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合作市关于调整疫情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1年11月14日 09:46  点击:[]

目前,全省疫情已趋于平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有序、分步、可控”的防控原则,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州外非中高风险区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并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州内各县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符合防疫要求者方可进入我市。

二、倡导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差,确需出差的,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谁派出谁负责。

三、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并制定严谨、科学的疫情防控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最严疫情防控措施。

四、电影院、网吧、游戏厅、酒吧、KTV、茶屋、歌舞厅、台球室、健身馆、保健足浴、美容院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大型展览展销、文艺演出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监所、福利和养老等服务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及旅游景点、露天体育场等场所要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等要求有序恢复运营,从业人员和进入相关场所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须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杀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六、酒店、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逐步恢复正常营业,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得举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等各类集体聚餐活动,不得接受中高风险地区游客预定,一旦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散客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七、鼓励餐饮经营单位采取线上外卖、线下打包等形式服务,确需开放堂食的,必须按“圆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的要求就位用餐,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体温超过37.3℃或者有咳嗽、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店就餐。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从业人员在开业前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开业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八、物流快递、外卖配送行业有序恢复经营,从业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每48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外卖配送企业严格落实“一餐一封签”制度,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减少用户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物流快递企业每天开展不少于三次的环境消杀工作,快递件做到件件消杀,快递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客户近距离接触。

九、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美发店等经营场所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技术标准审核批准后有序恢复运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可疑症状患者报告制度;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人员扎堆;从业人员在开业前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开业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杀、患者登记、查验患者“双码”及核酸检测证明等工作。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继续暂停销售,待全省确诊病例清零后方可销售。

十、农牧村及寺庙疫情防控工作力量整合到行政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严禁开展50人以上的规模性宗教活动和群众娱乐活动,不得组织有市域外人员参加的宗教活动。

十一、对不按规定、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5日0时起执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上一条: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下一条: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关闭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