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州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全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州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和监督州、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州政府国资委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企业产权和改革科、资本经营科、监督稽查科。
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人民街96号11室
负 责 人:才昂南杰
联系电话:0941-823938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下属事业单位
甘南州政府国资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二)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承担全州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划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损失和报废核销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向州政府国资委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协调处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五)承担州属国有企业建立改革(制)、 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全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协助做好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总结和管理、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七)承办州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彭惠玲
联系电话:0941-822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