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甘南办字〔2020〕73号)精神,结合部门职责,全面梳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事项,现予以公示。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及规划。
2.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有色金属、畜产品加工、能源、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
3.负责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负责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气源保障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企业严格“以气定改”,有序实施“煤改气”相关工作。
4.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完成煤炭配送体系建立工作。
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