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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关于调整疫情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1年11月14日 09:46  点击:[]

目前,全省疫情已趋于平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有序、分步、可控”的防控原则,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州外非中高风险区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并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州内各县来合返合人员,须持有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符合防疫要求者方可进入我市。

二、倡导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差,确需出差的,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谁派出谁负责。

三、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并制定严谨、科学的疫情防控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最严疫情防控措施。

四、电影院、网吧、游戏厅、酒吧、KTV、茶屋、歌舞厅、台球室、健身馆、保健足浴、美容院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大型展览展销、文艺演出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监所、福利和养老等服务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及旅游景点、露天体育场等场所要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等要求有序恢复运营,从业人员和进入相关场所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须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杀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六、酒店、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逐步恢复正常营业,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得举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等各类集体聚餐活动,不得接受中高风险地区游客预定,一旦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散客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七、鼓励餐饮经营单位采取线上外卖、线下打包等形式服务,确需开放堂食的,必须按“圆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的要求就位用餐,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体温超过37.3℃或者有咳嗽、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店就餐。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从业人员在开业前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开业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八、物流快递、外卖配送行业有序恢复经营,从业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每48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外卖配送企业严格落实“一餐一封签”制度,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减少用户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物流快递企业每天开展不少于三次的环境消杀工作,快递件做到件件消杀,快递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客户近距离接触。

九、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美发店等经营场所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技术标准审核批准后有序恢复运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可疑症状患者报告制度;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人员扎堆;从业人员在开业前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开业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杀、患者登记、查验患者“双码”及核酸检测证明等工作。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继续暂停销售,待全省确诊病例清零后方可销售。

十、农牧村及寺庙疫情防控工作力量整合到行政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严禁开展50人以上的规模性宗教活动和群众娱乐活动,不得组织有市域外人员参加的宗教活动。

十一、对不按规定、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5日0时起执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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