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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新闻

我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

发布日期:2020-10-28 09:15:46 文章来源:甘南日报 作者: 访问量:

社会保障“兜”住困难群体 “保”住基本生活

我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

近年来,我州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发力,加大重点人群帮扶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计生两证户、特困人员等五类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用社会保障“兜”住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这是继2018年调标后针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又一次正常调整。至此,我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达118元,将在10月底前调整补发到位,惠及全州7.9万人。

临潭县洮滨镇郑旗村的韩家保老人去年拥有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金。韩家保是特困户,生活困难,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每月可以领113元的养老金。人社部从2018年12月起,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口,不受最低缴费15年的限制,及时纳入发放范围,直接发放养老金。目前,全州直接受益人数有208人。许多像韩家保一样的贫困老人,获得了老年生活的保障。

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年7月正式实施以来,参保人口从最初的33.02万人增长至39.33万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增至118元。2019年我州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激励政策: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每月加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

朱兴利是舟曲县曲告纳乡灿干村的建档立卡户,2017年,她从四川省嫁到舟曲县,因为家庭纠纷,娘家不允许办理户口迁移,由于人户分离,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9年起,舟曲县为朱兴利代缴了养老保险,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让外来人口也享受到了本地社保之惠。为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截至9月底,我州共为五类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13.67万人,实现代缴金额1472.25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10.07万人,代缴金额1063.07万元。

今年以来,我州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全州人社部门的扎实推进下,截至目前,全州基本实现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困难群体人数达3.12万人。(记者 马保真 通讯员 杨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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