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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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打击隐瞒行程恶意逃避检查等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2年10月28日 10:04  点击:[]

近期,不断发现有个别来(返)合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存在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来(返)合过程中隐瞒行程、恶意逃避检查等行为,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各乡镇、街道已经排查32人,强制集中隔离17人,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予以依法处理。为警醒警示涉疫违法违规人员,合作市疫情防控办、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对存在下述规定情形的,可拨打0941-8250876或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一、乘坐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来(返)合人员故意在交通检疫卡点外提前下车、翻过高速护栏、骑摩托或步行走县乡道及偏僻道路等故意逃避检查的;

二、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合人员,未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未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的;

三、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划定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县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合人员故意绕开查验点、交通检疫卡点或组织、运送其绕开查验点、交通检疫卡点,逃避防疫检查的;

四、采取多部手机交替开关机、使用手机截屏、冒用他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的;

五、隐瞒接到省内外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风险信息的;

六、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或拒不配合流调工作人员调查的;

七、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随意流动,出入各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的。

对群众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奖励。对具有以上情形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来(返)合、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委报备,了解掌握我市防疫政策,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对疫情期间的各类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公安局将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依纪依法查处。

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作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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