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高级搜索 无障碍辅助工具
甘南新闻

甘南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4 15:27:21 文章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访问量: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第二项: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缺乏思想行动自觉,遇到问题绕着走,能推则推、一拖再拖的现象依然突出。

整改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甘南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借鉴《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8个办法,甘南州及时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明确全州8县(市)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且均为贫困县(市),重点考核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突出考核生态空间规模质量、生态产品价值、产品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民生改善等方面指标,加大对环保督察及各类巡视、巡察、考核、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考核力度,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根据基础条件、发展水平和脱贫攻坚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实行差异化考核,其中生态文明建设占比达到20.5%-26.5%,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占比达到3%-5%,生态空间规模质量、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比达到3%。今后,甘南州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考核考评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目前,对生态环境部通报我州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问责处理15人,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的夏河县、玛曲县领导班子及相关领导,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三是研究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各相关部门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四是强力推进督导检查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和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州委州政府印发了《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列入督查计划中,开展了督察检查;州政府及时向州人代会上提交了政府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州政协充分发挥视察、提案、协商、调研、会议等民主监督作用,对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纵深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23件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回访和督办,组织召开了“一江三河”水源地保护专题会议,多次赴帮扶点、包抓点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植被恢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督导,依托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调研交流会议交流讨论,征集到二十多条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报送州委州政府。整改结论: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0815

联系地址: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甘南州生态环境局510室



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