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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10-21 16:09:22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全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全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全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全州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全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全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负责组织全州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全州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州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州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州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县乡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乡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州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州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并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自然资源管理科空间规划监督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科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科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人事科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城区环城东路007号

负 责 人:蒋爱民

联系方式:0941—8218816(兼传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二级机构设置

)甘南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县级、参公)

负责人:蔡春龙

职责职能: 在局党组领导下,承办全州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国土资源巡回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案件提出转办、督办意见或进行初步调查,提请立案;依法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工作;指导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甘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县级,事业)

负责人:地志交

职责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州本级范围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自然资源登记工作,负责发放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负责对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备案;负责州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监测、分析,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经办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科、信息权籍科、登记

)甘南州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县级、事业)

负责人:杨学渊

职责职能:开展州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动态巡查;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负责州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

)甘南州土地储备中心(科级、事业)

负责人:旦智才让

职责职能:甘南州土地储备中心是受甘南州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职能机构,协助政府完成全州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开发及熟化、土地交易等工作。具体职能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全州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承担各县市土地主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镇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工作,以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服务;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和闲置土地,纳入储备土地范围;筹措管理、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负责全州土地储备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土地收购储备综合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提供专家库等技术支持;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负责转让条件的核验和成交确认;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供求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招商、展销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资询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地价评估结果确认,交易过户、税费征收、土地登记发证等机构实行“一条龙”服务,设立服务窗口;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甘南州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科级、事业)

负责人:杨晓玲

职责职能:负责全州基础测绘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州级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及分发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负责全州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和运行维护工作,促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承担州级基础测绘及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建设,负责应急和政务用图保障;负责基础测绘设施和测量标志管理保护、全州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城镇独立坐标系统建立和改造工作;审查公开出版和展示的地图并出具报告;负责全州测绘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质检报告;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教育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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