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第六章第25条之规定,2017年印发的《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需要修订。为此,州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修订编制了《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现将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一、修订过程
2021年6月上旬,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务局完成了《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6月12日,州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县市政府、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共印发征求意见通知45份,收到修改意见43条,采纳2条。经充分研究讨论和修改,于2021年6月15日,编制完成了《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6.《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7.《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8.《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9.《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10.《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甘南州机构改革方案
12.甘南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三定规定”
13.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2017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依据已做修改。参照《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增加了响应行动、措施、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原则已做修改。修订为“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原则”。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应急组织机构已做细化。
1.州人民政府设立甘南州防汛抗洪指挥部,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汪尚学、州政府副州长梁维吉同志任总指挥,州政府副秘书长杨加登、州政府副秘书长韩小东、州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庆平、州水务局局长杨卫东、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杨启勇、武警甘南支队支队长白建忠、甘南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吴明国、陇南森林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同海同志任副总指挥,40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州防汛抗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庆平同志兼任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阿卡、州水务局副局长宋文洲同志任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州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由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务局承担。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各县市政府与同级防汛抗洪指挥部合署办公,负责组织指挥本县市防汛抗洪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和指令。
4.有关流域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电站水库管理单位等要成立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本行业、本单位和所属工程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执行当地政府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修订依据:甘南州机构改革方案,甘南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州防汛抗洪指挥部职责已做细化修改。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防汛抗洪指挥部机构职责,《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州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已做细化修改。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甘南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三定规定”补充了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完善。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州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对通信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了修改。
修订依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和《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2017版)》对宣传、培训和演练进行了细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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