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

  • 2023-10-25导出word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意义

    为了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的指导和协调下,全面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联合制定《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

    统一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主动服务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统一西北地区税务执法标准,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二、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及票证管理和纳税担保等752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予以细化明确。在处罚标准的设置上,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裁量阶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公布)、《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48号修改)、《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法制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实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752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细化和量化,确保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充分考虑《税收征管法》等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单行法与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之间的关系,考虑税务行政处罚与刑法中逃税、骗税、抗税等罪名刑事立案标准之间的衔接等问题。

    (二)体现宽严相济。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明确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不同情形的处罚规定。对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整体降低处罚幅度。倡导以签订承诺书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度。对偷、逃、抗、骗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严格税收执法,做好行刑衔接,体现执法刚性。

    (三)秉承公平公正。结合西北五省(区)税收征管实际,充分吸收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求同存异,最大程度上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聚焦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方法手段、改正情节、违法次数、过错性质、危害后果等情形,合理划分阶次,确保裁量基准公平公正合理。

    (四)追求高效便捷。采取“定额+幅度”模式,对部分处罚事项设置了定额处罚与幅度处罚相结合的处罚基准,便于基层操作。对经常发生、违法较轻、后果轻微的行为采取“定额”处罚,对执法差异大的行为采取“幅度”处罚。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裁量基准》适用范围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适用《裁量基准》。

    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过集体审议。

    (二)关于《裁量基准》中有关执行口径

    1.除特别注明外,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2.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处罚说明。

    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对个人未履行申报义务的,按照每次20元进行处罚,且罚款总额在500元以下;对单位未履行申报义务的,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且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明确:次数按申报期计算,同一申报期不同税种逾期未申报行为视为一次逾期未申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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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 2023-09-05导出word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为什么出台《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进行执业,并在配合财会监督执法中提供专业意见的有关要求,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水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涉税专业服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

    二、《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其中,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三、《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基本准则》共五章二十九条。一方面,围绕基本要求、依法执业、信息报送、实名执业、诚信执业、执业原则、质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承接与业务实施中的合规执业、流程管控和质量管理设定基本标准。

    《职业道德守则》倡导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道德引领、信用约束和稳健经营,从诚信守法、廉洁从业、客观公正、独立审慎、专业能力、信息保密、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十二条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禁止行为。

    四、《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所规定的涉税业务范围有什么变化?

    考虑到税务机关正在完善相关监管规定,根据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和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有关要求,结合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和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八项业务的基础上,将其他涉税服务中的发票服务单独列出,这样涉税业务扩围至九项。

    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哪些基本执业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诚实守信、正直自律、勤勉尽责,秉持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执行业务。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接受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和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基本信息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执业资质信息,并以真实身份开展涉税专业服务。

    六、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哪些基本程序和质量管理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承接和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业务环境评估、承接条件判断、服务协议签订、业务人员确定、业务计划编制、资料收集评估、法律法规适用、业务成果形成、业务成果复核、业务成果交付、业务记录形成、业务档案归集等。为保障服务程序的有效实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保障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

    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有哪些行为?

    为聚焦治理当前少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存在的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违法违规税收策划等突出问题,《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在遵循《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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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

  • 2023-08-30导出word甘南税务:“四员”赋能聚合力 包联惠企见真章​

    甘南税务:“四员”赋能聚合力 包联惠企见真章​


    甘南税务:“四员”赋能聚合力 包联惠企见真章

     

    今年以来,甘南州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领导干部包抓联企业工作作为“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包抓联责任、靠前服务指导,为辖区内重点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劲。

    完善机制,当好助企纾困“组织员”。结合甘南州税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包抓联企业工作方案》,建立全州税务系统包抓联工作调度运行机制,成立由办公室牵头,法制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等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专班,指定业务骨干担任局领导包抓联工作的联络员,确保包抓联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精准施策,当好助企纾困“护航员”。按照重点企业分级包联全覆盖要求,建立州县两级税务局领导干部包抓联企业制度,对辖区内各类重点企业摸排起底,州县两级辖区内共106户“白名单”企业由州局机关领导、县(市)局领导和业务骨干“一对一”包抓联;加强走访调研,督促包抓联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活动和“六必访”要求,主动与包抓联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存在困难诉求,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基本信息、问题困难“一本清”。

