出公益。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服务引进费用标准,并要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水平。向学生代收费时,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加价。

    15.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出台后,抓好落实是关键。教育部等部门将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艺考招生改革、艺考培训治理、校内提质增效、营造改革氛围等工作。一是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常态监管机制。坚持抓组织领导、抓专项治理、抓督导检查,盯住重要时段,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三是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坚持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艺考改革的各项政策,推广校内提质增效的有益经验,引导学生及家长科学看待艺考,做好职业规划,立足校内教育,理性选择培训,坚决打击各种贩卖焦虑、违规炒作行为,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来源: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 2023-04-25导出word2023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2023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2023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关于学生资助政策,你了解多少?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从学前到研究生,求学路上各阶段资助政策都有哪些?近日,省资助中心发布2023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等教育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符合条件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符合条件的新生每人1000元。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申请办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规定,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的除外)。省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省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省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以及在校生3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给予支持。

     

    9.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0.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

    对到我省三类到五类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后,对其用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分阶段代偿,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戏曲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杂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四、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

     

    2.免费教科书

    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五、学前教育

     

    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 2023-03-08导出word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解读《甘肃省深 ...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解读《甘肃省深 ...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解读《甘肃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三张清单”》


    2023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三张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围绕我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提出了45项具体措施。对此,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珍就《三张清单》进行了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教育改革工作的首个指导性文件,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健全落实机制。

     

    主要内容

    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人才需求清单。聚焦职业教育领域自身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科教融汇发展三个方面的人才需求,测算了未来3年的人才需求数量,提出了培养职业院校名校长、“双师型”教师、职教名匠、产业导师、创业导师、优秀企业家、能工巧匠、技术技能人才、现场工程师、科技服务等各类人才近30多万人的需求清单,明确了清单的主要措施和责任部门。 

    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产业发展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支撑产业高效发展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两个方面,围绕全省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强工业”“强科技”行动,推进职业教育“一园三群”建设,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对接重点产业实施人才分类培养,对接先进制造业培养现场工程师,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 

    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政策支持清单。根据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在继续落实好《教育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政策基础上,围绕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加强教师队伍、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等五个方面,制定了政策支持清单,进一步营造了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改革方向

    下一步,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为主线,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一是以“三张清单”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建立健全《三张清单》的落实机制,统筹实施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建设等三个计划,推动形成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现代职业教育新范式。 

    二是以“一体两翼”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升级。以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为“一体”、以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两翼”,健全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新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共同发展。 

    三是以“两个服务”引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围绕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将工作重心从“教育”转向“产教”,建设一批示范性实训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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