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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关于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2022年09月30日 14:45  点击:[]

全州广大居民朋友:

国庆将至,为更好保障全州广大居民群众健康安全,全力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甘南州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倡导职工、居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州,确需离州外出的,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单位或社区(村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南州严格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文件要求,坚持从严审批报备程序,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 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非必要不返州。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通过“三个一”(发一个公告、打一个电话、发一条信息)措施,引导拟返回外地人员留在当地过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的,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酒店报备,并按风险等级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临时留观、“3+2”等措施。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和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人员来州。对滞留在疫情高发省份的人员,劝导暂不返回,确需返回的,要与疫情发生地做好衔接,“点对点”转运。

三、非必要不旅游。各县市暂停与疫情严重省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和直辖市区县的组团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与疫情严重地区的跨省自驾游、自由行等旅游活动;暂停与省内有疫情市州的跨市自驾游、自由行等旅游活动。各类景区及文体游乐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一周2检”要求,对进入人员做好至少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四、全面落实凡进必扫。广大居民进入“一站一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一扫三查”措施。各类市场主体、重点场所要加强值守监督,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人必查,对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严禁进入公共场所,对查出的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要立即移交县市疫情防控办管控。

五、非必要不聚集。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严格限制在国庆节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报批管理。举办方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切实做好医药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就诊人员监测,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旅居史,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零售药店要持续做好“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

七、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加强新冠肺炎和季节性流感等疾病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主动定期核酸检测,并督促家人朋友特别是来(返)州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广大居民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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