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南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甘南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南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商务厅提质增效文件及州政府务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确保用足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抓住“双节”临近及农牧村务工人员返乡高峰等有利时机,坚持“州县乡联动、政银企联合、线上线下融合”,点燃以旧换新活动新热潮,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增长提供重要驱动力。“大干40天,决战全年胜”,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完成超长期国债拨付补贴资金769.32万元以上,12月15日前完成拨付补贴资金1795.08万元以上,12月底确保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并建立健全以旧换新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2月31日,各县市同步开展。
三、提质增效主要措施
(一)及时调整补贴政策。结合我州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增加补贴商品品类。家电补贴品类由15类增加至28类,家装厨卫补贴品类由12类增加至15类,基本涵盖家庭常用电器、家装厨卫和家具主要品类。降低汽车置换更新购买新车门槛,消费者购买总价5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即可享受补贴1万元。(详见附件2)
(二)扎实开展“五进”活动。深入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平台、进机关、进农村)”要求,在社区设立以旧换新服务点,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向以旧换新活动,特别关注大型企业员工福利,积极鼓励员工参与;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出线上以旧换新专区,方便消费者在线选购和申请补贴;与部门单位合作,推动公职人员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年末“文化四下乡”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等深入农牧村开展政策宣讲,企业现场“开摊办展”;通过网红直播、主播探店等形式宣传,进一步活跃农牧村消费市场;鼓励销售企业、品牌方加大补贴投入,叠加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让参与以旧换新的农牧民感到满意、真得实惠。
(三)持续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要持续落实州委宣传部和州商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作用,制作藏汉双语宣传材料、动漫等创新传播方式,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室内室外各类LED显示屏、条屏,公交车、出租车顶显示屏等滚动宣传播放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组织工作人员、企业、志愿者开展政策宣讲,参与活动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彩页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
(四)强化工作协调调度。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以旧换新提质增效行动,并支持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促销活动,主要用于刺激消费的奖励、宣传、培训。要跟进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消费者诉求,最大限度提升消费者体验感、获得感。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和家具等换新消费、申报审核、补贴支付及推动落实情况实行日报告,州商务局对各县市工作进度进行日通报、周调度。
四、指标任务
合作市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75.4万元,目前拨付48.23万元,拨付率为13.55%,剩余324.52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拨付112.62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262.78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临潭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638.78万元,目前拨付36.69万元,拨付率为6.86%,剩余594.98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191.63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447.15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卓尼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09.53万元,目前拨付45.1万元,拨付率为14.57%,剩余264.43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92.86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216.67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舟曲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532.9万元,目前拨付18.7万元,拨付率为3.51%,剩余514.2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159.87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373.03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迭部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96.35万元,目前拨付31.31万元,拨付率为15.95%,剩余165.04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58.91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137.45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夏河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69.81万元,目前拨付19.96万元,拨付率为11.75%,剩余149.85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50.94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118.87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碌曲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53.06万元,目前拨付5.86万元,拨付率为3.83%,剩余147.2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45.92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107.14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玛曲县总计分配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68.57万元,目前拨付2.02万元,拨付率为1.2%,剩余166.55万元:
任务:11月30日前拨付50.57万元,12月15日前拨付118万元,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
合作市年内引进中高端汽车销售4S店1家,其他县市逐步推行,为下一步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夯实基础。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召开推进会议。(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
(二)启动“五进”活动,各县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下沉基层进农牧村、进企业、进平台、进社区、进机关开展政策宣传,设立以旧换新服务站点。(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
(三)联合销售企业推出打折、满减、赠品等促销活动,将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推向新高潮。(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
(四)以“双十二”、农牧村务工人员返乡高峰为契机,鼓励销售企业、品牌方加大补贴投入,叠加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率。(2024年12月9日—12月22日)
(五)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梳理亮点和成效,并报送活动总结,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12月23日—12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成立工作专责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困难问题,加强跟踪调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专责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落实举措,切实增强工作协同性,打好政策组合拳。
(二)加强部门协作。公安部门要提升旧车报废注销和车辆过户、新车注册登记服务时效,加快报废汽车更新进度。税务部门要全力保障政策实施期间实施企业的发票领取和纳税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州财政局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县市加强监督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以旧换新实施企业开展常态化价格及产品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要加强与银联商务衔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加强督导落实。州商务局班子成员要加大对包抓县市的督查指导,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将工作成效作为各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1.甘南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2.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附件1
甘南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组 长:扎西才让 州政府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仁 青 州政府副秘书长
加华东珠 州商务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 马宏喜 州商务局副局长
九玛草 州商务局副局长
张海宏 州商务局副局长
聂次仁 卓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星罡 迭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海林 合作市委常委、副市长
殷志贤 临潭县政府副县长
石 彬 夏河县政府副县长
年 周 舟曲县政府副县长
苏奴次旦 碌曲县政府副县长
道吉才让 玛曲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扎西道杰 州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喜春 州商务局市场科科长
薛淑琴 州商务局服贸科科长
张旭宏 州商务局流通科科长
李瑞江 州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沈翠珠 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毛红燕 州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科长
刀知交 卓尼县发改局局长
郭 翔 迭部县发改局局长
才让当知 合作市商务局局长
刘宏伟 临潭县商务局局长
刘世俊 舟曲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南杰才让 玛曲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蒋志宏 夏河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潘 亮 碌曲县发改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九玛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该专班不作为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2
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包括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 “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方面。
一、增加补贴商品品类
(一)家电类
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便携式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吸尘器、打印机、空气能热泵、干衣机(含烘干机、挂烫机)、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新风机)、电暖器(含电风扇)、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炒锅、多功能烹饪机)、微波炉、电磁炉(含电饼铛)、蒸烤箱(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消毒柜、茶吧机(含咖啡机、饮水机、制冰机)、破壁机(含豆浆机)、复印机、投影仪等28类家电。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按一级20%、二级15%的标准进行补贴,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均按15%补贴。
(二)汽车类
1.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将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调整为购买总价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家装厨卫和家具类
1.补贴品类。家装厨卫类:用于个人家庭住房装修的地面装饰材料(限瓷砖、木地板)、墙面装饰材料(限乳胶漆、壁纸、壁布)、柜体板材、橱柜、卫生洁具(限洗脸池、花洒、坐便器)、门窗、吊顶7大类产品。家具类:床(含床垫)、衣柜、沙发、电视柜、书柜、餐桌(含椅子)、茶几、床头柜8大类家具用品。
2.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州购买家装厨卫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用于个人家庭住房(2020年1月1日以前建成)装修的费用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套住房补贴不超过14000元。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州购买家具用品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高补贴不超过16000元。
(四)电动自行车
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州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每辆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定额补贴,同一消费者仅限补贴一次。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消费者在我州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定额补贴,同一消费者仅限补贴一次。
二、减少补贴申报资料。
家电以旧换新不再要求上传废旧家电回收凭证;汽车置换更新不再要求上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转让合同和销售发票的扫描件和照片;家装厨卫“焕新”不再要求上传购置物品和材料的实物照片。
三、取消市州终审环节。
取消市州商务部门申请补贴资料复核环节,县(区)商务部门审核后,通过一体化系统直接发起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调整优化系统设置。
“甘快办”系统取消“家电、家装厨卫类产品7天退货期后再审核”设置,增加车辆识别代码自动提取,开户行名称和行号匹配功能,开发对接财政部门批量审核支付补贴资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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