    主动服务,当好助企纾困“服务员”。坚持“无事不扰、有事上门”原则,积极推行帮忙不添乱、主动服务不越位、依法办事不违规、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不代表企业表态决策,集中力量、靠前服务,运用好现有“陇税雷锋”帮办群,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对企业反映的诉求困难,能当场协调解决的现场帮助解决,无法现场解决的,形成清单,按照“一企一策”精准帮的方式,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截至目前,全州税务系统共走访企业26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协调解决企业困难74个。

    加强督导,当好助企纾困“监督员”。州局办公室将包抓联工作纳入2023年度综合性大督查内容,对包抓联领导干部、包抓联单位开展摸排走访,解决诉求困难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比对核实台账信息,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了解掌握企业诉求困难解决进展以及包抓联领导干部及单位送策上门、帮办实事等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包抓联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甘南州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宣讲政策、找准问题、强化服务,有效纾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企业高质量稳步发展。一是进一步做优服务。践行“无事不扰,有事上门”原则,构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研究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竭尽全力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做好保障。切实摸清企业现状,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环保、社会保障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立项、用地、融资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落实各方面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措施。结合甘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税务部门所能,充分利用“陇税雷锋”帮办群,细致画像,“量身定制”政策辅导内容,及时推送“幸福两单”,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税收政策,确保各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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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4导出word甘南税务:税银携手“贷”活力 陇税雷锋暖企心

    甘南税务:税银携手“贷”活力 陇税雷锋暖企心

     

    甘南税务:税银携手“贷”活力 陇税雷锋暖企心


    甘南州税务系统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作为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通过落实落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精陇税雷锋藏汉双语甘南+文章,进一步扩大陇税雷锋优普法宣传效应,州县两级税务局同频共振,携手中国工商银行各县(市)支行开展陇税雷锋优普法 税银携手送幸福宣传活动,聚焦纳税人关注关键小事,深化税银合作,助力企业发展。

    税银携手拓宽政策宣传网

    州县两级税务局将税务部门税收法治宣传专业优势与工商银行网点阵地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以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措施和优质金融服务宣传推介为主要内容,有力拓展政策宣传阵地。卓尼县税务局在工商银行卓尼县支行营业厅设置税费政策宣传角,摆放税收宣传册,吸引了前来办理银行业务且有涉税需求的企业主动了解政策,接受宣传辅导。临潭县税务局与工商银行临潭县支行共同组建宣传团队,走进企业开展茶话会,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税银企三方共话税银心声、共解政策疑难、共谋发展之路。玛曲县税务局陇税雷锋联合县工商银行宣传团队为企业送上量身打造的幸福两单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礼包,详细宣传推介优质金融服务。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市)税务局组建的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团队同步在人流集中、商业街区开展宣传,现场为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举措和银税互动服务,以点带面扩大了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朋友圈,将税银宣传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进一步扩大陇税雷锋优普法品牌效应。

    工商银行玛曲县支行副行长孙琰武感慨道:这次和税务局联合开展的陇税雷锋优普法 税银携手送幸福活动让我感触很深,玛曲县税务局陇税雷锋和我行政策宣传团队上门为企业开展优质金融服务、便民办税措施等宣传,真正把税银利企惠民政策送到了企业门口,助力企业发展。下一步我们银税两家将继续加强合作,努力为玛曲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税银互动助力企业发展

    银税互动金融助力诚信企业发展,将良好纳税信用转化为助力企业发展,便捷融资的绿色通道,既促进了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也拓展深化了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征信互动。

    陇税雷锋优普法 税银携手送幸福宣传活动开展中,通过税银双方共同邀请企业代表,面对面向企业代表们介绍银税互动申办流程和银税互动利好,使企业对银税互动产品有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舟曲县税务局召开银税互动金融助力诚信企业发展暨春雨润苗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座谈会,座谈会上县营商办、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就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金融助企便利融资,春雨润苗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事项共同商讨,将惠企春风送到中小微企业手中。座谈会上,舟曲县委常委、副县长华湃提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银税企对于推进精准信贷、强化税源建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调、银税互动、高效运作的政税银企工作机制。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甘南澳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理张文林激动地发言:“425日,我公司获得了银行发放的纳税信用贷款300万元,这笔贷款的获得离不开陇税雷锋们长期以来的政策辅导和支持,这笔贷款极大缓解了我们公司资金压力,也使我们企业更有信心投身生产建设。

    税银并肩”“动企业新发展

    甘南州税务局聚焦企业融资难问题,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税银协作为企业打开源头,引来活水,让企业不再等

