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政府文件 >> 州政办发 >> 正文

  • 索 引 号:20191202-230611-714
  • 标      题:转发关于金融支持甘南州城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3-05-17

州政办发〔2013〕11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

甘南州城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甘南州城镇化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金融支持甘南州城镇化建设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重大战略,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大金融对城镇化建设支持力度,提高甘南州城镇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提高对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

(一)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要求做出的战略决策,可以有效实现农牧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解决劳动力结构性失业问题,增加农牧民收入。通过城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作用,能够加速实现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城镇化也是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综合标志,是实现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必经之路。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对于加快国民经济结构和城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快全州城镇化建设机遇难得,为县域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城镇化建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缩影,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农牧村劳动力转移等多个方面,能够有效拉动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投资,产生巨大的融资、理财、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近年来,随着全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总体来看,我州城镇化建设仍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发展空间较大。当前,全州各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对经济具有反作用的辩证关系,切实增强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跨越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努力发挥金融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加快促进全州城镇化建设。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努力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入

(三)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提升城镇化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全州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五大甘南”的重大机遇,深入研究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和项目发展前景,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围绕中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努力增加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要突出重点,围绕“生态建设、产业转型、扶贫攻坚”三大战略平台,支持“交通体系、信息工程、城镇化”三大基础建设,努力推动实现“2016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500亿元”的奋斗目标。借自治州建州60周年之势,全力支持13项州级重点建设工程和23项县市献礼工程,积极支持临合高速、合冶、兰合铁路、通乡油路、通畅工程和通村道路等项目实施,加快对县市道路建设、给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管网工程、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等方面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全州城镇的建设水平,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

(四)加大支柱产业信贷投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园区。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合作循环经济产业园、夏河安多循环畜牧产业园和羚城藏族文化产业园的发展需求,加大对特色产业、产业转移和工业园区的金融支持。支持出城入园企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推动提升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要围绕《畜产品龙头产业发展方案》,重点对肉类加工企业、乳产品生产企业、特色食品加工企业和毛纺、皮革、生化制品加工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使其形成稳定支撑的资金链,推动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壮大。

(五)加大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信贷投入,培育壮大城镇产业基础。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为重点,加大对优势、特色农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发展方案》,结合一产首位产业扩大规模的需要,培育优势项目,优先安排信贷资金,通过信贷支持促进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公司+农牧户”、产权明晰的经济联合体,依托乡镇中小民营企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培植一大批专业乡镇、专业村、专业户和富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基地,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加大农牧业现代化支持,大力运用林权抵押贷款、订单农牧业贷款等信贷新模式,支持新型城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提升品牌效应。

(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投入,提升城镇经济活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效益优先”和“区分层次、分类服务”的原则,尽可能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加快信贷制度和产品创新步伐,积极创办适应非公有制经济需求的信贷品种,把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与严格贷款监督结合起来,减少信贷决策环节,缩短信贷决策链条,更好地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要加大对城镇特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为不同类型客户量身定制服务方案,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层次,满足全州非公经济体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针对中小客户在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办适应中小客户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如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联保互保等贷款,切实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七)加大农牧村清洁工程民生工程信贷投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改进农牧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为目标,加大对农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村庄主要道路硬化绿化工程、建筑物整饰工程、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节能推广工程、圈厕厨改建工程、垃圾及农肥集中堆放处理工程、村庄污水排放工程等项目。要根据生产的周期规律,科学确定信贷年限和资金额度,对广大农牧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牧村二三产业和生活改善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

(八)加大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信贷投入,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疏通城镇商品供需渠道为重点,积极支持商贸企业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城镇现代流通业。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实现网络化、连 锁化、规模化,加快建设城镇现代物流网络。

(九)加大消费领域信贷投入,扩大城镇居民消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实践经验,在稳步发展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同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改进业务管理方式,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空间。特别要针对城镇消费市场特点,积极开发适合城镇的消费信贷品种,发挥消费信贷对活跃城镇经济的作用,促进城镇现代流通业产、供、销的有效衔接。

三、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城镇化建设水平

(十)加强银企联系,构建共赢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联系,创新政银企合作方式,构建三方信息共享和协调互动机制。要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促进银企合作项目推介和洽谈协商的规范化、定期化和制度化,积极寻找银企双赢和信贷投放的切入点。要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与保险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信贷投入。对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状况要及时掌握,给予倾斜支持,增强金融服务的主动性。

(十一)切实加强金融合作,努力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不同的功能和优势,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票据融资等方面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信贷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新增信贷资金要向城镇建设倾斜,在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量和覆盖面的同时,适当满足产业集聚、人口集聚产生的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围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思路,采取“分别定位、找准优势、打造亮点”的策略,在做好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合理流动资金供给的同时,及时做好贷款授信调配和系统内资金调度,切实扩大对城镇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积极争取把已经形成区域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农畜产品纳入信贷支持范围,促进形成农牧业产业园区。

(十二)建立科学的信贷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信贷营销积极性。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完善贷款责任认定办法,合理区分决策层和经营层的责任,把贷款损失责任追究与营销贷款利润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对基层银行贷款风险、贷款质量、存贷比例和贷款限额的考核,应结合城镇经济环境而有所区别。根据信贷工作的风险性、复杂性等特点,坚持物质和精神相结合,利用荣誉激励、自主权激励等各种激励措施,引导和推动信贷人员更好地发挥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十三)完善金融服务网络,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

不断完善城乡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持续增加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继续加强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小企业经营中心等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三农”事业部制改革,完善金融专业化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城镇经济的能力。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加快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探索信贷投入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信用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增强化解信用风险能力,解除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后顾之忧。

(十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信贷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不断加强个人与企业信贷征信系统和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建设,规范社会信用秩序。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功能,扩大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推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的宣传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