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履行国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立足部门职能,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守区域生态安全底线,多措并举抓实抓细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全方位、系统化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治理工作,现将履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系统治理、权责统一的工作原则,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保护修复、耕地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核心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内部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岗位职责清单,明确各科室生态保护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风险,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履职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摸底调查、过渡期耕地恢复方案编制工作,顺利完成749亩新增补充耕地入省级耕地占补平衡库工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有效指标保障。按照“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完成7县市补充耕地项目申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过渡期(至2035年)耕地恢复方案,严守全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强有力措施牢牢守住我州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法依规做好已批复州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碌曲、玛曲和夏河县共完成20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批复实施。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指导县市科学开展规划选址工作,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审核调整建设用地规模122.0425公顷。指导舟曲县按程序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效解决了舟曲县新老城区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用地空间布局问题,2025年8月22日经政府批复《舟曲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改方案》。
(三)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完成16宗州县颁证生产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储量动态年报编制审查。持续加大砂石矿山监管力度,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63个巡查任务,累计出动监管人员196人次,实现矿山动态监管全覆盖。延续舟曲县蜂园子金矿、玛曲大水金矿2宗采矿权和合作市加德木、夏河县唐塞日2宗探矿权,玛曲天大金矿实现“探转采”,成功挂牌出让碌曲县毛日沟矿泉水矿采矿权。累计出让卓尼县脑站沟等8宗砂石矿,实现矿产资源出让收益1.59亿元。完成玛曲县城区及阿万仓地区、临潭县城区东部及新城镇、冶力关地区地热资源评价调查工作,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并启动省级基金项目申报。
(四)全面完成“甘南山水工程”验收工作。全力高质量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全面完工,累计修复治理面积16.85万公顷,并以“优秀”等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严格依照甘南“山水工程”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积极督促县市落实整改任务,及时报送印证资料,完成26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总投资2964万元的迭部、舟曲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五)加快推进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全面开展43宗砂石矿山恢复治理专项行动,目前35宗已完成恢复治理并闭坑注销,8宗未到期矿正按方案持续推进,累计投入资金约1.7亿元,恢复治理面积约2448.55亩。加强与专业技术队伍联动,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执法震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越界开采、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用生态红线等砂石矿山17宗,收缴罚款9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万元。经省整改办现场核查,同意下发第33项整改任务予以验收销号的意见,第32、50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六)系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召开全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编制印发《甘南州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构建权责明晰的防治责任体系。紧盯冻融期、“七下八上”等重要时段,深入一线督导调研检查,查看隐患点监测设备运行、群测群防员在岗履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压实各级责任,对值班值守、重点区位排查巡查、驻守队伍到岗履职等工作进行调度。严格执行汛期“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累计派出自然资源系统和技术支撑单位技术人员1298次、2966人,排查巡查隐患点3517处,对每个隐患点的位置、威胁对象、风险等级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动态管理,为后续防治工作提供精准依据。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坚守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从“国之大者”的高度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识,按照中央决策和省上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扛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努力做到耕地“先补后占”。严肃查处各类耕地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见效。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有序开展已编制完成并批复实施的村庄规划评估及动态更新。持续优化空间布局,对有需求的县市统筹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加强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支持国家、省、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落地实施,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推进《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督促各相关县市开展矿产资源基础调查和各类基金项目、出让矿业权核查工作,争取已列入基金项目库项目出库,持续做好矿业权出让工作,全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快夏河加甘滩金矿、加甘滩近外围金矿的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砂石矿山出让和生产管理秩序,促进砂石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重大交通项目要素。
(四)调整加强“山水工程”后期管护。探索构建权责明晰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县、乡(镇)、村三级管护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基层管护队伍建设,依托省内外资源,开展专业化生态保护培训,提升护林(草)员系统培训覆盖率。同时,积极争取管护资金,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争取设立管护专项基金,实行“省—州—县”三级直达机制,确保管护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管护专业队伍长期稳定。同时,加强“山水工程”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凝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关注度。
(五)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根据1:1万精细化调查及《甘南州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解决,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整治到位。广泛征求重点区域搬迁对象意见,扎实开展宣传动员,对今后搬迁任务、重点、时序进行科学研判,精准确定二期搬迁对象,确保重点区域对象应搬尽搬、能搬快搬。重点从搬迁群众现状、配套政策落实、后续产业扶持、群众搬迁满意度、基础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全面开展2022—2025年搬迁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有效巩固全州搬迁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