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

  • 2021-02-19导出word甘南州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甘南州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公布甘南藏族州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543号州政府行政中心5楼522室;邮编:747000;电话:0941-82137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以下简称:州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强化制度机制和渠道建设,着力推进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力求公开实效,全州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0条,媒体刊发稿件不完全统计约8篇。在州政府网站-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传真等申请渠道。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州民政局提出公开申请。甘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入口为:http://www.gnzrmzf.gov.cn/zfxxgk/xxtj.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682。2020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宗。对于不属于州民政局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三)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方面。根据全州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州民政局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工作。一是对民政部门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省民政厅和州委编办工作安排,年初州民政局对机构改革后部门剩余的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经认真对照省民政厅权力责任清单,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和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州民政局共梳理出州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62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责任8项,行政处罚权力责任24项,行政强制权力责任3项,行政给付权力责任2项,行政奖励权力责任2项,行政确认权力责任3项,行政监督权力责任6项,其他行政权力责任14项,并经州委编办多次审定,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二是对省上下发的政务服务事及时进行了认领梳理和编制。按照州政府工作要求,州民政局及时根据省上下发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事项,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原则及时对民政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认领梳理和编制。共认领州级民政相关政务事项53条,其中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19条,行政检查4条,行政奖励6条,行政确认4条,其他行政权力3条,行政给付3条。三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在线办理工作。目前州民政局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公布了在线办理事项1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2020年州民政局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办结各类咨询服务事项207件。四是加大了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州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监管方面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5-7月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对有名无实、党员人数达不到设立支部要求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进行了清理规范,撤销社会组织空壳党组织22个;对不按时年检,起不到作用,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查处注销了98个“僵尸”组织;年检338个,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同时,州民政局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州发改体改发〔2020〕195号),将州级39家行业协会列入年度脱钩范围,并完成了脱钩改革任务。五是加大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印发了《甘南州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通知》(州民发〔2020〕37号),对全州967家社会组织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经查我州有收取会费的社会组织3家,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法定程序表决通过,会费标准为4档的2家,其余均在4档以内,其中1家收费标准在300-600元之间,2家的收费标准在6000-50000元之间。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我州所属行业协会商会不存在强制会员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情况,不存在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情况。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疫情期间,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州涉企的行业性社会组织暂时取消了会费缴纳。六是全面推进民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4月份,根据省民政厅和州政府工作安排,州民政及时制定印发了《甘南州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州民办发〔2020〕49号),对全州民政系统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进行了全面安排,印发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随后对外发布了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发布事项2项。主要涉及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和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信息审核承诺2项事宜。7月份,州民政局又及时转发了省民政厅公布的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增加告知承诺办理事项6项,并印发了相关事项承诺书详细范本。主要涉及申请开展儿童寄养的家庭向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的证明材料,监护人为艾滋病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时提交的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时提交的孤儿父母死亡失踪的证明,查验申请人申请撤销收养登记时提交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时提交的收养登记或解除收养登记的查档证明,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证明材料承诺等可承诺办理事项。七是扎实组织开展了全州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9月中旬,州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工作安排,扎实组织开展了全州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制发了《甘南州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州民发〔2020〕53号),编制了服务清单,全州各级民政系统按照规定时限要求,积极推行了以“马上办、简化办、掌上办、一网办、协同办”为主要内容的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极大的便利了民政服务对象办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事宜,在全州范围内引起了较大的群众反响。各基层民政服务窗口通过积极引导群众扫描全省民政系统便民服务二维码,可以方便地了解到民政相关业务政策和办事流程。2020年全州民政系统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934件(其中结婚登记5947对,离婚登记825对,收养登记23件,社会团体设立登记41件、注销社会团体98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八是按要求全面推行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10月下旬,州民政局局按照州政府关于抓紧落实甘肃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根据自身职责和《省级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市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参考目录》,认领了我局相关办理事项3项,并严格按要求编制了流程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报送给了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

    (四)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2020年,州民政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且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五)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2020年,州民政局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1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电)2件,反映事项均得到了及时妥善答复办理。

    (六)行政复议、诉讼方面。2020年,州民政局未发生作为被申请人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作为复议机关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激发。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及时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各类资源,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民政信息需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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