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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增2个高风险区和7个中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07月21日 09:06  点击:[]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玛曲县雅玛苑小区2号楼、玛曲县广场苑小区2号楼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将欧拉秀玛乡伊兰饭店;玛曲县尼玛镇卓格岭地酒店;玛曲县格萨尔西街老马超市;玛曲县尼玛镇西起萨日路、西曲路与格萨尔西街十字路口、东至格萨尔西街与公安局桥头段;玛曲县尼玛镇南起嘉曲路与忠干路十字路口、北至古拉路与忠干路十字路口段;玛曲县尼玛镇格萨尔西街与忠干路十字路口西段;玛曲县尼玛镇南起赛迪路与格萨尔东街十字路口、北至古拉路与赛迪路丁字路口段7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截止7月20日24时,全县共有7个高风险区,14个中风险区。玛曲县其它区域(除高、中风险区外)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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