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我州接到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批群众举报件,共1件,为来电件,玛曲县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生态污染1件,此件为一般信访案件。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以人民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群众举报件的基本目标要求,立即通过州委机要局移交相关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核查办理、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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