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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玛曲县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07月19日 10:24  点击:[]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24时起,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5个)

将玛曲县欧拉秀玛乡经一路、玛曲县欧拉秀玛乡贡周一队牧民定居点、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敦红村一队牧民定居点、玛曲县城区忠干路马忠餐厅、玛曲县城区姜艾路德吉家园小区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7个)

将玛曲县尼玛镇卓格社区古拉路西至忠干路段、玛曲县尼玛镇卓格社区古拉路东至赛迪路段、玛曲县尼玛镇忠干路与格萨尔西街十字路至格萨尔西街与曲隆路路口、玛曲县忠干路与格萨尔西街十字路口路段、玛曲县城区格萨尔东街首曲宾馆楼下苹果手机专卖店、玛曲县城东门桥头牧民定居点、玛曲县欧拉镇镇区主街道拉章面馆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玛曲县其它区域(除高、中风险区外)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特此通告。


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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