    夏河县税务局会同夏河县工商银行,以银税互动机制执行,促税务贷惠企资金落实为目标,对辖区内2户急需融资扩建、提高生产能力的企业进行入户调研,现场解决贷款审批问题。我们已经中标十亩的场地,用来扩建厂房,但苦于资金周转不开,你们真是及时雨,贷款能批下来,我们就不愁了……”夏河县雪域藏毯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道吉才让向银税互动入企纾困的工作人员表述着激动的心情。临潭县税务局积极与县政府协调沟通,起草制定《临潭县税收激励措施及设立税务信用贷款基金制度(草案)》,建立健全银税互动长效协作机制。以,以已成为助力化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千金方。

    下一步,甘南州税务局将持续强化税银合作力度,继续做好银税互动春雨润苗工作,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聚焦企业困难诉求,主动服务、精准帮办,为广大守信纳税企业发展增添助力,全面促进小微企业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实现税银企多方共赢。

     

  • 2023-05-23导出word税费政策尽知晓 | 甘南税务: 2023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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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新挑战,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税收红利持续加码,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各项税种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调整?政策依据是什么?税率又有哪些新的变化?一组完整版导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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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5导出word动漫 |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20条举措接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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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关于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 ...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关于推出2023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税务局, 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省局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州局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推出2023年第二批25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持续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设立调解室、成立专门团队等, 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持续发挥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分析改进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按照“数据+规则”理念,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充分发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服务机制,不断提升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运用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提示提醒等功能,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精准导引服务。配合税务总局开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用户体验评估, 完善相关办税功能,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配合省局完成税务总局优化完善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法规库,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知晓税收政策。进一步通过大众媒体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在报、 网、端、微、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 强化政策送达的时效性、精准性,促进市场主体知政策、会操作、 能享受。 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及时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解读产品,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接龙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送达率。借助线上渠道,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开展政策宣传, 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组织广大税务青年以志愿服务的方式, 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细致更有温度的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三、精细服务提档。配合省局推动相关区域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抓好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举措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和新电子税务局建设,上线推广征纳互动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更好服务小微市场主体。深化税务与银保监部门“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智能办税提速。依托甘肃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端功能,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进一步扩大全国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推广成果,会同国库部门推动更多商业银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支持跨省资金清算,为跨省经营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缴税方式, 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跨省缴税。

    五、精简流程提级。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体验。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探索实行合并申报并留存备查。按照总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类、 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的推广工作,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缴费服务。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缴费服务。增加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相关系统功能,方便缴费人线上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六、规范执法提升。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本地工作实际,做大做强“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品牌,让“陇税雷锋”真正成为雪中送炭的好帮手、答疑解惑的好老师、征管改革的好妙招,切实抓好便民办税缴费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连续第10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深化, 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
     
                                                                                                            202336

     

     

  • 2023-02-24导出word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关于开展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甘税发〔20232号),2023年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主题是“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根据前期问计问需征集活动中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批先行推出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持续提高税费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现将我州开展“春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纳税人缴费人真正获得感为导向,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持续增强税务部门自上而下的服务意识,规范税务部门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管,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组织开展全州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根据总局部署,借鉴“税直达”试点单位经验,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总局部署,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拓宽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 “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借鉴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单位经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四)智能办税提速。应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按照总局部署,条件具备后,推广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 (甘南目前未被总局列入试点单位),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五)精简流程提级。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按照总局、省局部署,积极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强化辅导,推动养老金扣除线上填报功能落地执行,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规范执法提升。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内在要求,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不仅要推动今年各项措施及时推出,还要确保往年推出的便民措施不退步;州局牵头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措施落实中的问题,促进交流互鉴;各县(市)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扎实抓好落实,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各县(市)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极为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税务机关要及时收集整理“春风行动”有关信息,掌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于每个月10日、25日向州局(纳服科)报送经验做法信息。

     

     

  • 2022-06-24导出word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承诺”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承诺”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甘南州税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1首次领票承诺:

    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以上事项即时办结。

    *2发票用量承诺:

    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用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发票用量的即时办结。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用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的即时办结。

    *3税收优惠承诺: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

    *4税务注销承诺:

    税务注销在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无需纳税人多跑路。

    *5退税时限承诺:

    留抵退税在8个工作日办结;误收多缴、入库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退税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对纳税人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先退后核。

    *6办税服务承诺:

    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对已经进入办税场所的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

    *7投诉处理承诺:

    纳税服务投诉在规定时限办理,属于一般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办结。

    *8规范执法承诺:

    依法规范税务检查行为,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9维护秩序承诺:

    不以任何理由参与或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以任何理由强制或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10廉洁自律承诺: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决抵制“四风”,严守“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举报电话:0941-82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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