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第五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2020年07月01日 09:01 点击:[]
关于公布第五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中医院、武威市凉州医院、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泾川县人民医院、崇信县人民医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甘南州人民医院、舟曲县人民医院、山丹县人民医院、肃南县人民医院、康乐县人民医院、东乡县人民医院、永靖县人民医院、积石山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现场验收,以上17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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