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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0-19 19:49:47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全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二)综合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为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四)负责全州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

(五)负责全州户政工作。加强户籍和身份证管理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州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和查禁种植、吸、制、贩毒活动;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八)监督全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护卫队伍和保安队伍的管理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承担维护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职责。

(十)承担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州公安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二)承担指导全州防暴、巡逻工作,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强化巡逻、控制及救助服务功能。

(十三)指导全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以及公安强制戒毒场所等的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技术建设;直接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十五)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甘南活动期间和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责任。

(十六)负责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指导甘南州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开展业务工作。

(十八)负责全州公安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全州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督察、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治部、办公室、甘南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通信机要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中心、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审计科、留置场所陪护队、警卫支队。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75号

负 责 人:于江

联系方式:0941-59201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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