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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2-22 16:35:56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拟订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三)负责全州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监督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重点基础社会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承担全州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古籍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统筹规划全州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引导全州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六)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指导、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管理全州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科技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州文艺事业、指导全州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情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州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指导、管理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全州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甘南文化走出去。

(十一)编制全州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及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

(十二)负责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承担与国内外文化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州居民赴港澳台文化旅游的有关事务。

(十三)依法管理全州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州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

(十四)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州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申报国家级和省级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产业规划科、文化艺术科、宣传培训科、传媒技术科、市场监管科、文物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甘南州合作市舟曲西路002号(文博大厦6楼)

单位负责人:马文涛

联系方式: 0941-8213250,0941-8213250(传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二级机构设置

(一)州藏族歌舞剧院

负责人:卓玛加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检查、督办并领导剧院的全局工作;科学管理和认真组织剧院各部门进行艺术创新和编排,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演出任务,制定剧院宣传计划、阶段性的训练和演出计划;合理配置文艺团体人力资源。

(二)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曹为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管理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合作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日程执法检查,依法对合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州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案要案、跨区域重大案件的办理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受理、督办全州范围内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全州文化广电旅游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文化广电旅游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等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对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对发现的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承办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州文化馆

负责人:旦正加

主要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负责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大众审美水平,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负责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以及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责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负责辅导培训社区、村镇、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文化网点的社会文化业务干部及骨干。负责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学知识兼做和展览、影视放映、书报阅览、书法美术摄影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推荐申报人类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项目。负责制作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州博物馆

负责人:安永祥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受主管委托,负责承担文物普查、建档,信息录入,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流散文物的征集,文物考古挖掘研究工作。负责文物陈列展览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合作地区爱国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州博物馆业务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五)州图书馆

负责人:房玉梅

主要职责:承担文献信息资源收藏、利用、馆际互借和业务辅导;开展图书采编、书刊外借、馆内阅览、业务辅导、资料查询工作。

(六)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负责人:才让拉毛

主要职责: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展对甘南濒危民族语言文字,口述文学(故事、长诗、史诗、歌谣、谚语、传说、神话、谜语、曲艺、弹唱),民间民宿文化(物质、社会、精神、语言民俗;民族民间文化生态、艺术之乡;其他民族民间文化形态等)的挖掘、整理、登记、建档,推动全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研究文化艺术生产的发展规律,积极参与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挖掘、整理继承和发展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州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建立全州艺术创作项目库,积极配合州、县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剧团,抓好剧(节)目的创作,繁荣民族文艺舞台,完善全州文化艺术创作及信息资源服务系统。负责研究甘南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艺术成果,编辑、整理、出版具有甘南特色的各类文化艺术专著,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播。培养、带动我州文学艺术研究人才队伍,根据我州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加强研究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乃至全国的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在研究工作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努力培育一支胜任研究工作的人才队伍。

(七)州南山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

负责人:贡保杰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调频转播工作;确保甘肃省人民广播电台一套广播节目及甘南人民广播电台广播的调频转播工作,确保省局微波通道传输正常;承担中央电视台一套、七套,甘肃卫视电视节目的开路转播工作。受主管委托,承担严防“法轮功”及非法信号侵入,加强台内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信号的安全播出工作。

(八)州安全播出指挥中心

负责人:张小平

主要职责:承担全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省局安全播出指挥中心的联系,督查各县市、州属各台的安全播出和值机、值班情况。负责制定安全播出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安全播出工作的要求,承担下催上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

(九)州藏语影视译制中心

负责人:西道加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年译制工作计划。承担电影、电视剧译配、制作、审片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负责人:孙青松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拟定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实施非遗专业培训计划。指导和开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负责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标准,指导申报文本制作和上报。负责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保护工作,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业务指导,指导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实施“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指导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承基地等业务建设。加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交流,编纂研究成果、普及型读物。

(十一)州旅游协会(游客服务中心)

负责人:交巴吉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旅游行业的《诚信公约》,并监督遵守。维护全州旅游行业、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向会员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法律和规定,并协助旅游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发挥协会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和导游队伍三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全州国家A级景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审、星级饭店评定、旅行社年检和导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州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景区景点宣传展示,旅游线路推介,团体散客旅游服务;受理旅游投诉,为游客提供救援帮助。负责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导游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州旅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州文化旅游新媒体传播中心

负责人:索南吉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网络新媒体宣传营销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负责甘南州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卫华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新媒体宣传平台内容采编、制作和发布等工作;督促指导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新媒体宣传营销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承担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州文物保护中心

负责人:冷木草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文物调查、勘察、发掘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文物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及传统村落的保护、调查和研究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承办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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