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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新闻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6 08:32:41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甘南州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31-8418642,0941-8221218)、电子邮件(zgb8418642@163.com,gnzzg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57项

问题表述:全省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工作不到位。按照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应达到30%,但实际占比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26.8%下降到2022年的24.1%。2022年全省公路货运量近6.4亿吨,占比达到87.9%,兰州、酒泉等物流枢纽重点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1.按照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应达到31.87%。2.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交通运输布局更加合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甘南州委和州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进一步优化全州工业产业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初步成效已逐渐呈现,工业经济已逐步迈向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目前,全州现有的56家规模以上企业(水电生产20家、乳制品制造3家)等传统行业增量均呈现下降态势;新兴产业8家增量呈现增长态势(有机肥料5家、天然气供应1家、药材加工1家、机制服装制造1家)。其他行业(水泥、黄金、建材商砼、热力供应、肉类加工、菌类加工、制鞋、饮料制造等行业25家)呈稳步上升态势。二是根据《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21〕121号),已编制形成《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截至目前,全州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达31.87%,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30%)。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改造,不断优化全州能源消费结构,实施电能替代、天然气替代、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建设“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150万千瓦风光电指标,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十四五”以来,全州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不断提高,2021年13.08(亿千瓦时);2022年12.95(亿千瓦时);2023年15.18(亿千瓦时);2024年16.67(亿千瓦时)。甘南州无火力发电,其余能源供给均为可再生能源。三是按照州“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实施交通大突破行动,交通运输布局逐步趋于科学合理。截至2024年底,全州公路网总里程达到8590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9.1公里/百平方公里;推进新能源货运车更新,淘汰国三及以下排量货运车辆,截至2025年7月,已提前报废及更新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30辆(其中2024年25辆,2025年5辆)推进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努力实现新能源动力全覆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更新,城市公交车实现新能源100%全覆盖。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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