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州司法局起草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过程
3月底启动起草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形成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并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施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8条。第一至五条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事项界定及管理原则。第六至九条规定目录编制时间、责任分工、决策建议的报送要求。第十至十二条明确建议事项的论证反馈、目录草案的拟定审核及公布程序。第十三至十六条规定上年度完成情况汇报、承办部门须履行的法定程序、目录调整程序及执行督查。第十七条要求纳入目录的事项须严格履行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第十八条明确解释单位与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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