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分解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3〕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确定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提高全州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甘南州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明确到位
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对策措施,确定具体责任人。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抓起,指导督促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和本系统内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完善工作方案,做到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对照《甘南州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主要任务分解表》,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要通过示范建设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主要工作的全面落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在2013年底前完成;其余工作在2014年底前完成。
三、及时总结评估,做到跟踪督促到位
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每半年要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报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 甘南州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附件 | |||||
甘南州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协作单位 | |||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1项) | 1 | 各县市政府和基层各部门、单位要全部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基层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或明确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州、县市政府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 州、县市政府 | |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2 项) | 2 | 完成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及37个州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
3 | 各县市政府完成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 各县市政府 |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 ||
(三)构建公共安全社会网络体系(1项) | 4 | 州、县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完成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普查工作,建立数据库,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整改率要达到30—50%。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二、应急响应与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 (一)推进应急平台建设(1项) | 5 | 加快州县两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 州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 | |
三、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 (一)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项) | 6 | 州县市政府要成立应急救援支队或大队,并将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州公安局 各县市政府 | 州公安消防支队 |
(二)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1项) | 7 | 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等5大类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
(三)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1项) | 8 | 加强矿山、危化品、民航、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处置能力。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四)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1项) | 9 | 制定鼓励政策,加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基层社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建立政府倡导、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和全民参与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有关人民团体 | |
(五)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1项) | 10 | 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培育发展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应急救护员、社会工作者等基层专业人才队伍,配备必要装备,给予必要经费补助。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四、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 (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1项) | 11 | 在州政府所在地或重要区域建设州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 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 |
五、通信保障体系建设 | (一)完善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1项) | 12 | 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 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二)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通信保障体系(1项) | 13 | 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建立指挥调度通信网络,与省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 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六、恢复重建体系建设 | (一)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2项) | 14 | 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救能力建设。 | 州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15 | 加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 | 州环保局 各县市政府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
(二)加强城乡建筑抗灾能力和避难场所建设(4项) | 16 | 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强化雨水径流控制,提高城市排涝标准,增加城市雨洪蓄泄空间,推广城市雨洪资源利用。 | 州建设局 各县市政府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
17 | 州、县市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功能布局和物资配备等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帐篷等生活必需品。 | 州地震局 州民政局 各县市政府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
18 | 在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志,注明避难方向和距离。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19 | 推进农村地区地震、地质灾害、洪涝多发区及重点防洪保护区和蓄洪区等区域的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一)建立应急管理标准体系(1项) | 20 | 完成应急管理基础规范制定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与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规范。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八、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 (一)加强应急管理和演练(1项) | 21 | 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预案演练活动,加强联合演练。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
(二)大力拓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2项) | 22 | 各县市政府根据本地特点,编发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读物或制品,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网站,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周、月)活动。 | 各县市政府 | 州教育局 州文化局 | |
23 | 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公共安全文化素质。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宣传栏、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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