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保护管理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并组织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全州天然林保护、草原禁牧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州退耕(牧)还林(草)工作。指导全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全州植树种草、森林抚育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州森林、林地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和全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州公益林区划和管理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指导编制全州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森林覆盖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职责权限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木材及林副产品凭证运输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州草原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拟订全州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全州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实施并监督。指导和审核州、县市主管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检查州、县市主管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州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根据实际,协调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自然保护地变更调整工作,按权限程序报批。提出或审核新建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指导开展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州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名录。指导开展全州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等。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州荒漠化调查,组织编制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七)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州集体林权制度及配套改革、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草原改革有关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支持全州农牧村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划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集体林业经济发展,指导、监督农牧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负责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州应急管理局,以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州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全州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按权限审核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和草原项目投资。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州直林业和草原系统财务资产管理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应诉、复议、听证等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林业政策法规执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州林草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草原保护建设科、自然保护管理科、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腊子口路(州直农口部门科技服务新区南楼8楼)
单位负责人:丹正加
联系方式:0941-82139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联系电话
1.机关党委 0941-8213259
2.办公室 0941-8213917
3.规划财务科 0941-8211678
4.造林绿化科 0941-8213080
5.森林资源管理科 0941-8213669
6.草原监督管理科 0941-8218251
7.草原保护建设科 0941-8212607
8.自然保护管理科 0941-8221236
9.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 0941-8213837
五、二级机构设置
(一)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负责人:梁海红
联系电话:0941-8212105
主要职责: 1.草原保护与建设:负责对全州退化草场采用治虫灭鼠、划破补播、施肥、灌溉、围栏、禁牧、休牧等综合措施进行改良的技术推广、指导和监督;制定全州草原保护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办法;预测预报全州草原鼠虫害工作;制定草原普查方案。2.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对开全州不同区域、不同草地类型、不同放牧强度等环境下牧草植被结构变化规律的研究分析,以及草畜动态平衡规律等草地资源动态变化的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做好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3.草产业技术指导:负责全州草产业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和指导;优良牧草的引种、驯化、推广和饲草料加工贮藏、青贮氨化工作;全州草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全州草籽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国家、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4.草地资源调查:草原与饲草饲料资源调查,草原与饲草饲料资源动态监测。配合农牧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5.草原资源普查:以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IS)地面定系统(GPS)、遥感信息系统(RS)为主要手段的甘南州第二次草原普查。主要查清全州草原资源状况,包括草原面积、类型、分布群落特征、生产能力、载畜量、草原等级;调查全州草原生态状况、草原利用现状,完善我州草原数据系统,为逐步实现数据库管理共享平台奠定基础。草原资源普查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查清资源概况、分布规律并提出建议,为今后科学制定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为促进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和各项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信息保障。
(二)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卓玛甲
联系电话:0941-8212747
主要职责:甘南州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是以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示范推广服务、森林资源规划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植树造林规划、林木病虫害防治、危险性病虫害调查研究、疫区划定、林产品的产地和调运检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检验,行业行政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和森林土壤化验以及全州林技干部的业务技术培训等为主要工作。
(三)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负责人姓名:年科斌
联系电话:0941-8212904
主要职责: 1.认真开展省州安排的有关种苗科研任务,进行引种繁育,培育适应高海拔地区生长的各种针阔叶树种及花卉、小灌木等科研工作。2.负责种苗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督查及检查验收工作。3.负责攻克高寒阴湿地区育苗的难关,总结育苗生产管理经验及方法,并进行育苗技术咨询、推广、输出工作。4.负责苗木病虫害防治及园林绿化项目等工作。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和意见。6.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林木种苗发展规划,指导林木种苗、采种基地、良种基地建设工作。7.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8.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9.组织林木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10.负责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11.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12.参与制修订有关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13.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行政案件。14.开展甘南高原优良苗木驯化繁育实验研究工作,指导和推广苗木培育新技术、新品种。15.组织并引导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林木种苗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不断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科学化、组织化水平。16.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甘南州林业工作站
负责人姓名:杨忍
联系电话:18919417637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组织基层林业站做好林业保护与发展工作,配合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及培训等工作。3.承担全州林业科技、信息与交流合作、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4.承担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技等项目的申报与实施。5.组织制定全州有关林业技术开发和推广等工作的制度规定、技术规程等。6.组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7.承担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统计和防治规划、计划的编制;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体系建设等工作。8.拟定全州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等技术方案和规程细则,承担森林资源专项调查、监测等工作。9.承担林业发展、森林保护、造林绿化及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检查、评估等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开展森林保险工作。10.完成州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甘南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负责人姓名:党子加
联系电话:13893909858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2.承担全州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预测预报、趋势分析、建立资源档案等工作。3.承担全州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工作。4.承担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活动的技术评估和服务指导等工作。5.承担全州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科学教育、知识普及等工作。6.承担全州维护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等工作。7.完成州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甘南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
负责人姓名:杨业
联系电话:18393805660
主要职责:1.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的动态监测,为主管部门编制林业、草原、湿地、荒漠相关规划、制定发展政策、评估生态建设成果等提供技术支撑。2.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变化图斑监测调查,承担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动态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以及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年度变更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工作。3.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区划界定及编制森林经营规划、采伐限额等,并监测相关执行情况。4.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荒漠实地勘验和林地流转评估等工作。5.承担有关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违法案件的技术勘验核查等工作。6.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行政管理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7.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巡护巡查工作。8.完成州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