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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z/2021-00303
  • 标      题:《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原文字号:
  • 来      源:省金融监管局网站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1-08-03

2021721日,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0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通过多项举措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发展,成立了甘肃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出台了《甘肃省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上市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了甘肃省上市企业后备库和科创板企业后备库,加快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进程;联合沪深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新三板等,对我省企业开展线上和线下培育,帮助企业增强上市挂牌意识和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资本运作水平;积极协调沪深交易所专家来甘开展调研工作,推动解决企业在对接资本市场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帮助企业理清思路,做好上市规划;稳妥处置了一批上市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至20216月末,甘肃辖区共有上市公司34家,其中,仅发A股上市公司32家,仅发H股上市公司1家,同时发AH股上市公司1家。33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474.73亿股,总市值2726.74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5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5家,创业板上市3家。拟上市公司共有9家,其中兰州银行、金徽矿业2家正在审核中,华邦建投、扶正药业、宇恒镍网、华龙证券、甘肃银行、华建新材和定西高强7家处于辅导期。

但总体来看,我省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传统产业较多,新兴产业较少,无论从上市企业数量,还是融资规模来看,与发达省份都存在较大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精神,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意见》印发后,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甘肃证监局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制定的相关政策,立足甘肃实际,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三轮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及14个市州政府金融办、兰州新区财政局意见建议,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并经2021628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22日颁布实施。《实施意见》将我省上市公司“质”“量”双升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一带一路”五个制高点、甘肃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重大部署深度融合、联动推进,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使我省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加,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更趋合理,风险有效出清,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完善协调保障机制五个部分。

从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方面,一是深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建立省、市两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强化对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二是重点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推动相关企业实现上市。三是完善上市奖励扶持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四是积极推动社会资本投入拟上市公司。五是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规范企业的基础性功能。

从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方面,一是扩大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三是积极引入省外上市公司。四是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更好激发企业活力。五是推动上市公司严格落实证券法律法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从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方面,一是建立市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存量高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定点联系机制,综合运用金融、财税、行政、司法等途径纾解高风险公司困境。二是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私募基金等依法合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三是依法追究上市公司股东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四是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从完善协调保障机制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战略合作,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等工作机制,打造更多“甘字号”上市公司。二是压实上市公司属地政府职责,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企业上市、防范化解风险的第一责任人。三是明确省级国资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风险防控的首要责任。四是探索将上市公司相关事项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五是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上市公司重大舆情处置协作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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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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