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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z/2023-00093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原文字号:州政办发〔2023〕21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3-03-28
  • 发文日期:2023-03-29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务院部署持续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根据近期国务院安排,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2314号),决定清理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罚款规定。我州根据省上《决定》要求,对相关罚款事项进行了梳理,并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衔接省政府对应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通知》予以取消和调整。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经认真梳理,涉及我州取消的罚款事项共21个,调整公安领域1个。主要包括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气象等领域。《通知》还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二)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认真做好取消、调整罚款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折不扣执行,尽快完成州县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变通;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做好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取消或调整、事项数据一致。二是罚款事项取消或调整后,要求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防止管理真空、风险叠加,及时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制定落实监管措施,全面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推动我州高质量发展提高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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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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