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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20 17:04:12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组织开展对全州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二)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四)参与制定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持民族乡整体发展和农牧村扶贫工作。

(五)在国家和省上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州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及科技、卫生、体育、广播、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有关事项,提出相关意见,并承办有关事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六)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八)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及规划,协助组织、统战、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

(九)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团体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指导和检查县(市)民族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

(十一)积极贯彻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用品定点企业优惠政策。

(十二)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科、经济社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州政府统办楼六楼

单位负责人:阿旺才让

联系方式: 0941-821297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二级机构设置

甘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负责人:撒光辉

主要职责:

1.负责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政策法规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本地区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州委、州政府民族工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性涉民族政策法规进行研究论证,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

3.负责挖掘整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4.负责协调处理本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关重大事宜;

5.负责开展民族历史文化、语言文字、文献古籍、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研究;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对外交往合作等工作;

7.承担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指导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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