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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610-043
  • 标      题:转发2013年甘南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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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3-05-17

州政办发〔2013〕110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2013年甘南州银行业

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2013年甘南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甘南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保持信贷投放合理均衡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制定2013年甘南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紧紧围绕实施五大战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年信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甘南州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全面部署了未来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为甘南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努力方向。当前,面对复杂多变、不确定性较大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全省及全州仍保持经济逆势走强、发展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正处于新的发展起点。但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全州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对全州金融部门做好信贷支持工作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全州金融部门一定要牢牢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立足州情,抓住机遇,把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投放平稳适度增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保持贷款适度增加。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货币政策调控的重点、力度和节奏。《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3年甘南州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4%,城乡居民收入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甘南实际,在贯彻执行好稳健货币政策、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宏观经济预调微调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全年信贷投放规划,加大信贷存量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和投向结构,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力争完成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全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满足全州实体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

三、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全州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党的十八大强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在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增长。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瞄准国家、省、州确定的经济结构调整方向,坚持“调结构、保重点、扶优限劣”的信贷原则,着力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全州实体经济实现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和有效益的发展。

(一)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和首位产业发展,持续加大对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信贷投入,不断提高对特色农牧业、农牧业科技创新、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农牧户信贷需求,加大对新型农牧村合作经营组织的信贷支持,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切实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村长期繁荣、农牧民持续增收。

持续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2013年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年”活动要求,学习总结其他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经验,将可复制的创新产品和工作经验向全州推广。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草场经营权承包到户、集体林权改革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在风险可控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涉农企业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草场经营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力争2013年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1至2项管用、有效的金融创新产品,努力缓解农牧村地区担保难、贷款难问题。

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全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我州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紧贴地区农业资源优势,重点对竞争优势明显的藏羊牦牛、中药材、优质林果、蔬菜和土特产经营等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惠农贷款等金融惠农政策与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支持农牧民从事特色农产品种养殖的小额信贷覆盖面,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大力支持农牧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做好对农牧业重点科技专项、国家农牧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科技企业单列信贷计划、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科研、种养、加工、仓储、运输、营销等现代农牧业产业链和相关农牧村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全州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指导作用,进一步做好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将支农再贷款向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带和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对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逐步完善引导信贷资源向“三农”和县域倾斜的政策激励机制。

(二)加大对“3341”项目工程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州委州政府的“3341”项目工程重大决策,切实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项目评估优势,跟进、支持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着力打造“生态建设、产业转型、扶贫攻坚”三大战略平台,支持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产业、特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旅游文化产业、多元富民产业发展。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战略要求,支持县通二级公路、通乡油路建设,优先支持偏远贫困地区改造提升区域干线路网。对合治、宕迭二级路、临合高速、引洮济合、夏河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利用信息化推进转型升级和创新生产经营模式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农牧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支持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化同步”战略部署,高度关注城镇化进程中“三农”发展、产业承接转移、生态文明建设等新特点、新趋势,掌握和了解城镇化金融服务新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与城镇化相适应的可持续融资机制,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城镇化发展实际需求,支持有科学规划、有产业支撑、有发展前景的小城镇建设,支持新农村民居、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电气化、沼气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工程建设。

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州内优势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出口信用贷款、保理、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符合审慎信贷条件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应全州经济对外开放进程,积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全州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不断优化信贷资金区域投向,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重点支持全州民生工程、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产业优化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落实好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贷款新政策,支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落实好民族贸易及特需商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政策,不断加大对民族特色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执行优惠的贷款利率。要全面支持民族地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健全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体系。

(四)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全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围绕全州确定的循环经济项目,开发多种形式的循环经济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列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库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信贷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CDM)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不断提升对节能减排领域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水平。

(五)着力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创业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着力做好创新型、创业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任务。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和推广,积极探索信贷、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能力。各级人民银行要持续关注、正确把握辖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变化情况,系统梳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措施,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

(六)着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决策,结合安多藏区文化内涵,加大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文化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于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探索运用联保联贷等方式予以支持。

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支持建设知名大景区为核心,重点加大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旅游饭店建设工程、旅游宣传促销系统工程、旅游发展创新工程、旅游发展引导工程、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工程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优化我州旅游业发展环境。针对我州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和信贷需求的特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七)着力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关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浮动的规定,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者,优化利率结构,合理定价,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围绕2013年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融资情况,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和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合理信贷需求,促进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八)着力扩大民生金融服务覆盖面,努力支持就业、助学、扶贫等领域民生改善

加大信贷支持就业创业力度。稳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探索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群体,为各类失业人员创业就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在不断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机制和落实担保、贴息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发符合农村妇女创业特点的贷款模式和服务方式,重点扶持适合妇女从事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等项目。同时,正确处理好加大支持、落实政策和防范风险的关系,进一步严格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贷款和申请贴息,真正做到“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认真贯彻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继续严格落实与高校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并积极探索加强防范贷款风险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全州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扩大贷款覆盖面,发挥好金融助学主渠道作用。

加大信贷扶贫工作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舟曲、临潭、卓尼等5个国列贫困县在信贷规模配置、授信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允许辖内分支机构适当降低贷款项目审批门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力争特困县贷款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业务范围,提高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效率。针对贫困农户、残疾人以及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大力推广“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等贷款品种,积极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村中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农业银行甘南州分行要在强化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加大“双联惠农贷款”的投放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到贫困地区,加快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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