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高级搜索 无障碍辅助工具
专题专栏

甘南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4 15:58:52 文章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访问量: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5,第四十三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

整改目标:完成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

整改情况:

一是州市场监管局向州政府提交了《关于全州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并抄送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局、州整改办和州审计局,向州整改办报送了《关于对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四十三项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抄送州审计局;

二是州市场监管局辖区8个县市局开展了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向州市场监管局和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告;三是2014年以来甘南州新注册的小锅炉共11台,其中合作市2台、临潭县1台、玛曲县1台、夏河县5台、舟曲县2台,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注销工作。

三是州市场监管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后,会同州生态环境局核查核实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情况,现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方式,已完成违规注册燃煤锅炉清理整治任务。

四是2020年11月1日经查看“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平台”,未发现受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注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

整改结论: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简称:州环保督察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0815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510办公室


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