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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z/2020-00713
  • 标      题: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 发文字号:州政办发〔2020〕4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2-11
  • 发文日期:2020-02-11

政办发〔2020〕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2月9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上下全员动员、团结一致,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全州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节后人员大量外出流动,单位、企业、学校返岗返工返校“三返”齐至,“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任务艰巨。州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全州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法治支撑,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方法和法律授权,是支持和促进政府及各方面力量依法防控疫情的实际行动,是一项防控急需、应势而为的紧急立法,对于运用法治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疫情防控基本原则。《决定》指出,全州上下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贯彻“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和属地管理、部门管理责任,明确提出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宗教场所和个人应当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法律义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采用法治手段,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卡点排查、检测检疫、市场监管、物资保障、消毒消杀、信息发布、舆情把控、宣传引导、社会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发挥好大数据、云系统筹现代信息技术和“一网统管”作用,形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防控体系,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三、着力提高依法防控水平能力。《决定》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监管、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作出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授予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方面的法律权力,为全面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各级各部门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防疫决策部署时可以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因地制宜和更加有效的办法举措,切实提高了疫情联防联控的科学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内涵,准确把握工作机遇,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因时因地严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决不能因主观原因给全州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

四、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决定》对各级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市场物资调配、企业复工复产和党纪政纪监督、法律支持服务、惩治违法犯罪以及相关人员隐瞒接触病史、逃避医学观察等方面的工作做了系统性、制度性安排,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州改革发展稳定提出了最根本、最底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做好防疫情和抓发展各项重点工作,靠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管理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不遵守、不执行群防群控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采取措施,形成有效震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五、依法依规发布疫情信息。《决定》提出,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同时明确了各级媒体责任、公民举报权利等,对疫情信息的依法透明权威发布作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重点抓好人员摸排、医学观察、检测检疫、病例诊治、患者活动轨迹等涉及疫情各环节信息的搜集、整理、审核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和省上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确保所有非涉密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口径统一、公开透明。要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发布转发虚假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六、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各级政府的分内之事、当然之责。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地区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困难问题,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最大限度争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以真诚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务实的举措凝聚起全民抗击疫情、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七、切实加大宣传广告力度。目前,《决定》已通过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各类新媒体APP等进行发布,州人大常委会印制的纸质版《公告》也将同步印送各县市。请各县市在充分运用新媒体方式开展解读宣传的同时,加大在县市、乡镇、村组、医院、卡点、超市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张贴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各方面受众,提高《决定》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

 

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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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决定》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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