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甘南州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甘南州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改进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通过省局网站(http://gs.cma.gov.cn/qxxw/sxdt/gn/)、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gnzrmzf.gov.cn/zfxxgk/xsbmptlj1.htm)、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zwfw.gnzrmzf.gov.cn/gszw/ssqd/bmsx/bmsxlist.do?webid=17)
等网站公开。
(一)加强思想引领,健全组织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中国气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成员全力配合,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气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明确职工工作任务分配等。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三)规范公开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对主动公开信息采取信息采集、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录入的操作流程,由州局办公室根据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做到主动公开、适时更新。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公开的信息随时查漏补缺,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详实。注重抓好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审查“关键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即经办人员采集、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要求甘南各级气象部门按照规定建立三级审核台帐,真实记录审核过程。
(四)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完成省州县三级联运的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一张网”,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南政务服务网板块进行公开;通过甘肃省气象局网站甘南州气象局板块进行政务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64条;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告栏、抖音、甘南信息之窗、“3·23”世界气象日、“12.4”法制宣传日电话、ADC平台手段公开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象科普、气象视频、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等信息。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稿32篇。甘南州气象局切实做到多渠道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2022年甘南州气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时办理0件;办理州人大、州政协提案0件;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收到投诉举报信件;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落实方面获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相对单一,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有待扩展,内容还有待深化等。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3年,甘南州气象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主动公开目录为工作目标,逐步实现与门户网站内容一一对应,动态更新。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州局、局办名义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协调、指导有关科室,进行政策解读,并按时限要求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保障必要的设备等工作条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所提供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数或量数,均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